玉紹和顏悅色地勸說:“老闆,事情總是要解決的,我勸你還是按照契約上答應的價格,該多少就算多少,還給人家吧?”
男人眼珠一轉,拿出一副傲慢的姿態:“好,錢我可以給,但這丫頭偷了我的財物,必須送到官府查辦!”
少女眼神不勝驚慌,寶墨也覺得不安,人羣中有人暗暗地鳴不平:“怎麼這樣啊?”
玉紹從容笑着:“冤家宜解不宜結,老闆,我看這位姑娘也不是成心的,還是以和爲貴,雙方各讓一步,您結清了賬款,讓姑娘給您道個歉,這事就算過去了。”
銀塵幫腔:“對啊對啊,不看僧面看佛面嘛。”
男人高高昂着頭:“那可不行,你們讓我買賣付賬是按規矩來,那對付偷竊犯法也要按規矩來纔是。”他這擺明了是要公報私仇了。
銀塵將玉紹拉遠一些,竊竊私語:“師兄,他這人蠻不講理,我們等他付了錢,就把那小姑娘給放了,甭和他廢話。”
玉紹沒有立即表態,沉靜地想了一想,妥協地說道:“如果老闆執意如此,那我們就一起去衙門吧。”
寶墨和銀塵看不懂了,互相大眼瞪小眼的。
玉紹則是氣定神閒的樣子:“咱們在公堂之上將事情的來龍去脈都說一遍,這姑娘行竊,府尹自然是要將她關進大牢,只不過嘛,到那時事情鬧得滿城皆知,街坊鄰里都知道你惹上了官司,您在城裏的那些同行免不了要拿這事來做文章,添油加醋地抹黑你,以後您店裏的生意,恐怕很難不受影響了。”
男人懵了,雖然不愛聽,可他越琢磨,越覺得玉紹說的句句都對。
他懊惱地嘆氣:“好吧好吧,算我倒黴,我不爲難這丫頭就是了。”
衆人見玉紹走到附近的字畫攤上,借了紙筆,十分認真地寫下文書,說道:“我這擬好了兩份字據,作爲今日之事的憑證,你們二人看下。”
說着便給男人和少女一人遞去了一份。少女接過字據,臉色不禁犯難,但還是做出認真看的樣子。
玉紹瞧出了端倪,眼神有那麼幾分不確定:“姑娘你不識字?”
少女立馬擡首反駁:“誰說的?”
玉紹風度翩翩地笑着:“那爲何拿倒了紙張,卻渾然不覺呢?”同時伸出手,替她將紙頁顛倒了個。
少女好生尷尬,玉紹望着她,雖有幾分戲謔和有趣,但卻是極溫善的。
玉紹朝兩邊作揖:“如果二位都覺得合適,那就讓在下做個見證,你們雙方都在這兩份字據上簽字,過往的恩怨一筆勾銷,從此互不相欠,以後誰也不能找誰的麻煩。”
男人不多想就簽上自己的大名,少女卻踟躕不決。
玉紹猜想她不會寫,便親自執筆:“姑娘若是信得過在下,我替你寫下名字,你在上面摁個手印也是可以的。”
少女打量他一番,然後點了頭。
玉紹問她:“不知姑娘芳名?”
少女眼底純淨無雜:“我叫蕎蕎。”
“哪個喬?”
“蕎麥花的蕎。”說時,她還順手比劃兩下。
玉紹暗自一愣,心想這女孩兒目不識丁,對自己的名字倒是能分辨的,而且“蕎”字並不太常用,她能記得這麼清楚,想來是有人特意教過她。(沒錯就是柿子)
“雪白一川蕎麥花。”玉紹兀自感嘆着,筆尖行雲,寫下“蕎蕎”二字,“是個不錯的名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