飄天文學 > 傳送雙生 >第三百七十五章 關於快遞公司
    在假設是迪卡殺死侖嘉的前提下,“兇手迪”必然知曉這世界上還有另外一個自己。

    按照之前的殺人動機,更準確的說法是,兩個迪卡與侖嘉,這三人中,“兇手迪”與侖嘉都知道兩個迪卡這件事。

    而“面談迪”可以知道另一個迪卡,但他並不知道另一個迪卡會因此殺死侖嘉。這樣一來,“面談迪”大概率是不知道,侖嘉也知曉此事。否則在聽到她的死訊後,也不會表現的如此傷心。

    從今天詢問時迪卡的表現來看,簡仁更認同這個猜測。

    但知道“面談迪”並不知曉整個犯罪的過程,也沒有參與犯案,這似乎對案件的偵破沒有任何的幫助。

    如果“兇手迪”真的存在。那麼,現在最重要的問題是,這位將侖嘉活活掐死的迪卡,此刻究竟躲在哪裏?

    想到這裏,簡仁再沒有什麼新的思路。看着紙上的文字,卻是想起了加莉娜之前教給她的一個破案要點。

    要跳出來,不能死認一個方向不放。

    運氣好,方向是對的,案子就破了。運氣不好,這一條道就是走穿了去,也只有一抹黑。

    感覺自己似乎有些過於執着了。明明沒有任何證據可以證明那個猜想,爲什麼還要死抓着不放?

    輕輕搖了搖頭,簡仁揉了揉自己的眉心。

    雖然沒有想明白這樣固執的堅持是否有意義,但簡仁還是想明白另外一個道理。那就是,這樣的胡思亂想纔是最沒有意義的事情。

    於是,她將紙筆放到了一旁,點亮工作臺上的屏幕。既然想不出新的思路,那就去案卷中再重新找尋靈感。

    很快,案件相關的資料信息已經出現在了屏幕之上。看着系統提示的最近更新文件,簡仁眼前一亮。

    就見最近更新的標題下面,多出了一個文件,名稱是:關於快遞公司。

    想起之前在迪卡家裏時,自己纔將快遞信息上傳到案件資料庫中。沒想到短短几個小時,竟然在這麼短的時間裏就已經完成了關於快遞公司的相關調查工作。甚至寫好了報告。

    簡仁有些佩服起負責此案的衛所。對方的高效,讓她感受到了督衛應有的專業素質。這令她多少有些心安。

    想來,至少在這個案子上,負責的衛所不會敷衍了事。只希望對方可以儘快找出兇手。

    當然,簡仁也不會因此放棄自己的調查。

    一來,她本就對這個案子很感興趣。其次則是,在這個閒的都能孵蛋的衛所裏,要是再不找些事給自己做,簡仁相信,自己遲早有一天會發黴。

    於是,簡仁毫不猶豫的點開了那份最新的報告,認真讀了起來。

    報告上顯示,調查是由欒樹公寓所在地,負責這起案件的衛所提供的。快速瀏覽過上面的信息,簡仁很快注意到一些新的證據。

    通過對快遞公司的調查,可以確定,迪卡並未說謊。他確實有委託這家快遞公司,通過人工配送的方式,將一條項鍊送到侖嘉所住的公寓。

    從報告中所附帶的,由快遞公司提供的訂單信息上,可以看到一些迪卡提供單據上沒有的信息。

    首先,這條項鍊是通過複製儀,傳送到快遞公司的。下單時間是上週六中午,也就是侖嘉被害當天午飯之前。

    從一旁的備註來看,付款信息已經覈實過,確實是迪卡的銀行賬戶。而在物品價值那一欄填的是5000元。也就是侖嘉這樣的普通職員大半個月的工資。

    看到這裏,簡仁對迪卡所說的話再沒有什麼懷疑。只是想到很有可能正是迪卡的這點雞賊心思,才導致了後面的一切,不由又搖了搖頭。

    不想將時間花費在評價迪卡的人品之上,簡仁接着往下看去。

    根據訂單信息的顯示,這個訂單是由一名叫靈康的配送員於上週六下午3點從快遞公司出發,送往被害者公寓的。只是訂單上並沒有顯示完成配送的時間。而是在當天下午4點,錄入了一條配送未完成的信息。

    報告上對這一點也有相關的描述。具快遞公司負責人稱,這位叫靈康的配送員,在配送途中遭到蒙面歹徒搶劫。配送所用的汽車以及配送的物品均被歹徒搶走。

    而靈康則是被歹徒打暈後,剝掉了制服,扔在了一個小巷中。整件事情就發生在靈康剛駕車離開公司後不久。待他在小巷中醒來,便立刻通知了公司並報告了衛所。

    一旁的備註裏,附上了當時接到報案的衛所提供的案件編號,及搶劫案事發地附近的監控錄像。

    有錄像?

    簡仁看到這裏有些意外。

    讓她感到意外的正是兇手會被拍到這一點。

    雖然她和詹姆斯對這個案件的看法最終沒有達成一致。但至少在有一點上,她十分認同詹姆斯之前的分析。

    兇手應該是一位十分謹慎小心的人,不太可能是個新手。

    這樣一來,這個盜竊錄像就顯得有些奇怪。

    是想,他在殺人行兇前後的來去路線到現在都沒有被摸清,也就是說,其往返欒樹公寓的整個過程都沒有被監控拍到。這足以說明其極強的反偵察意識。

    可爲什麼他偏偏又會在案件一開始的時候,在搶劫快遞車時,留下了和自己相關的影像資料?

    這明顯說不通啊。

    難道說在搶劫快遞車時,兇手並沒有想過要利用快遞上面殺人,所以並未做太多的防備?

    後來臨時起意,想要闖一次門,這才刻意隱匿起行蹤?

    不對。

    簡仁敏銳的察覺到這個小小的前後矛盾中似乎真的隱藏着什麼。

    在她看來,對於這樣一個嚴謹熟稔的殺手來說,警惕應該早已化爲一種本能。不說作案,甚至在日常的生活中,這樣的人說不定都會刻意的避開監控。

    這樣冷靜的殺手,怎麼會在作案時留下自己的影像?這太不符合常理了。

    另一方面,要是真的認真對比這兩項罪名,搶劫汽車雖然沒有殺人罪名大。可汽車價值昂貴,涉案金額往往非常的高。真要是算起來,被抓到也不會輕判。

    這樣看來,兇手更沒有理由在盜車時如此粗心大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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