飄天文學 > 我是崇禎帝 >0269 刑氏的心機
    刑氏這女人天生就是個水性楊花的,只要是俊俏的漢子她都喜歡,要說她對高傑可有幾分感情?還真沒有!

    可是如今都被人捉姦在屋了,這田見秀進屋的時候可是將她歡欣的表情盡收眼底的。

    高傑這一番話,看似能夠幫她撇清關係,其實反而會更加激怒田見秀,他若將她和高傑通姦之事;,李自成不砍死她纔怪呢?

    幸虧這個田見秀是個心軟的,我需與他裝裝可憐,然後在動之以情,曉之有理。

    一念及此……

    這刑氏拼命擠出幾滴眼淚珠子,她淚眼婆娑的看着田見秀,悽楚一笑,簡直是說不出的哀怨悽婉,讓人心生愛憐。

    刑氏悽悽一笑,“高傑哥,你莫要爲我開脫了,我是心甘情願跟的你,我不過一介女流之輩而已,亂世浮萍,隨水飄零。

    呂方強迫我,我不能拒絕;張獻忠強迫我,我不能逃脫;李自成強迫我;我也只能受着。

    可是我也是一個活生生的女人吶,從來都沒有誰問過我願意不願意?也從來沒有人在乎過我愛着誰?

    高傑哥,我現在只想對你說,我刑娘子是真心真意的愛着你的,我再也不願意過那種身不由己的生活了。”

    刑氏這番話說的哀怨無比,配合着她的動人神情,簡直是聽者落淚,聞者傷心吶,何況是田見秀這種軟心腸的人?

    田見秀有點動容了,而刑娘子則乘機以退爲近,她大義凜然的站到了田見秀面前。

    刑氏悽楚一笑,“這事兒既然被田兄弟發現了,我刑娘子也無話可說,現在就殺了我吧,只是千錯萬錯都是我刑娘子的錯,還請田兄弟放過高傑哥一馬。”

    高傑感動的稀里嘩啦的,他猛的衝到了刑氏面前,對着田見秀急急道,“田兄弟你莫聽這女人胡說,千錯萬錯都是我高傑的錯,是我酒後亂性,是我強迫了嫂夫人,田兄弟你現在就殺了我,嫂夫人是無辜的啊!”

    刑氏和高傑兩人相互爭着,都把過錯往自己身上攬,就如同牛郎織女般,搞的高傑倒成了拆散有情人的王母娘娘了。

    高傑這人心腸終究是太軟了,良久後……

    他長長一聲嘆息道,“罷了,你倆趕緊的穿好衣服,大哥正在到處尋找你們呢!”

    ……

    李自成終於脫了他那身女裝,換上了一襲暖和的棉袍,他還將以前的那頂白色尖頂氈帽戴了頭上,活脫脫一西北農民形象。

    李自成這人對喫穿都不講究,他喫飯最愛幹拌辣椒,穿衣也最喜歡舊衣服,他覺得這樣舒坦。

    不過劉宗敏等人不樂意了,你李自成好歹也是俺們的首領吶,以後俺們還要做大搞強呢!

    你吖個李自成天天穿的破破爛爛的,一副窮巴子泥腿子形象,以後誰會願意跟俺們幹啊?

    在劉宗敏的強烈要求下,李自成終究還是披上了大紅猩猩披風,這件披風自然也是從劉老爺那兒搶來的,披上了簡直是威風凜凜。

    劉老爺家的好東西真是多,居然還養了幾匹戰馬?

    要知道馬也分很多種,什麼馱馬,駑馬,肉馬,戰馬的,其中戰馬最貴,最難馴養。

    別看李自成當了這麼長時間首領,他還真沒一匹好戰馬呢,之前他騎的是馱馬,品質非常的差。

    就連這匹馱馬也在大別山的時候,被殺了喫肉了。

    所以李自成一看到這幾匹戰馬,嘴巴都快笑豁了,當場便選了一匹青灰色的,只剪短了鬃毛,沒有剪尾巴的優良戰馬。

    這傢伙身披大紅猩猩披風,腰跨寶刀,騎着高頭大馬而行,很是有幾分英雄的派頭。

    李自成這夥人搶劫了劉宅後,衆小嘍都獲得了保暖的衣服和食物補給,加之繳獲的一批刀劍武器,簡直是鳥槍換炮了。

    可惜的是,繳獲的武器雖多,卻沒有護身的鎧甲,沒有鎧甲裝備的隊伍,怎麼看也還是泥腿子。

    不過鎧甲這玩意兒多難得啊,民間幾乎沒有,據說私藏這玩意兒超過五副的,抄家滅族都有可能。

    李自成這波人的目的地是鍾祥。

    據說此乃嘉靖龍興之地,鍾祥的純德山上還有一座顯陵,這陵墓乃是嘉靖皇帝爲他的父親興獻王所建。

    後來嘉靖登基,尊其父爲帝,王陵便升級成了帝陵。

    李自成之前跟高迎祥混的時候,闖王高迎祥原本準備帶領各路義軍衝破重圍,直搗鳳陽,將朱元璋的皇陵給燒了。

    結果……

    朝廷的官兵太狠了,直接就將這些義軍打了個落花流水,闖王高迎祥帶領張獻忠等人狼狽逃竄,而李自成則流落到了小縣城裏。

    現在李自成好不容易又爬了起來,自然是想學那高迎祥,也直搗個皇陵試試,這樣既能壯軍威,又能讓老百姓覺得他們厲害。

    這路流寇一路翻山越嶺,所過之地便如同修羅再世般,大殺特殺,殺了許多富人和鄉紳,甚至還打下過一個縣城呢!

    這湖北的軍備確實鬆懈,雖然後頭有陳奇瑜的部將緊追不捨,但是湖北山川湖澤甚多,這幫流寇一會兒躲進山裏,一會兒又竄入田原,就如同野兔子般,機動性非常強。

    他們遇強則躲,遇弱則欺,遇到了糧食喫的等,那就搶了。

    搶來的糧食又能招攬許多飢餓的佃農僕役等加入他們了,這一路滾雪球般的發展壯大着。

    李自成如今自號闖將,呃~雖然他更加喜歡闖王這個綽號,但是這綽號畢竟被高迎祥先用了。

    作爲高迎祥的小弟,在高迎祥還沒死前,他哪裏好意思搶人家的綽號啊?

    這特娘不是忘恩負義嗎?

    身爲流寇首領,他可以殘暴不仁,可是燒殺搶掠,可以殺官殺富,可以貪財好色。

    但就是忘恩負義,這倒不是說李自成這廝道德水平有多高?

    而是他若忘恩負義了,以後誰還敢跟他混,呃~雖然大多數泥腿子並不懂,只要有喫的,便會跟着他闖下去。

    但是?

    他不可能一輩子都當流寇吧,他得發展壯大,他要稱王稱霸,他甚至還想建官建制。


章節報錯(免登陸)