飄天文學 > 狂猛戰神 >第374章 水煮人肉片
      “違反規定的證劵公司教訓一下就行了,搞垮他們,損失的是在證劵公司投資的股民的錢,廣富藥業可以幹掉,但要查清,他們爲何針對範氏集團。美仕集團也在上市的關鍵時期,要防止對方有什麼目的,萬一針對美仕集團,這對美仕集團影響很大。你讓金絲猴配合一下行動,需要他的話,就讓他跟着你們去幹,讓大熊回來給我開車。”王猛說道。

      “聽你的!來,親一下。我走了。”山貓親了王猛一嘴,扭着腰肢走了。

      山貓走後,王猛和類人猿通了電話,瞭解詳細。

      王猛感覺,這個廣富藥業的目的決不簡單。

      範氏集團是以化妝品爲主的產業,和藥品八竿子都打不着。雙方本沒有任何來往和利益衝突。但廣富藥業卻無緣無故地對範氏集團進行打壓,這事兒透着蹊蹺。

      王猛相信類人猿幾人會查清楚的。

      既然相信類人猿他們,王猛也就不去想這事了。

      王猛坐回辦公椅,拿起一沓卷宗中的兇案照片,仔細看了起來。

      這起案件是八年懸案,從國家公安部到地方公安部門,都投入了大量警力物力,但最終成未能破獲,此案成爲懸案。

      此案案發在八年前春節前一天的除夕夜裏,被稱做除夕特大重案。被百姓稱爲水煮肉片兇殺案。

      案發地點就在青龍縣城。

      除夕子夜,鞭炮齊鳴辭舊迎新之際,青龍縣公安局光相路派出所接到兇案報警。

      派出所值班民警火速趕到案發現場,卻被現場的慘狀驚呆了。

      案發現場是在老舊的平房居民區中的一棟民房裏。

      三十幾米的房間內血跡斑斑,血腥之氣極其濃郁,血腥氣中還瀰漫着麻辣火鍋的味道。

      在臥室和客廳於一體的房間中間,擺着一張小圓桌,桌子上杯盤狼藉,桌子中間還放着一個火鍋,此時,火鍋已經熄火,裏面的東西已經凝固,通紅一片。

      這紅色可不是辣椒油,是血,人血!

      火鍋裏面堆滿了切成片的肉,人肉!

      堆成小山般的人肉片,還有被切成片的內臟......已經煮熟......

      肉山上面,兩個渾圓的眼珠子矗立,令人毛骨悚然。

      桌子上、白色的瓷磚地上,血水遍佈,已經凝固。

      角落有張單人牀,牀上,牀上的被褥被鮮血侵染,通紅一片。

      一個渾身上下只剩下骨頭的人形骷髏躺在血泊裏,五臟六腑僅有部分存在,其他的都在火鍋裏或是扔的滿屋到處都是。

      出警民警當場就被嚇得媽呀一聲,抹頭就跑......

      據後後來勘察結果顯示,死者爲三十歲左右女性,除了骨頭外,身上的肌肉和五臟六腑幾乎被切割成片,三千多片。

      殺人案,特別是殺一個人的案件,一般情況下是不算重案的。

      但是,此案如此血腥,作案手段如此殘忍,滅絕人性,又是發生在舉國歡慶的除夕之夜,此案被定性爲特重大案件,限期破案。

      青龍縣公安局立即投入戰鬥。

      但,雖然辛辛苦苦連續奮戰了一個月,卻並未在限期內攻破此案。

      市局下來人調查,也是無果。省廳來人,無功而返。

      因爲是除夕大案,早就驚動了國家公安部,國家公安部相當重視。公安部早地方未能破獲此案後,下來調查組調查,最終也是一無所獲。

      雖然,案發現場被嚴密保護,保存基本完整,但是,就是找不到除了被害者之外的任何人進入其房間的線索。

      雖然八年之久,但因爲是特重大懸案,所有物證現場被公安部要求永久保存。

      至今,案發現場保存完整。

      當然,案發現場已經做了幾次偵查處理,屋內的人體組織和骷髏屍體也已經被送進太平間保存,屍肉腐爛,估計這附近都沒人敢住了。

      王猛從照片上注意到,被切割成片片的人肉和器官刀工十分精細,火鍋內的“肉片”碼放整齊。

      王猛初步斷定兇手應該是技術不錯的廚師,除了刀工過硬,習慣也很好,切完的東西習慣性碼放整齊。

      從死者只剩下白森森的骨頭和少許筋肉殘留的情況看,兇手應該具備一定的屠宰牲畜或是屍體解剖的經驗。但從其割掉死者器官的刀口切入位置看,此人又不具備醫學解剖知識。

      公安部的結論也是如此,但現場除此之外,連兇手的指紋和腳印以及皮屑毛髮汗液等等等等,任何線索都沒有留下。

      案發小屋的窗戶和門,也沒有被撬動的痕跡,而且,死者是外地單身女性,雖然在青龍縣沒有親屬,但本人在家鄉有親戚有朋友,也有父母。除夕之夜不回家,肯定此地有人陪伴,這從喫火鍋上就可以看出來。誰會一個人喫火鍋,還整了一大桌子菜?一個人根本吃不了,也不可能有那心情,除夕沒和家人團聚,要是孤零零一個人,你有這的心情大喫大喝,纔怪!

      公安部確定爲熟人作案。

      幾級公安部門也都對其家屬和親戚朋友同事乃至鄰居,都進行了全面細緻的摸排,但沒有找到任何線索。

      死者名叫金玲,是名離異婦女,其前夫領着一個三歲孩子在鄉下,老實巴交,也有不在場證據,所以排除在外。其他和死者有關聯的人,也沒有作案時間。

      死者在縣城裏有個對象,是個批發水果的中年人,但一年前,兩人就分手了,原因是男方劈腿,此人也有不在場的證據,因爲除夕前一天,他就回外省老家了,有列車乘務員可以作證,案發時,該人還在列車上。

      在調查中,並未發現死者還有其他關係親密的人。

      死者金玲,原來在市裏酒店打工,後來不知何因,在青龍縣某賓館做了前臺經理,圈子不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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