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八章記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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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萊恩的內心有些焦躁。

    那焦躁像悶聲的炭火一樣,在他心底嗶嗶啵啵,又在即將冒出火焰的前一秒,被一股柔之又柔的力量輕緩的壓制了下去。

    他伸手摸了摸自己的手腕,摩挲着那行還在讓他疼痛的花體字,略有些高興的想,這一次的效果應該可以持續挺久。

    ……只要那隻獵物別再試圖惹他生氣。

    此處古堡的安保系統確實不錯,來來往往巡視的警衛也比普通的宴會要警惕得多。

    可這對於“血族”來說不算什麼。

    作爲一個有着神似吸血鬼能力的變種人來說,除了不能變成蝙蝠,萊恩的隱匿以及狩獵技巧都高超到完全可以忽視那些普通人。

    但安德魯·懷特……

    雖然很不開心但還是不得不承認,萊恩似乎小看了他。

    不不,也不是說小看,應該說,他看錯了他。

    一開始,萊恩只是以一種貓逗老鼠的姿態,把那隻小金毛從警衛隊伍裏引出來,引到莊園的樹影深處,好整以暇的逗弄。

    黑暗是他的主場。

    看毛茸茸的狗狗自以爲警惕的轉圈找尾巴,還挺好玩的。

    ——前提是對方不要自以爲是的拿對付吸血鬼的手段對付他。

    ……吸、血、鬼。

    陰沉着一雙異色眼瞳的萊恩,站在白樺樹的側枝幹上,居高臨下與安德魯·懷特對視。

    如果仔細看的話,可以發現,“血族”那戴着白色手套的雙指間夾着一顆銀質的子彈,被他指尖的力度捏到變形。

    哈……銀質的子彈。

    是不是還有聖水和十字架?

    因爲這件東西回想起不那麼有趣、充斥着荒誕與恐懼尖叫、漫天遍佈着驚恐厭惡眼神、永遠都在流亡路上的童年經歷,男人舔舔脣,牙尖略有些發癢。

    自從與南丁格爾相遇,萊恩已經很久很久,沒有因爲這種揣測發怒。

    但,看來是他修身養性太久,以至於黑市的那些人都忘記他對這種事的態度。

    現在居然還有人拿打着“可以在血族手下保命”大旗的製品牟利。

    看來是時候再去黑市裏走一遭了。

    至於眼前這隻居然提前預料到他會來找他所以做了一些“準備”、好巧不巧徹底激怒了他的小警督……

    沒關係,他們有一晚上的時間,他可以陪他慢慢耗。

    ……

    安德魯動作迅速的褪下槍囊,換上之前準備好的正常子彈。

    他並不相信世界上有吸血鬼,所以他也並沒有在“銀彈”的作用上抱有太大希望。

    根據從老哈特口中套來的話,他在日巡結束之後就着手打聽了“血族”萊恩的名號,並在一個線人的介紹下找到了黑市。

    但很顯然,那些極力向他推薦特殊應對方法(比如銀質子彈、連一個小消息都能開到高價的販子都是些大忽悠。

    從世界上第一個變種人被發現開始,人類就把自己和變種人劃分成了兩個不同的種族。

    比起其他州郡變種人總是躲藏在暗處、或者直接被變種人學校與兄弟會收留的情況,哥譚堪稱變種人堪稱最囂張最不遮掩的城市,沒有之一。

    從黑市到大街小巷,從白天到夜晚,即便是長得奇形怪狀、皮膚色調詭異的變種人也能直接在哥譚露面,周圍的路人和警察屁都不會放一個——只要他們夠強。

    因爲這種前提,哥譚可以說聚集了幾乎大半變種人裏激進派的暴徒——另外一半在萬磁王手下。

    像“血族”萊恩,就是一個已經上了通緝榜,卻還大大方方在酒吧裏調酒的存在。

    但與之相對的...,哥譚的變種人產業鏈也十分明目張膽。

    只要你有錢有門路,你就有可能在哥譚買到變種人相關的各種東西:器官、血液、毛髮……乃至一整個人。

    人類與變種人。

    就像捕食者與被捕食者。

    有時候對調過來。

    被捕食者與捕食者。

    除了哥譚,叢林法則從未彰顯得如此淋漓盡致。

    而我。安德魯在心中苦笑着想。顯然是被捕食的那個。

    即便是警校當年最優秀的畢業學員,他的格鬥技巧放在變種人面前依然不夠看。

    剛剛,如果不是射出那枚銀彈的話,就差一點點,對方就能直接咬住他的血管。

    金髮警督緊張的喘息着,裸露在外的脖子上有兩道不淺的劃痕,那是之前的躲避過程中被萊恩尖銳的牙齒留下的。

    而脈門一旦被獵食者掌控住,被不被吸乾就不是當事人說了算了。

    比這更糟糕的是,那枚銀彈顯然是對方的禁忌。

    貓捉老鼠的輕鬆從異瞳男人臉上褪去,取而代之的是森冷如獸類的獵食慾。

    這個可怕的男人要是認真起來,下一次進攻,安德魯就再沒“擦脖而過”的好運了。

    背在身後的手一次又一次按下緊急聯絡按鈕,年輕的警督在心中祈禱着……

    誰能來制止這個瘋子?

