夏可笑道,“你還是一樣,什麼事,都喜歡用錢來解決。”
司珩一下子竟是有點慌,“可可,你誤會了,不是這樣的……”
夏可笑得愈發地瘮人,“不過也對,把所有事情都變成合約,各自有條款可依,也有所約束,一切都變得好辦得多,對吧?”
就像她和他的婚姻,因爲有了合約的約束,兩年到期,大家便斷得乾乾淨淨,互不干擾。
如果是正常婚姻,那有那麼省心?
尤其是,現在聽說還流行離婚冷靜期什麼的,說是婚姻自主,但普遍現象卻是,結婚是容易,離婚難。
“可可,我沒有那樣的意思,你把文件看完再說吧。”
司珩用哀求的口吻對夏可說着,自己主動伸手去翻開文件的封面。
至於夏可的話,他無法反駁,畢竟,過去的他,確實是用合約來制約過他和她的關係。
而最終,他也爲此嚐盡了苦頭。
司珩哀求的模樣,看在夏可眼裏,卻是厚顏無恥、得寸進尺。
她很想翻桌離去,不過,她心裏面明白很,這事不能拖拖拉拉糾#纏下去。
就算她再厭煩,也儘量忍耐一下,爭取今晚把事情都攤開說明白,還她一個耳根清淨。
夏可一邊開解着自己,一邊耐着性子翻看起文件來。
從文件的內容而言,確實不是她想的那樣。
當然,司珩比她的想像的是要好一點點,這點,她不否認。
當她看到股份贈予時,她以爲,司珩是想通過轉讓一小部分的股份給她,然後條件是,他要把寶寶的撫養權要回去。
但文件裏列出來的條款,卻是司珩把手頭現有四分之一的司氏股份贈予寶寶,而一直到文件結尾簽名部分,都隻字未提撫養權的事。
可事情,真的這麼簡單嗎?
拿人的手短,喫人的嘴軟。
如果夏可真的代寶寶簽了這份協議,那以後司珩或司家想要在寶寶的事上提什麼要求,她還能像現在這樣斬釘截鐵地拒絕嗎?
肯定,是不能的!
“司總,抱歉,這些股份,寶寶不能要!”
夏可的拒絕 ,其實,在在司珩的意料 之內。
畢竟,從她和他在一起開始,她除了要過資源和求他幫過她媽媽之外,並沒收過他任何實質的錢財或禮物。
就連長輩們送她的那些值錢的東西,她也一件沒動過,離開時,原封不動地還給了他。
而那些禮物,司珩是沒勇氣拿回去還給長輩們的,只得繼續放在桐城的那所公寓裏。
“文件你留着吧,我和律師都簽了名,你什麼時候改變主意,只要簽上名,就能立即生效。”
司珩料到夏可的反應,所以,也作好了打持#久戰的準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