飄天文學 > 從退出娛樂圈開始 >第12章:不可思議
    “咳咳…”

    “只有吉他伴奏的話單調很多,聽起來可能差點感覺…”

    一曲完。

    方世勳發現對方看向自己的眼神多了一絲詫異和震驚。

    那是一種很突然反差的感覺。

    好比你突然吃了一坨屎之後,發現味道竟然還挺不錯。

    此時的陳玉就都些許懷疑自己的評鑑能力了,明明很一般甚至看起來有些幼稚的歌詞唱出來竟然還很有一番感覺。

    嗯?

    真香…

    剛開始,這啥玩意?玩尬?

    聽一會兒,有點意思,還行!

    最後到高潮部分,畫個彩虹,再畫個龍,內心竟然不自覺地跟上節奏。

    太可怕了。

    自己一個新時代的僞文藝女青年竟然也喜歡這種土嗨歌曲。

    最重要的是其中還有一部分散裝的粵市方言話。

    太難了~

    爲什麼要讓我聽到這樣的歌。

    不過!

    如果時間可以倒流回到剛纔,還是會選擇再聽一遍。

    畢竟能玩直播還寫小說的妹子肯定是一個內心喜歡蹦野生disco的主。

    …

    “勳哥~”

    “太厲害了,很好聽。”

    “真的…非常非常有意思,其實一開始我還覺得這歌曲有點傻和幼稚來着!”

    一時間。

    陳玉還有些來興趣了。

    身邊突然出現一個會寫歌曲、甚至還能寫得好聽的人肯定很驚訝。

    別看現實生活中很多人都喜歡唱歌和玩音樂,可是真正有創作能力的人卻少之又少。

    至於能創作出優秀作品的人那更是萬中無一。

    這個玩意可不是那麼容易的。

    除開少數天賦異凜的天才或者大佬之外,很多業內專業人士甚至一輩子也不一定能創作出一兩首好的作品。

    如今華國樂壇內比較出名的創作人也就那一小戳。

    近年出了一個音樂鬼才。

    周俊嵩!

    他已經創作了一百多首歌曲,真正能大火的也就十來首而已。

    不過就算如此也奠定了他在華國樂壇極高的地位。

    甚至一度被業內衆多大佬稱爲樂壇近十年來最具天賦的音樂人。

    “……”

    “這…沒那麼誇張吧?”

    “一直以來,心裏挺嚮往以前那個年代的士高、歌舞廳……”

    方世勳前世是一個真正的音樂人,甚至可以說生命中都離不開音樂。

    不是崇高理想。

    只是一開始單純的喜歡到後來謀生過日子都離不開音樂。

    對於音樂他也有着自己不一樣的經歷感悟和看法。

    “嗯嗯。”

    “真的很不錯!”

    “嘻嘻…這個呢~”

    聽了這首《野狼disco》之後,陳玉對於另外兩首也是相當好奇和感興趣。

    現在畫個龍龍都能唱。

    那一起喵喵喵喵應該也沒有太大問題吧?

    喵喵?

    陳玉差點情不自禁地想學一下貓叫。

    心裏反倒很好奇期待起來。

    …

    “這…”

    “其實更適合給女孩子來唱的,我就算了……”

    拒絕。

    方世勳內心肯定是拒絕的。

    好歹以前也是一個高冷男神。

    現在一下子唱這什麼學貓叫還不得毀形象?

    剛纔在妹子面前裝了一波逼已經足夠,證明這個世界的人還是一樣會喜歡前世的作品。

    至於這首歌還是算了。

    要不是從腦海中挑最簡單幼稚的歌曲來練練手,他都不一定會把這個弄出來。

    不過。

    當初這首喵喵可是火遍全網。

    “啊?”

    “女生?”

    “那…你是不是專門寫給誰的…”

    說到這裏。

    陳玉也不由地有些羨慕。

    當然。

    這也只是一種本能的內心想法而已,並不代表着她對方世勳有什麼想法。

    畢竟能有一個男生給女生寫歌總歸是件浪漫有趣的事情。

    “沒~”

    “隨便寫的。”

    方世勳搖了搖頭。

    一首歌而已。

    加上他又不是真正的原創者,哪來那麼多背景感悟。

    現在他能做的就是用自己的努力把每一首歌唱出感情,給它賦予真正的生命力。

    或許這纔是對原創者的尊重。

    這也是他目前唯一能做到的。

    “哦哦。”

    “勳歌~”

    “你就唱一遍好嘛?就一遍…”

    “……”

    陳玉點了點頭。

    最後竟然還有些央求撒嬌。

    …

    叮咚~

    清脆的聲音。

    最後方世勳修長的手指輕輕撥動吉他弦,絲毫不比某些專業的高手差。

    要知道這些天他可是使勁刷這吉他的熟練度。

    現在水平不可同日而語。

    …

    我們一起學貓叫

    一起喵喵喵喵喵

    在你面前撒個嬌

    哎呦喵喵喵喵喵

    一陣軟軟糯糯的女聲傳來。

    甜美的聲音中帶着俏皮。

    “!!!”

    陳玉瞬間雙眼瞪大。

    一臉震驚懵逼的樣子。

    不可思議!

    這是女聲?

    緊緊盯着方世勳看着個不停,最後才確定這聲音的確是對方唱還出來。

    那一瞬間!

    頭皮瞬間有些發麻。

    雖然變聲歌唱已經不是什麼稀罕的事情,但是眼前方世勳能用如此女聲唱歌就是不可思議的事情!

    哪怕自己是女孩子。

    陳玉也不得不承認對方的女聲比自己還唯美好聽。

    那是一種技巧天賦型發聲。

    這就好比一般的說明文和詩歌之間的差距。

    …

    每天都需要你的擁抱

    珍惜在一起的每分每秒

    你對我多重要

    我想你比我更知道

    你就是我的女主角

    ……

    緊接着。

    方世勳切換回來原本的男聲。

    彼此之間無縫銜接。

    這首歌。

    當初能在地球火遍全網肯定有它自身的魅力所在。

    至少它受大部分女生喜愛。

    本身就是挺討巧的歌,通俗又上口,反映一種隨意放淡的生活。

    小女孩死肥宅喜歡聽這種歌。

    不過它不是一首有內涵的歌,說的難聽點就是一首口水歌,上不了大雅之堂。

    不過!

    它可能會火!

    這是自身具備的屬性。

    即便很多人說這是流行音樂的退步,可它依然受到很多女生的喜歡。

    此時。

    陳玉顯然不例外。

    如果之前的那首disco只是讓她感覺到驚訝,覺得旋律不錯的話。

    那眼前這一首小甜蜜的歌曲確立馬俘虜了她的少女心。

    女人的心理跟男人完全不同。

    或許在男人看來幼稚得死的東西恰恰是她們最感興趣的。

    …

    “啪啪啪!”

    “勳哥~”

    “可以再來一遍嘛…”

    當方世勳唱完。

    對方一臉渴求的神情怯怯道。

    看男神唱一首自己喜歡的歌曲的確是一件很幸福的事情。

    陳玉都不得不承認。

    自己對於方世勳的印象那是隨着這首歌升了好幾個臺階。

    果然會唱歌的男人最帥!

    現在聽了一遍感覺意猶未盡。

    一般情況下。

    當你發現一首好聽或者是感興趣的歌曲時,心中會有很強烈的慾望再聽一遍。

    因爲第一遍只能讓你心中有個大概的感覺。

    可能連歌詞都還沒記住多少。

    你就會想循環聽到麻木。


章節報錯(免登陸)