飄天文學 > 狂猛戰神 >第387章 你真頭子!
      聽到類人猿的彙報,王猛沉聲問道:

      “此人還在廣富藥業?”

      “目前還在,你要過來看看?”類人猿說道。

      “我去沒有用,讓我老大去找你吧!”王猛說完就掛了電話。

      王猛給風神打去電話。

      涉及古族,哪怕是隻是懷疑,沒有證據,風神也不敢掉以輕心。

      風神交代王猛幾句,立即動身去找類人猿覈實情況......

      有風神出面,王猛是非常放心的。

      王猛沉下心來專注案情。

      這是一起被警方定性爲非常離奇的失蹤案件。

      在青龍縣文苑小區居住的一位地產商殷某,在六年前的一個週末上午帶着妻子和兒子,駕駛一輛黑色奧迪轎車前往青龍山度假村度假,自此,一家三口極其那輛奧迪轎車消失無蹤。

      報案人是地產商家裏的保姆。

      因爲主人在週一未歸,孩子的學校和地產公司都打電話來詢問,保姆又聯繫不上主人一家,而每次主人一家週末出去度假,爲了不影響孩子上學,週日晚上必歸。

      保姆覺得可能出事了,於是,保姆報案。

      因爲已經超過四十八小時,青龍縣警方接到報案後以失蹤案介入。

      警方調查了青龍山度假村,但並沒有該地產商一家在度假村入駐的記錄。

      警方沿途搜尋,也未發現蹤跡。

      隨後,青龍縣警方排查了殷某的家人關係,包括親屬、朋友和孩子的同學,夫妻倆的同事,以及殷某的鄰居,還有地產公司內部員工和殷某的關係客戶,也並未發現殷某一家失蹤的線索。

      警方對殷某的保姆和司機也做了調查,也排除了疑點。

      警方也對殷某的生活作風做了調查,並未聽說殷某有不良嗜好,也沒有情*婦。

      久查未果,顯然殷某一家出事了。

      警方立案偵查,展開全面搜索。

      但依舊無果,雖然警方在網絡,報紙電視等多媒體發佈了多次尋人尋線索的啓示,但六年來,沒有任何線索。

      殷某的地產公司不能一日無主,後來該地產公司由地產商殷某的親弟弟接管。

      只是,當殷某的弟弟接管公司時,突然發現公司的財務除了問題,公司除了固定產,只剩下幾萬塊的流動資金。

      殷某的弟弟覺得匪夷所思,立即報案。

      青龍縣警方再次介入調查,結果顯示,地產公司流動資金總額八千餘萬,已經分兩部分轉出,其中五千萬由地產商殷某親自授權劃給了國內一個證劵公司賬戶買了股票,另一部分高達三個億的資金被殷某劃入了自己的賬戶。

      財務人員證實,時間就是案發前三天。而且財務人員還證實,殷某最近一年每次出差都會划走大筆資金,但事後都會還上,又因爲這是私企,也沒有股東,殷某是唯一老闆,所以,即使殷某這是違規行爲,財務人員也不敢說什麼。

      警方緊接着調查了這家證劵公司,並沒有違法經營疑點,而且,殷某早在死亡前五年,就已經在這家證劵公司開了股票賬戶,這次五千萬的交易,也屬於正常的大宗委託交易,並無違規操作現象。且證劵公司老闆與殷某之間並不熟悉。殷某也只是與證劵公司的一個客戶經理因爲業務往來而後期熟悉,但兩者之間並無私交,他們之間也只是單純的業務往來而已。警方開始調查了這個客戶經理,並無作案動機。而且,目前該筆資金還在該證券公司賬戶上。

      證券公司解除了嫌疑。

      警方開始調查那三個億資金的去向,卻發現這筆資金通過國內一家金融公司賬戶,已經轉到了境外。

      涉及境外事物,青龍縣警方將案件上報。

      北海省公安廳國際刑警組織地方聯絡機構立即介入,但只追蹤到了這比資金匯入了緬甸一家銀行後,銀行方面將這筆資金劃給了緬甸一家地下賭場。

      賭場在緬甸屬於合法經營,賭場和銀行之間有合作關係,在那裏很正常。

      警方判定殷某涉及豪賭,因爲欠賭債,被賭場綁架或殺害。

      涉及境外賭場,正面調查就調查不下去了,國際刑警展開祕密偵查。

      只是,偵查結果顯示,殷某這三個億資金確實是換了賭債,但已經還清。

      警方分析,既然殷某已經還清了賭債,那賭場方面也就沒了殺人的動機。所以,殷某被賭場綁架殺害的論斷不成立。

      該調查的都調查了,殷某一家人依舊找尋不到,生不見人死不見屍,線索徹底中斷。

      此案懸起!

      王猛看過卷宗,沉思不語。

      就是王猛,此時,也看不出什麼破綻線索。

      時隔六年,即使當初有線索也早就泯滅了。

      因爲是單純的不確定因素的案件,除了省公安廳國際刑警地方機構介入該案調查外,市裏警方並未介入。

      沒有動機,就不能確定殺人,這是警方立案的依據。

      王猛翻來覆去查閱這些案宗,最終將目光落定在境外賭場上,因爲只有這條線索,沒有繼續調查下去。

      王猛對警方的判斷並不完全認同,警方認爲,還清債務,賭場方面就不會跨境殺人。但王猛認爲,警方沒有證據證明殷某隻欠了賭場三個億,只是在調查中獲知殷某還清了賭債。殷某是否欠的更多?是否只是還清了最近這一筆欠賬,而之前也許有欠賬未還呢?殷某既然喜歡豪賭,也不可能就賭這一次。賭場既然敢賒欠,必然有手段要賬。這個手段五花八門,但最終極手段就是殺人。如果賭場手段不殘忍,哪還怎麼要賬?

      而且警方並沒有去查殷某去境外豪賭是一個人去的,還是和其他人去的。

      這些都是疑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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