    ……

    有一個瘋子前男友是一件不幸的事。

    而作爲一個迷妹,在被瘋子前男友糾纏的尷尬情況下,最不想發生的事就是被愛豆看見。

    “卡洛琳·莫克森”頂着一張萬分誠摯的臉,用這個解釋勉強說服了玻璃心的託尼·三歲·斯塔克。

    “行吧。”他頂着修剪齊整的精緻小鬍子下結論,“我就說斯塔克比韋恩受歡迎。”

    這個又臭屁又騷包的表情瞬間勾起了南丁格爾二十年前的回憶。

    作爲一個兩三歲就開始記事、大腦中偶爾會閃過安東尼·愛德華·“託尼”·史塔克各個年齡段的畫面的小姑娘,她五六歲遇到亮橙色西裝斯塔克的那件事就像是一個開關。

    從那場“熱狗之約”後,即便再沒有在哥譚遇到焦糖色大眼睛青年,她所“看見”的關於他的畫面閃現頻率也越來越高。

    隨着需要仰頭看人的髒兮兮小鳥長成長腿長髮的哥譚夜鶯,金紅配色的馬克裝甲也跟着一代代升級。

    其實,不僅僅是斯塔克,她一邊長大,一邊“認識”許多人。

    他們有的是英雄。

    比如二戰時期瘦的像個豆芽菜、打架永遠都打不贏、和摯友一起時笑得傷口疼也止不住笑的美國隊長;

    比如包裹在紅藍色制服下,一邊用蛛絲在高樓間晃盪、嘴巴還嘚啵嘚嘚啵嘚個不停的蜘蛛男孩;

    他們有的是神明。

    比如不存在於世界地圖上的天堂島的亞馬遜公主,她的面容比太陽還要典雅,她的目光像是山海一樣堅定;

    又比如會在阿斯加德神宮中摔酒杯的奧丁之子,每次看見他被他弟弟捅腎她都忍不住跟着小腹一疼;

    他們有的是普通人。

    比如一個有些冷酷又自傲過頭的天才神經外科醫生——他有着一個“奇怪”的名字,叫斯特蘭奇(三年前南丁格爾把這個認知劃掉了,因爲奇怪的醫生一不小心就變成了奇怪的法師,讓她開啓了新世界的大門;

    又比如一個叫做克拉克·肯特的堪薩斯小鎮男孩——哦他現在是一個男人了,打扮得像個書呆子一樣天天跑新聞,一開始跑體育新聞,後來跑社會版,說不定哪天就轉行當娛記……

    如今,南丁格爾已經很少“看見”一些事情了。

    但腦海中的那些畫面穿插在她二...十餘年的人生裏,簡直就像是她的祕密小夥伴。

    雖然有些人聲名鵲起,有些人死而復生,有些人乾脆到現在爲止還沒出現……

    南丁格爾並沒有一定要去找真相的執念,也沒有去結識他們的欲.望。

    幼年時她以爲自己是怪物,但如今的她更喜歡把它當做人生的彩蛋,走到某個人生階段了,就“哐嘰”一聲砸一個,這樣就不再覺得孤單。

    哈,畢竟不是每一個人生下來就自帶一堆“導師”的,雖然她偶爾有時候會很嫌棄他們的英雄世界觀。

    夜鶯能在哥譚長這麼大卻沒沉迷於大·麻賭博或者墮落歡場,很難說沒有這些“人”引導的因素。

    如果波西能知道的話,他大概會很高興的。

    南丁格爾想。

    他會再用那雙能畫出好看水墨畫的溫暖的手再摸一摸她的頭,對她說“嘿,我的小夜鶯,就算我不在你也很聽話”嗎?

    雪萊“汪唔”了一聲,在她懷中蹬了蹬腿。

    幫她解圍的斯塔克和韋恩已經不在露臺了,南丁格爾繞過灌木叢,隔着精緻的花窗往大廳裏望。

    他們像兩顆明亮的焰火,吸引着周遭所有的飛蛾。

    健康,意氣風發,生活堂皇又明亮。

    波西,我親愛的哥哥,布魯斯·韋恩看起來也過得很好。

    如果你能知道的話,大概會更高興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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