被注射了鎮靜劑的範琳琳之前還時不時的抽搐,顯然睡夢中也在做着噩夢。直到王猛握住了她的手,她才安然入睡,不再抽搐,似乎有了安全感。
趙蓓蓓去買午餐了,鐵梅已經收隊走了,但留下一名警員等範琳琳醒來,錄口供,這是必要的程序。
不過王猛很討厭這種形式,要知道對於一個經歷過恐怖事件的當事人來說,回憶當時的情景是多麼的殘酷。
王猛打了個電話,那名警員就被調走了。
事情明擺着,嫌疑人死了,人質活着,至於過程,重要嗎?嫌疑人從進醫院的蹤跡就在醫院的監控錄像之下,除了診室裏面的情形看不到以外,全都有跡可循。至於診室裏面的情況,除非警察是傻子,否則,誰還不知道會是個什麼過程。難道非得讓當事人去說嗎?那個危險的時候,有幾個人質會記住診室裏的情況?特別是女人,早就被嚇傻了,還會記住什麼?難道非得當事人說,我當時嚇尿了,什麼都不記得了,你纔去結案?人質要是死了,你還不寫報告了
雖然王猛知道這也是警察的辦案程序,但他很反感。程序死的,人是活的,要尊重受害者,要顧及受害者的感受,要分清是什麼案件。如果劫匪跑了,對受害人進行問詢,這就很正常了。可人都死了,還注重只能躺進檔案裏的過程描述,有個鳥用。
王猛看着範琳琳,心情很複雜,就在剛剛,主治醫師查房時,對王猛說,範琳琳懷孕了,讓他好好照顧孕婦。
只是,當他忽然看到趙蓓蓓眼中瞬間的驚慌時,他又不知所措了。
兩個女人都在等着他的選擇,按照國家法律,他只能選其一。
可是,王猛和趙蓓蓓是真愛,但他和範琳琳呢?範琳琳已經懷了自己的孩子,王猛還能說這是一場錯誤嗎?無論結果是怎樣造成的,但孩子是兩個人的,王猛和範琳琳就是孩子的親生父母,即使範琳琳不接受王猛,王猛也是孩子的親生父親,這是不可能更改的事實。
如果範琳琳不接受,王猛雖然身爲孩子的父親,但也只能是名義上的。他倒是可以和趙蓓蓓結婚,甚至生子。可範琳琳明顯是在努力的想接受王猛。
此時的決定權,還是在範琳琳手裏,因爲,她和王猛有了一個共同的孩子,因爲,她是受害者!是王猛毀了範琳琳的清白,是王猛鑄成的大錯。他必須承擔和麪對。
可,趙蓓蓓呢?一個等了他六年的女人,他的初戀,他怎能割捨?他能在傷害了一個女人的時候,再去傷害另一個嗎?不能。
可,他該怎麼辦?
趙蓓蓓回來了,買了兩屜包子和兩盒稀粥,一個雞煲。
雞煲是給範琳琳準備的。
趙蓓蓓很細心。
看到王猛握着範琳琳的手發呆,趙蓓蓓眼圈紅了,心底劃過一絲惶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