飄天文學 > 我怎麼就火了呢 >第二百八十六章 錯的不是我,是世界(4300字章節)
    經過一夜奮鬥,當第二天方別再次出現在阿歷克斯面前時,他已是滿臉疲憊,還頂着兩個黑眼圈的狀態。

    不過他的手裏拿着一本劇本。

    這是已經寫好的劇本。

    阿歷克斯趕忙吩咐手下替方別衝了杯濃咖啡,然後又讓人去搬來個高檔太空艙按摩椅讓方別先休息一下,然後他才鄭重打開方別遞給他的劇本。

    不知道是不是方別寫嗨了的原因,他竟然還給這劇本畫了個封面!

    那是一張桌子,桌子的另一邊坐着一個人。

    他穿着一身紫色西裝,領帶是綠色的。

    兩隻手上,戴着白色的侍者手套,平靜地放在桌面上。

    胸口往上,則全部隱藏在黑暗之中。

    牆燈射出的光,映射在他的身上,打在他那雙佈滿血絲的瘋狂雙眸上。

    而在桌面上,他右手平放,左手兩根手指夾着一張黑桃j的紙牌。

    在紙牌前面是兩摞紙牌。

    最上面各有一張紙牌正面朝上。

    分別是大小鬼牌。

    鬼牌上,一彩色一黑白的兩個小丑正在躬身行禮。

    而在劇本最上方,是用花體字寫着的幾個字母......

    joker

    阿歷克斯先生摒住了呼吸。

    他已經感覺到了,這似乎......並非一般的超級英雄電影。

    劇本一開始,就是在一檔脫口秀之中。

    亞瑟·弗萊克在上節目的時候,說出了自己的夢想:

    “我想爲這個世界帶來歡笑。”

    下一刻,這個節目變成了電視裏的節目。

    而在電視之外,是亞瑟·弗萊克一邊照顧醫院裏的母親,一邊看電視的場景。

    他的臉上沒有笑容。

    因爲電視上,那個脫口秀的主持人正在嘲笑他的夢想。

    這裏開始介紹主角亞瑟·弗蘭克。

    他是個對生活積極向上的人。

    他的職業是小丑。

    有時候,兒童醫院會找他們來醫院給孩子們表演。

    他總能逗得孩子們哈哈大笑。

    原本,他過的雖然不好,但也不壞。

    如果能一直這樣下去,那也不錯。

    但很可惜,這裏是民風淳樸、人才輩出的哥譚市。

    夜空總是陰雲密佈,怪異的哥特式建築高高聳立。

    表面的浮華之下,暗巷裏卻藏污納垢。

    這就是哥譚市,全美犯罪率最高的城市。

    哥譚市市長甚至曾經在聯合國大會上公開承認哥譚市的警力已經不足以應對這裏日益猖獗的犯罪,他甚至向聯合國提議朝哥譚市派出維和部隊來維持秩序。

    此事也成了一件全世界的笑料。

    但這就是現實。

    所以像亞瑟這樣的人,在哥譚市是很難生存下去的。

    在社會中的一次次挫折無情的摧殘着他的精神與身體。

    他送去印刷的廣告牌被小混混們搶走,他去追。

    對方不僅揍了他一頓,還當面毀掉了他的廣告牌。

    而這損失,他的上司卻要從他的工資裏面去扣掉。

    但他也不是孤身一人。

    他有個很好的朋友。

    這個朋友也是他的同事,名字叫潘尼·沃斯(pennywise)。

    這個同事十分同情他的遭遇,於是借給他一把手槍讓他用來防身。

    但是亞瑟卻在一次醫院表演的時候手槍意外掉落在地讓孩子們看到了。

    他請求孩子們幫他隱瞞此事,孩子們答應了。

    他也去請求同事不要說出去,同事答應了。

    但那個借給他手槍的小丑同事潘尼·沃斯卻在之後出爾反爾,直接把他出賣給了老闆,導致他被老闆開除丟了飯碗。

    之後還處在小丑裝扮的亞瑟之後落魄地離開公司。

    在地鐵上,他因爲“你瞅啥”而被三個西裝革履的華爾街精英瘋狂毆打。

    在一時失手之下他槍殺了這三人。

    本來這只是一起普通的失手殺人案件。

    但因爲布魯斯·韋恩的老爸托馬斯·韋恩的刻意放大後,變成了“不求上進的社會底層人士對中產階級以及上層精英的報復性行爲”,由此事件引燃了社會的兩極矛盾。

    “小丑”成爲了一個符號。

    一個窮人抗議富人壓迫的符號。

    就好像某個斯坦國家裏那種帶着顏色的馬甲一樣。

    走在大街上的亞瑟,看到報紙上報導的“小丑”遊行抗議事件,看到了大街上戴着小丑面具抗議的人羣,他這個社會邊緣人竟然久違的感受到了一絲自身的存在感。

    於是他加入了這個遊行的隊伍,這確實讓他得到了一點點的滿足。

    但他並不覺得這是對的。

    他不想惹事,不想讓別人知道自己就是那個“小丑”。

    因爲他有老母親需要照顧,還有一個懷孕的妻子需要養活。

    他要努力找到新的工作纔行。

    但他什麼也不會做,只會逗人發笑。

    於是他找了個小酒館,想要繼續表演看看能不能吸引到觀衆。

    但很可惜,他的表演無人問津。

    不,也是無人問津,還是有三個人爲他的表演鼓掌的。

    但很可惜,這三人不是什麼好人,他們是劫匪。

    這是一個地中海中年白人,一個有點兒發福的中年白人,還有一個年輕黑人組成的搶劫犯。

    他們打劫了酒館裏所有的客人還有老闆,但並沒有傷害亞瑟。

    反而走之前,那個地中海白人還給了亞瑟二十美刀的消費算是對他表演的認可。

    但很可惜,因爲這一點,他被酒館老闆遷怒,因此再次失去了工作。

    又過了一段事件,他知道了自己的親生父親是誰。

    沒錯,他其實是個孤兒,他的父母是他的養父母,而且還經常虐待他。

    不過他的養父早早就過世了,只留下了一個年邁的老母親。

    但他似乎已經忘記了被虐待的事情,還在努力照顧着母親。

    也許是因爲長期的虐待,讓他失去了那些不好的記憶。

    不過有父親終歸是好事,於是他去尋找自己的父親。

    但這並不是什麼好事。

    因爲他發現自己的親生父親,就是那個把自己這個“小丑”推上風口浪尖的托馬斯·韋恩。

    他去尋找對方,可惜對方並不認他這個私生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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