飄天文學 > 白蓮前傳 >地府包黑子
    最後鍾馗幫助李世民,推翻太子。在玄武門把太子一箭穿心。

    如此一來,也算給二個結義兄弟報了仇。

    鍾馗之下,還站着四大閻君。

    這四大閻君,專門輔佐秦廣王處理日常事務。幫助秦廣王打理幽冥地府。

    四大閻君分別是包拯,寇準,韓擒虎,范仲淹。都是人界各朝代的名臣。他們負責審判陰間訟獄,裁斷冤直。

    包拯字希仁,是廬州合肥(今安徽合肥)人。最初考中進士,被授爲大理評事,出任建昌縣的知縣。因爲父母親年紀都大了,包拯辭官不去赴任。得到監和州稅的官職,父母又不想讓他離開,包拯就辭去官職,回家贍養老人。幾年之後,他的父母親相繼去世,包拯在雙親的墓旁築起草廬,直到守喪期滿,還是徘徊猶豫、不忍離去,同鄉父老多次前來勸慰勉勵。

    過了很長時間,包拯纔去接受調遣,管理天長縣。有個盜賊割了別人家耕牛的舌頭,牛主人來到(縣衙)告狀。包拯說“(你)只管回家去,殺了牛賣了它。”不久又有一人來到(縣衙)告別人私自宰殺耕牛,包拯說“(你)爲什麼割了別人家耕牛的舌頭,又來告他的狀”這個盜賊感到很震驚,也很服氣。

    包拯)轉到端州當知府,升爲殿中丞。端州出產硯臺,此前的知府趁着進貢大都斂取是貢數幾十倍的硯臺,來贈送給當朝權貴。包拯命令製造的硯臺僅僅滿足貢數,當政滿一年沒拿一方硯臺回家。

    不久拜監察御史裹行,改監察御史。當時張堯佐除節度、宣徽雨使,右司諫張擇行、唐介與包拯一起奏論此事,言辭很急切。又曾經建議說“國家每年向契丹交納財物,不是抵禦戎人的計策,應該操練軍隊選擇將領,致力於充實邊境守備。”又請求重視門下封還駁正的制度,以及廢黜貪官污吏不得做官,選擇郡守縣宰,推行考覈試用補任恩蔭子弟的方法。當時各道轉運加按察使,他們上奏彈劾官吏大多指摘細小過失,注重苛刻嚴察相互標榜,官吏自覺不安,包拯因此請求免去按察使。

    歷任三司戶部判官,出京任京東轉運使,改尚書工部員外郎、直集賢院,調任陝西,又調任河北,入朝任三司戶部副使。秦隴斜谷務所的造船木材,一概向百姓徵收索取;又七個州交納河橋竹索的賦稅,一般有幾十萬,包拯都奏請加以廢除。契丹在鄰近邊塞地區集結軍隊,邊境州郡漸加戒備,命令包拯去河北調發軍糧。包拯說“漳河地區肥沃的土壤,百姓不能耕種,邢、沼、趙三州農田一萬五千頃,一概用來牧馬,請求把這些全都分給百姓。”聽從他的意見。解州鹽法規定使百姓困竭,包拯前去加以經營管理,請求一概與商販流通交換。

    除天章閣待制、知諫院。多次論述斥責權貴得寵大臣,請求免去一切由內廷施予的曲意恩賜。又依次遞上唐魏鄭公的三條奏疏,希望放在座位右側,作爲借鑑。又上言天子應當明於聽取採納,分辨朋黨,愛惜人才,不堅持先入爲主的說辭,一共七件事;請求廢除苛刻不寬厚的做法,抑制僥倖投機得官,正刑法明禁令,戒除興建勞作,禁丘妖言妄說。朝廷大多加以施行。

    除龍圖閣直學士、河北都轉運使。曾經提議太平無事時把軍隊調到內地,沒有答覆。至此時,請求“解除河北駐守軍隊,把他們分佈在黃河以南的兗、鄲、齊、濮、曹、濟各郡,如果有緊急情況,沒有誤時的憂慮。如果說駐守軍隊不能立刻削減,請求訓練民兵,稍加供給乾糧,每年的費用,不到駐守軍隊一個月的開支,一個州的賦稅,那麼供給的人數就多了。”沒有答覆。調任知瀛州,各州用官府的錢做買賣,年累計虧負十多萬,都上奏加以除去。因喪子請求任政務清簡的郡職,知揚州,調任廬州,遷升刑部郎中。因擔保推薦官員失誤獲罪,貶官授兵部員外郎、知池州。恢復官位,調任江寧府,召權知開封府,遷升右司郎中。

    後來朝廷又召令包拯暫時代理開封府尹,升爲右司郎中。包拯在朝廷爲人剛強堅毅,貴戚宦官因此而大爲收斂,聽說的人都很害怕他。

    人民把包拯比做黃河水清(一樣極難發生的事情)。小孩和婦女,也知道他的名聲,叫他“包待制”。京城裏的人因此說“(暗中行賄)疏不通關係(的人),有閻羅王和包老頭。”按舊規矩,凡是訴訟都不能直接到官署(遞交狀子)。包拯打開官署正門,使告狀的人能夠到跟前陳述是非,辦事小吏因此不敢欺瞞。

    朝中官員和勢家望族私築園林樓榭,侵佔了惠民河,因而使河道堵塞不通,正逢京城發大水,包拯於是將那些園林樓榭全部毀掉。有人拿着地券虛報自己的田地數,包拯都嚴格地加以檢驗,上奏彈劾弄虛作假的人。

    包拯執法之剛正不阿在其出知廬州時得到了充分的反映。廬州是包拯的家鄉,任知州時,他的親朋故舊多以爲可得其庇護,幹了不少仗勢欺人,甚至擾亂官府的不法之事。包拯決心大義滅親,以示警戒。

    恰好當時恰有一從舅犯法,包拯不以近親爲忌,在公堂上將其依法責撻一頓,自此以後,親舊皆屏息收斂,再不敢胡作非爲。

    權知開封府時,包拯整頓吏風,改革訴訟制度。開封府舊制,凡往告狀者,必須先將狀紙交給守門的府吏,再由府吏轉呈,是否審理,何時審理,則由府吏通知。

    由於訴訟者不能面見長官,府吏往往藉此敲詐勒索,營私舞弊,而有冤屈者常因送不起錢財而告狀無門。包拯革除此弊,大開正門,使告狀者可直接至公堂見官納狀,自陳冤屈,於是審案也更能公正合理。

    東京多皇親國戚、達官顯貴,素以難以治理著稱,而包拯“立朝剛毅”,凡以私人關係請託者,一概拒絕,因而將東京治理得“令行禁止”。

    也正因他執法嚴峻,不徇私情,“威名震動都下”,在他以天章閣待制職任知諫院時,彈劾權貴,“貴戚宦官爲之斂手,聞者皆憚之”。

    包拯的嚴於律己,廉潔著稱也是十分突出的。二十三歲時,包拯受到出知廬州的劉筠嘉許,聲名大盛,家鄉有一豪富之家曾邀請他赴宴敘談,一位李姓同學欣然欲往,而包拯卻嚴肅地說“彼富人也,吾徒異日或守鄉郡,今妄與之交,豈不爲他日累乎。”可見他爲官前即確立了從政不徇私情的志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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