飄天文學 > 遊戲系統迫我成神 >第77章 風痕放縱而不爲人知的過去!
    他是血族。.一開始進入遊戲創建角色時,毫不猶豫就選擇了血族。血族美麗而且強大,非常適合他征服天下的野心。他已經習慣了,不管做什麼他都想獲得第一。執念像毒蛇般順着他的血管遊走,又像麻藥般滲入四肢百骸,讓他不得不屈從這種扭曲的慾望。

    他選擇的第一個職業是刺客。刺客隱蔽性強,暴擊強,而且最重要的是刺客一般都是獨行俠,這種特性非常適合他,因爲打從一開始他就沒想過與任何人爲伴。孤獨可以使人強大,而他想要的就是強大。world對他而言就如一個龐大的單機遊戲,裏面的玩家與boss一樣都是遊戲設定的怪,他要做的就是一路殺過去,直至最後爆關。不需要同伴,不需要友情,不需要幫助,不需要一切人性中軟糯的部分。他要變強,凌駕於所有人之上。他的目標如此純粹,純粹到無視了途中一切的羈絆與阻礙。

    沒有人能阻止這樣心智扭曲的聰明人變強。

    不斷殺怪,不斷升級,瘋了似的做任務,刷副本,積累經驗。遇到誰都笑着,遇到誰都稱兄道弟,也遇到誰都不讓對方走進自己心裏。那些無趣的人啊,完全不知道他們是爲什麼來玩這個遊戲,更不知道他們是來幹嘛的。軟弱到脫離了隊伍就什麼都不敢做,不是一羣人扎堆就不敢去刷副本,還沒開始打眼睛就瞟着牧師等待隨時加血,害怕死亡,害怕掉級,害怕失去,害怕一切未知的事物,更害怕自己心中產生的幻想,這些軟弱的人根本沒資格與他有更深的關係。

    只有他什麼都不怕。

    爲了變強而無所畏懼。

    不知何時開始,他被譽爲刺客之神。在刺客這個職業裏,他代表了不可超越的極巓。他達成了自己的目標,他成爲了刺客之中的王者,所有玩家都必須仰望他,所有玩家都敬畏他,沒有人敢隨便接近他。他完成了自己最初的心願,但依然沒有感到滿足。心裏總是有一處地方空蕩蕩的,像是缺少了一塊很重要的拼圖。也許是心願達成得太過容易吧,時間就像流沙一樣在指縫間快速地溜走,在沒有察覺到之前滑過手心,等回過神來的時候才發現手中什麼都沒有握住。

    雖然保持現在這樣也不錯,他心想。受人敬仰崇拜的感覺初時很棒,久了便會使人煩躁。他纔剛成爲刺客之神,還沒有到煩躁的地步。失去追求目標的他開始接受低級玩家的邀請,在他們進行困難的任務時出手拉他們一把,順便賺點外快。不得不說這個遊戲裏面有錢人還是不少的,他試過賺得最多的一次外援是十萬遊戲幣,拿到錢的時候他只剩下一個勁兒地冷笑,心想嘲諷那些傢伙有這功夫花錢請外援還不如把自己鍛鍊得更加強悍吧。下場沒五分鐘就喊着要補血,繞着boss跑了一圈馬拉松就是不敢上去給它一刀——什麼肉雞啊還敢去殺怪,趁早洗洗睡吧。

    日子真是無聊啊。無聊的人,無聊的事,無聊的遊戲,無聊的……生活。

    無聊的日子一直持續着,直至那天他見到了那個人族的女刺客。那個女孩身材高挑,神情卻很畏縮,屬於無能的肉雞,只懂得小心翼翼地防備,小心翼翼地走位,小心翼翼地看別人臉色,小心翼翼……鍥而不捨地保護牧師。

    因爲很無聊所以跟她搭話,搭話之後也沒覺得她有趣到哪裏去。明明是人族卻選擇刺客這個職業,怪不得一直都無法成長,她已經輸在起跑線上了啊。既然如此就讓她見識一下血族刺客的強大吧,見識過兩者之間的差距,她應該會醒悟過來並儘快轉職的吧?

    雖然那羣肉雞覺得那個boss很強,但是對他而言,那次的boss只是肉雞的疊加。再多的肉雞疊加起來最終還是肉雞,照切就是了。然而抱着給人族女刺客炫耀的心態,明明可以用更樸素的方法解決掉boss的他硬是使出了不必要的大技——

    技能碎顱擊

    一招擊殺boss,帥氣得無以復加。那個人族女刺客明顯被他震懾了,眼睛瞪得大大的,好半天說不出話。他故意走過去戲弄那個女孩:“喂,看到了嗎?這就是血族的力量,怎麼樣?你後悔選擇人族了嗎?”

    女刺客臉上先是浮現出驚訝的神情,接着驚訝轉變爲倔強,她沉默片刻,說出三個字:

    “不後悔。”

    附加一句,

    “……誰規定人族就不可以強過血族呢?”

    那個瞬間,他彷彿聽見了心裏發出了細微的聲響。咔一聲,空缺的部位,被填上了什麼東西。

    就是這個。他發自內心地笑了起來:就是她了。

    他心隨意動,當着許多人的面,開口邀請女刺客當他的徒弟。女刺客震驚不已,一副受寵若驚的樣子。完成任務之後他要了錢就走,女刺客便亦步亦趨地低着頭跟在他身後,不管他走得多快,那輕盈細碎的腳步聲總能緊跟着他,從來不曾落後。那時他莫名地覺得,日子開始變得有趣起來了。

    他從來不教自己的小徒弟任何戰鬥技巧,他認爲那種東西就連猴子都能學會,根本沒必要專門去教。有心的人自然會自己想辦法去學,去偷師,要人手把手教的都是豬,而他的徒弟當然不能是豬。他從來沒有怎麼花心思去照顧自己的小徒弟,他只會在小徒弟軟弱的時候往她屁股上踹一腳,逼她去面對困難;他只會在小徒弟沒有自信的時候用力地摸摸她的腦袋,告訴她怎麼樣擡頭挺胸地做人;他只會在小徒弟團團轉着喊救命的時候命令她閉嘴,要她別給她自己丟臉;他只會在小徒弟面對別人挑釁卻不敢反擊時站出去激怒對方,再將小徒弟推出去應戰,等她戰敗之後遍體鱗傷地趴在他腳邊時,用堅定的聲音告訴她身爲刺客要有尊嚴。

    他能教給她的很少,可是她卻從來沒有抱怨過,反而將他給的東西統統珍藏起來。他說的每一句話她都記得清清楚楚,她把他的信念刻在心上,當做自己的信念。她踩着他的腳印一深一淺地往前走,一直都在感激他能收她做徒弟。

    也許一開始沒有預想到,但人生就是如此,唯一可以預料的就是它的不可預測性。什麼時候開始,小徒弟在他心中的分量變得越來越重。原本明明是就算失去了也無所謂的人,卻在不見了她的蹤影時讓他的心臟猛地漏跳一拍,等回過神來的時候自己已經發瘋似地找了很久,還揚言如果小徒弟有什麼三長兩短就讓其他人也跟着陪葬,嚇得其他人也拼了命地幫忙找。原本明明是就算她怎麼樣都與他無關的人,卻不知怎麼的變得想讓她開心,還神經兮兮地揹着她獵到一匹烈焰馬,在她第一次決鬥勝利之後裝作漫不經心地送給了她。

    也許有個這樣的人在心裏佔着一處角落也不錯,他生平第一次這麼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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