飄天文學 > 李逵的逆襲之路 >第260章 你到底對我做了什麼?
    從骨子裏,李逵是個糙漢子。

    既然是糙漢子,那麼‘食不厭精,膾不厭細’,這種貴族纔有的臭毛病就不會落在他的身上。

    一開始,在百丈村,他也沒有在喫上頭多花心思,最多弄點臘肉,臘腸之類的肉類。目的不是爲了好喫,而是容易保存。獵人就是這樣,運氣好的時候,肉喫不完,養的獵狗都能啃上帶肉的骨頭。但運氣不好的時候,別說肉了,連蟲子都喫不上。

    李逵也不可能天天出去打獵,還真把自己當獵人了。

    就算是他站在百丈村獵人界的頂端,也有空手而歸的時候。

    直到去了潁州,隨後去揚州的兩年時間裏,他纔對喫的東西開始上心了起來。沒辦法,攤上個喫貨師祖,除了吟詩作詞之外,就是上奏摺罵朝廷不作爲,前者屬於自娛自樂,後者朝堂上的大佬們沒有人會搭理他。可蘇軾除了這些愛好之後,就一個喜好,愛喫。

    蘇軾被貶謫去了崖州之後,見當地人喫老鼠、蝙蝠,他都忍不住都要去試着嘗一嘗的主,對於喫有着讓人旁人驚駭的執着。

    他老人家喫老鼠、蝙蝠的時候,身份是縣令。別看縣令官不大。在大宋,官俸也不少,一個月40貫,崖州的地位很差,官俸少一點,只有30貫。而大宋的官員收入不僅僅是俸祿,還有喫的、穿的、用的補貼,甚至還有幾十畝地的田俸,這些錢,足夠讓他把日子活得紅紅火火,真不至於喫老鼠。

    而且蘇軾做縣令的收入和普通縣令不一樣,因爲大宋的官員收入至少有兩份,職俸和級俸,他是直學士,有加60貫,還有他有散大夫的榮譽官銜,還能加錢。可以說,蘇軾的收入,即便他做了小的不能再小的縣令,一個月的收入加起來,也超過一百貫。

    在大宋,每個月旱澇保收有這麼大一筆收入,足夠讓他過上富足體面的生活,哪裏需要去喫老鼠蝙蝠這些肉食?

    原因只有一個,他是饞的。

    沒辦法,饞雖然不是病,但沒有幾個人能夠管得住自己的嘴巴。

    就李逵跟着蘇軾的這兩年時間裏,蘇軾就因爲胡亂喫東西,中毒兩次。一次是喫花,一次是不知道從哪裏淘換來的植物塊莖。原因很簡單,喫花,因爲好看,味道肯定不錯……中招純屬意外。喫難看的塊莖,是因爲看到有人在喫,他固執的認爲,好東西善於僞裝,他要僞裝撕下來,發現美味……自作孽中招。

    無奈之下,李逵只能變着方的將自己知道的一些美食,讓蘇軾時不時的解解饞。比如說,松鼠桂魚啦,排骨燉蓮藕,醬肉、瓦罐魚之類的肉菜介紹給蘇軾,弄的他最後差點誤以爲自己來大宋是當廚子來了。

    至於李逵自己喫的飯菜,就講究個順口。

    但即便是看似家常的口味,被李逵烹調之後也有一番風味。做纔好不好喫,火候很重要,材料很重要,但再重要,也沒有佐料重要。

    作爲獵人,李逵很清楚,很多食材看着不錯,但喫起來味同嚼蠟。甚至有比這個更糟糕的。比如說白鸛,一來這種動物沒肉,瘦的皮包骨頭,喫起來硌牙不說,肉還老到嚼不動。而來腥羶味實在讓人沮喪,沒有大量調料泡製,根本就沒發下嘴。

    不僅僅是這些,野味都會讓人時不時的懷疑自己喫到的是假的野味。

    比如說野豬,有的野豬肉不太羶,至少稍微注意一些烹飪事項,做好之後,非常可口。但是有些野豬,同樣的山林找食,同樣的山泉水喝着,最後殺了之後,那肉羶的彷彿放臭了一般讓人作嘔。

    別問爲什麼。

    因爲野豬自己也不知道。

    爲什麼別的豬肉香噴噴,唯獨它的難以下嚥?

    李逵做飯做菜,着實龐萬春喫驚了一把。李逵不太喜歡喝酒,誰能知道自己人高馬大的,酒量就比師祖蘇軾好那麼一丁點?

    可蘇軾是什麼酒量?

    站在酒缸邊上,都能把自己給薰醉的神人,俗稱一杯倒。而且特別喜歡貪杯。好在蘇軾貪杯之後醉酒不鬧騰。但是李逵知道自己,喝醉了,人擋殺人,佛擋屠佛。上房,下河,就沒有他做不到的事。要命的是,醒來他什麼都不知道。別人說啥,他都得認,有種被人碰瓷的憤怒,卻無處說理去。

    可是李逵的行禮中就帶着酒,上好的女兒紅。女兒紅其實是黃酒,後世用糯米,但正經的做法是用黍米。但是女兒紅太出名了,商人總喜歡將自己的貨物說的天下僅有,好賣上高價。女兒紅這個名字,正好填補了他們對精品的一切要求。

    大宋人好酒,尤其是對好酒的追捧和高消費讓人咋舌。龐萬春說什麼也想不到,李逵竟然會用女兒紅當料酒做菜。這等敗家的廚子,他聽都沒有聽說過。

    至少龐萬春是從來沒有喫過如此暢快的飯菜,看似簡單,卻透着讓人垂涎欲滴的香味,簡直讓他無法自拔。即便味道不佳,衝着價值幾十貫一甕的女兒紅,也要多喫兩碗。

    而李逵調理烤野兔的樣子,頓時讓人有種高端的視覺感受。

    調料不下於十來種,還用羊脂抹勻稱,一邊抹油,李逵還一邊解釋:“兔子沒有多少油脂,火大了容易變柴。”

    龐秋霞盯着架在火上的兔子,對哥哥龐萬春偷偷道:“他一定時個庖廚。”

    “別瞎說……兩位兄弟都是……有本事的人。”龐萬春很按照李雲的說法,給李氏兄弟加上一個讀書人的標籤,可是直到現在,他都看不出倆人身上有任何讀書人的特徵。違心的只能用‘有本事’這句經常用在客氣話中的詞來形容李逵。

    小女孩嘟噥着嘴,一陣煩躁。她覺得自己大哥也變得婆婆媽媽起來,以前不是這樣的。龐萬春一手箭術,萬里挑一,在老家就非常出名。要不然也不會被挑選進入禁軍之中。大宋的禁軍非常不好進,收入高,還清閒,尤其是還有世襲的可能,是大宋的鐵飯碗職業。龐萬春憑藉手上的弓箭功夫,就能獲得這份差事,沒有人會輕視他的本事。

    有本事的人都是驕傲的,龐萬春也是如此。以前,他從來不夸人,更不要替人遮掩了。

    燒烤是個經驗活,就算是老手,一不留神也會出岔子,烤糊也是常有的事。

    不過李逵鼻子特別好,加上反應快,經驗也足夠,愣是在龐氏兄妹直勾勾的眼神之中,將一隻原本平平無奇的兔子烤製成了外焦裏嫩,香味撲鼻的美食。

    尤其是香料的加成,簡直讓人垂涎欲滴,欲罷不能。

    李雲瞥了一眼努力吞嚥着口水的龐氏兄妹,心說:“沒見過世面的土鱉,我李雲也是喫過珍饈的人,不屑與其爲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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