飄天文學 > 狂猛戰神 >第954章 快開槍啊!
      王猛並沒有使出全力奔跑,因爲怕徐遠歸跟不上。

      “這件東西還可以改良,要是再加一個助推器,就不用費力奔跑了。”小老頭兒忽然說道。

      “有助推器,但在叢林裏不能用,否則,豬是怎麼死的,你就是怎麼死的。”王猛說道,也暗自佩服小老頭兒的想象力。

      “豬是怎麼死的?”小老頭兒一愣。

      “撞樹死的!”徐遠歸接話道。

      三人使用的是分頻線路,通信只有三人能聽到,主頻纔是所有隊員通話所在,小組談話是不能佔用主頻。

      “你罵我是豬?”小老頭兒可不傻,當時就不樂意了。

      “沒有,我只是回答了你的問題而已,你可比豬聰明多了,豬有當科學家的嗎?嘿嘿嘿!”徐遠歸說道。

      小老頭兒高興了:“這話我愛聽,我怎麼能和豬相提並論呢?”

      王猛差點笑出聲來。

      王猛風馳電掣,在叢林中靈活得像一隻猴子。

      王猛第一個到達預定地點。

      類人猿等人也是斜插過來,在這一隊三角特種兵戰鬥小組到來之前,到達了指定地點。

      不久,主頻開始通話,各小組報告,已經到達指定地點。

      “儘量不要開槍!”王猛對全員囑咐道。

      槍響,就會引起其他三角特種部隊小組的注意,他們會迅速向這裏集結。但在迫不得已的情況下,也不能等死,開槍也是必須。

      衆人原地休息,張網以待。

      只有金絲猴沒有休息,在監控着敵軍的動向。

      叢林內蟲鳥嗡鳴,不時地也有獸吼。

      兄弟傭兵團成員,每一個都是從槍林彈雨死人堆裏爬出來的,身上殺氣濃郁。

      沿途也碰到過野獸,但它們盡皆遠避。

      野獸也有思維,危險的東西,它們也不會碰。

      聖地森林是一片有着幾千年歷史的原始森林,這裏不缺填飽肚子的食物鏈,所以,這裏的野獸也不會爲了果腹,而不顧生死地去面對危險。

      “老大?你身後五公里處出現狼羣,三十七隻,正朝我們的方向前進,時速十公里,半個小時候就可以到達。餃子距離我們五公里,時速五公里,一個小時到達。”金絲猴忽然報告。

      半個小時的落差,必然會先遭遇狼羣。

      在叢林裏遇到狼羣很正常,叢林狼以羣居爲主,嗅覺靈敏,五公里外迎風可辨別生人氣息。人類是野獸最喜愛的美食,人類的氣味也是野獸最敏感的。

      “原地待命!”王猛說道。

      王猛看向身邊的徐遠歸。

      “十分鐘搞定,十五分鐘一個來回。”徐遠歸明白老大眼神的意思,興奮道。

      “我們需要狼皮,別弄壞了。”王猛說道。

      “明白,扒了皮之後,我會把狼屍埋了。”徐遠歸很聰明,這些戰術,王猛教過他。

      徐遠歸爬起來轉身就要離去。

      “笨蛋。我們能監測道狼羣,梅國大兵手裏就沒有儀器?他們就監測不到?就是你們把狼屍埋了,血腥氣會不被人發現?”小老頭兒突然出聲。

      “閉嘴!”徐遠歸學着王猛的聲調,喝道。

      “等等!”王猛卻叫住了徐遠歸:“老趙說的對!”

      “嘎?”徐遠歸愣住了。

      小老頭兒得意地笑。

      “我去吧!你和老趙在這候着,保護老趙安全。”王猛說着,就要把老頭兒卸下來。

      “我不下去,剛捂熱乎了!”小老頭兒死活不下來。

      王猛恨得牙直癢癢。

      剛纔就地休息時,王猛就讓小老頭下來,他就是不下來,王猛趴在地上,他就趴在王猛身上。

      王猛很無奈,只得揹着小老頭兒去迎戰狼羣。

      半路上,王猛在叢林裏找了一些狼屎把自己和老頭身上摸了一遍。把個小老頭兒膈應得直吐。

      王猛在前進,狼羣也在前進,雙方在半路上狹路相逢。

      此時,早已經發現狼羣的王猛,正以狼的姿勢蹲在一塊大石頭上。

      一羣膘肥體壯的青狼奔騰而來,來勢洶洶!

      在青色狼羣出現在王猛視線內的剎那,王猛打開面罩上的擴音設備,嘶吼出聲。

      嗷!

      在王猛惟妙惟肖的狼嚎聲中,狼羣的腳步一停,都看向高高在上的王猛。

      在它們眼裏,王猛是個奇形怪狀東西,因爲王猛不是狼的相貌,身後還揹着一個狼崽子。但他的造型和嘶吼顯示出,他,就是狼王。

      狼,以羣居。

      每一個狼羣,都有一個狼王。

      此時,王猛的叫聲就是挑釁,表明他要與青狼羣的狼王決鬥,他要獲得統制這些狼羣的權利。

      狼王相遇,必然死戰。

      而且是單打獨鬥,其他狼不得參戰,誰贏了,誰就是他們的王。

      這是狼族的規矩!

      王猛太熟悉狼性了,除了他的穿着打扮和相貌是人類的模樣,此時的王猛,無論從氣味和形態上,就是一匹狼。

      狼羣中走出一頭健碩的狼王,這隻狼王要比其他青狼高大威猛。

      狼王通身雪白,狼頭中央還長着一撮金毛!

      “雪中金?”看到這匹頭狼,王猛大喫一驚。

      雪中金,是狼的品種中極品中的極品。

      目前,在世界範圍內只發現雌、雄兩頭雪中金狼。

      雪中金狼,狡猾多端,戰力無雙,速度奇快,據說,它的速度,可以快過獵人的子彈。即使它被獵人發現,也無法將其捕獲。

      王猛早就感覺到了這羣青狼中有股危險的氣息,所以,知道這羣狼的裏肯定有狼王,所以,才以狼的形態和氣息,挑釁決戰。

      但王猛可沒想到會是雪中金。

      雪中金狼,渾身是寶,價值連城,有國外科學機構曾經出價十億美元,購買此狼作爲研究。

      但,有價無市。

      王猛此時看着雪中金,哈喇子都出來了,十個億,美元啊!

      小老頭兒不認識雪中金,卻感受到了這匹狼的極度危險。

      “開槍啊!快開槍啊!先下手爲強,後下手遭殃。”小老頭兒急聲催促道。

      “不想死就閉嘴,他們聞到人類的氣息,就會羣攻!開槍?你想把梅軍都引來嗎?“王猛輕聲喝道。他發現帶着小老頭就是個錯誤。

      小老頭兒趕緊閉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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