飄天文學 > 成爲超級巨星的男人 >第一百四十章 左手指月
    “你都這樣說了,好像我不寫那就是我的問題了”李星雲開了一個小玩笑,三人相視一笑。

    “紙和筆”

    李星雲也不廢話,錢不錢的不重要,重要的是這個人讓李星雲滿意不,雲雀如此的信任,李星雲自然是滿意的。

    “現在寫”

    雲雀有點不適應,雖然也有那種寫歌十分快的音樂人,但是很少說當場就寫的音樂人。

    “給”

    不過王良倒是一點都不意外,直接拿出了自己早就已經準備好的筆和紙遞給了李星雲。

    雲雀有些奇怪的看着李星雲,但是也沒有說話,這是出於對王良的信任。

    “李兄弟,你需要什麼故事嗎還是需要一些情懷還是需要一些”

    “不用”

    李星雲搖了搖頭,有些時候人找歌,但大多數時候都是歌找人,王良的聲音其實並沒有什麼太大的特色,但是他對感情的表達十分的到位,所以李星雲會根據故事來找歌,這是幫王良找到最合適的歌曲,但是雲雀就不一樣了。

    雲雀是典型的靠老天爺賞飯喫的那種歌手,聲音太好了,所以都是她找歌,但不是歌找她,這樣的人只有她不想唱的歌,沒有她唱不了的歌曲,所以李星雲也不需要聽什麼故事,更不需要表達什麼感情,只要給雲雀歌曲她就能唱的很好。

    這就是雲雀這種天后級歌手的能力,沒辦法老天爺賞飯喫,這是誰都搶不到的

    雲雀則是有些尷尬的看着王良,剛纔說讓自己準備一些故事,尤其是自己的故事這是什麼鬼啊就是說給眼前的這個人聽

    “李兄弟是那種能把故事寫進歌裏的人,我的幾首歌全是他根據我的愛情故事寫出來的,所以我讓你準備一些故事分享一下放心李兄弟不是那種人不過現在似乎不用了”

    看出了雲雀的疑惑,王良這才解釋道。

    “我不是這個意思我的意思是哎算了沒事”

    雲雀都不知道該怎麼表達了有這樣寫歌的嗎不是都是根據自己的故事來寫歌的嗎

    “好了”

    不過就在兩人注意力沒有集中的時候,李星雲已經將一張寫滿歌詞和音符的紙張交給了雲雀。

    “好了”雲雀瞬間當機了

    自己經歷了什麼說話的時間,怎麼就好了要不是看見紙張上的音符和文字,自己都以爲被戲弄了

    “這這麼快”看了一眼確定自己沒有被忽悠,雲雀纔不可思議的問道。

    “那要不你給我半個月後再來要”李星雲又開了一個小玩笑。

    寫歌當然不會那麼快,但是抄歌那就完全不一樣了,就這樣速度,自己還嫌棄慢了好吧要不是想找一首合適的歌曲給她,早寫好了

    “不是我不是這個意思可是”

    雲雀感覺自己整個人都在雲裏霧裏的完全手足無措了。

    “行了行了雲姐相信我,這不過是李兄弟的正常表現而已,不用感覺到奇怪”

    顯然這樣一幕已經不能讓王良震驚了,看過李星雲給自己寫歌之後,王良就明白李星雲就是那種天長,那種真正的天才。

    “奇怪”

    這不是奇怪好吧這是震驚這是震驚啊

    “先試一試看滿意不滿意先說好滿意也是這一首,不滿意也是這一首”

    李星雲也小傲嬌一下,畢竟是偷來的東西,要是這東西不值這個價,那自己可不會再寫了,畢竟這可是經歷過驗證的歌曲,雲雀是老天爺賞飯的歌手,那要是自己都看不上這樣的經典歌曲,就真的沒有必要換其他歌曲了,這樣的經典歌曲也是歌找人的好不好一切還得看緣分。

    “滿意非常滿意”

    還沒有等到雲雀說話,王良這是迫不得已的說了

    對於李星雲他是百分之百的信任,畢竟這個人就好像奇蹟一樣,寫了那麼多的歌曲,每一首都是經典,不然也不會有那麼多的歌手私下找自己打聽這個星雲到底是誰了

    “試試吧不滿意直說,人和歌的完美結合才能真正的將歌曲完美的展現,不喜歡我也不會怪你們,只是沒有緣分而已,不用想太多”

    “我試試”

    雲雀看了一眼李星雲,完全沒有想到這樣一個年輕的人居然對歌曲會有這樣一個境界的認識,也重新打量起了自己手裏的這首歌曲了

    “左手握大地右手握着天,掌紋裂出了十方的閃電,把時光匆匆兌換成了年,三千世如所不見,左手拈着花右手舞着劍,眉間落下了一萬年的雪”

    天后就是天后,在看了一遍歌曲之後在嘴裏熟悉了一下就直接唱了出來。

    歌聲配合着大氣空靈的聲音直擊李星雲和王良的耳朵,就好像要刺破人的心靈一樣。

    這還僅僅熟悉了一遍,就唱出了這首歌該有的魅力和震撼,李星雲明白這首歌找對人了,從瞭解雲雀開始,李星雲就覺得雲雀是那種真正有着空靈聲音的人,這樣的人在華語樂壇真的不多,但每一個都是那種震撼人的聲音,對於這樣的聲音找歌其實不難,但是找到一首適合的歌卻很難。

    但記憶中幾十億人的才華難道就找不到一首合適的歌曲嗎顯然這是不可能的李星雲從記憶當中找出了這首左手指月果然非常的契合

    “太太美了”

    雲雀一曲終了之後,滿是不敢相信,原本以爲這首幾分鐘寫出來的歌曲可能就那麼回事,但是現在看來不是這樣,這首歌的美,她作爲演唱者是最能夠體現的,尤其是配合唱歌和自己的聲音,才能夠將這首歌的美展現出來。

    “這首歌這首歌給我吧太合適了,真的太合適了,我要了”

    雲雀死死的抱住那張寫歌的紙,生怕這首歌跑了一樣。

    “寫給你的歌自然就是你的,除非你不喜歡,不然我李星雲送出去的東西,還沒有收回來的道理”

    李星雲微微一笑,歌曲和人完美的契合,這首歌找到主人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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