飄天文學 > 揭棺起駕 >第七章 無名的骨頭和傷心流浪漢
    大衛·維克托曾經創造出一句俚語。

    叫做“女人出賣肉身,男人出賣靈魂。”

    這個大衛·維克托就是我們之前提到的尋血獵犬。

    可能你會疑問,爲什麼一個已死之人能有這麼多戲份,這個人到底寫了幾本書,又對這個故事來說有什麼意義?

    此人的生平事蹟用線來描述是一座山峯,用面來寫明是一副油畫,用詳細的介紹來闡述——

    ——他生於一八五零年,父親是工人革命戰爭中落草爲寇的土匪,母親是個娼。

    他的父親老維克托死於梅毒,因爲沒有忠貞的愛情觀。

    他的母親是沒有名諱的奴隸,死於一次貨物運輸。

    他自己一個人長大,爲了活下去,在未成年時就幹了不少成年人乾的事——酗酒、吸菸、殺人,唯獨沒有男女之事。

    大衛先生一直認爲愛情是危險的,致命的。

    它像是一種契約關係,而且是用不等價的商品和勞動力做交易,男女之間表現出來的求偶傾向就是商品的外包裝,而婚後生活的勞務與責任就是勞動合同上標註的服務業需求。

    在強盜和劫匪的黃金年代走向衰敗,大衛先生開始改行寫書,占星算命。

    他是個藝術天賦非常厲害的苗子,但在這個年代,不能只靠着紙筆來保護自己。

    他依靠書籍去發聲,去撰寫自己心裏的故事。

    包括依然在連載,沒來得及完結的《龍的羅曼史》,大衛先生一共寫了七本書,每一本都是權貴眼中的暢銷佳作,百姓心裏的奇幻名著。更是年輕人心中的主角標杆。

    某種意義上,大衛·維克托爲西大陸的所有教師做完了倫理道德課程的工作,是他告訴每個年輕的男男女女該如何用一顆主人公的心去生活。

    他重要嗎?

    他當然重要。

    光是他說的這一句——

    “——女人出賣肉身,男人出賣靈魂。”

    大衛先生講這句話的原意並不是貶低女性,或擡高男人。

    他在描述着一個客觀事實,在講述自己的故事。

    他遇上露絲大法官之前也遇見過不少女人,在這個時代,大多女人都遵照求偶的天性,會主動選擇配偶,把自己掛牌售賣,賣的東西千奇百怪,賣的癖好難以啓齒,賣來賣去,逃不過一身好皮囊。

    他遇上伍德·普拉克之前也遇見過不少男人,在這個時代,大多男人都想掙脫獸性,想要變成自由個體,拼了命歇斯底里,腦袋裏的想法別具一格,不過最後在錢面前,也逃不過低頭妥協的命運。

    對大衛·維克托的故事來說。

    愛這個詞彙實在是太昂貴了。

    他當初和小萱說。

    “我沒有妻子和孩子,沒有這些累贅,沒有牽掛,也沒有拖後腿的人,我能一門心思去搞藝術。”

    除了收錢殺人以外,寫書就是他的終身事業,是他自己的追求。

    故事到了這裏,我們回到爲了大衛·維克托先生爲列儂留下的遺產裏來。

    在芙蓉城,爲了紀念大衛先生,時代廣場有一位熱心讀者爲這位已故作家開了一間酒吧。

    它的名字叫【無名骨】。

    它出自大衛·維克托撰寫的一本小說。

    名字淺顯易懂,沒有任何門檻。

    叫做《無名指》。

    這個故事講述了一個男**隸爲了追求上層社會中的富家小姐,如何出賣靈魂的故事。

    故事的主人公身爲奴隸,在一場劫案中救下了女主人公的性命。

    他沒有索求什麼東西,把一把槍和最後一顆子彈留給了女主人公。

    兩人約定,一定要相愛,一定要結婚。

    他們走上了艱難困苦的求愛道路。

    男主人公要跨越兩三個階級,要完成奴隸身份到平民,再到貴族的蛻變。

    他拼了命地完成奴隸的礦業工作,又拼了命地完成公民的鑄鐵造模工作,再拼了命地去完成權貴代理人的產業經營工作,在書中浮誇又離奇地經歷之下,在作者安排的強運和天賦之下,這個主人公成功地進入了上流社會,來到了富家小姐身邊。

    他跨越了三四個階級,差不多完成了幾代人才能完成的事情。

    可是這還不夠,非常遺憾的是,他所愛之人也和他一樣,是個非常刻苦而努力的女人。

    這個女人同樣也在跨越階級,從一個普通的騎士家庭的小女兒,花費幾年的時間,搖身一變,成爲王國司法部公爵身邊當紅的金絲雀交際花。

    他們偶爾聚會時,討論的事情,腦中的想法好像隔了幾百年,隔了好幾個時代一樣。

    這個故事的結尾說不上喜劇還是悲劇。

    大衛先生的筆下,男主人公爲了繼續跨越階級而奮鬥,一次次拒絕領主的聯姻提親,朝着更上方看,是一個暖心的勵志故事。

    女主人公也是這樣,她與男主人公訂下婚約,卻沒有停止向前,在通向王庭內閣的道路上漸行漸遠。即將面對後宮選秀的提名,在皇后與皇帝之間翰旋。

    幾乎所有人都認爲,這對天生認真而倔強的金童玉女該走到一起。

    但是大衛先生留下了一個開放式結局。

    他在故事的結尾幹起了老本行,去書寫他最擅長的劫匪,描繪一出銀行大劫案。

    男女在銀行久別重逢,時間緊迫容不得人遲疑半分。

    在刀子和火銃的威逼下,他們砍去發福而肥胖的無名指,將鑽戒交給劫匪買到一條性命。

    女人出賣了肉身,割下頭髮,交出纏在頭髮上構造精緻的珠寶頭釵。把藏在銀庫的權貴們指認出來,都出賣給了劫匪。

    男人出賣了靈魂,爲了摯愛,他跟着劫匪一塊蒙面,當做劫匪的萬用人質混淆城防軍的視聽,幹着收集贓款的事。

    在前文中,他們辛辛苦苦勞碌了十年,在一場劫案中頃刻間灰飛煙滅。

    尾聲時分,這對男女騎上馬,朝着東方跑,朝着日出的方向,爲了脫罪而逃命。

    匪徒只給他們留了一把槍,一顆子彈。

    一切回到了原點。

    如果男人殺死女人,能回去向權貴邀功領賞,洗清嫌疑。

    如果女人殺死男人,能回去向王庭坦白從寬,嫁入皇室。

    他們手裏捏着斷指,心頭長了一塊倔強的骨頭。

    ——繞了那麼大一圈,這才發現擋在他們面前的不是什麼財富或權勢,而是這座門當戶對男女般配才能成婚的城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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