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黑暗中,陳旭的眼睛要比在白天還好用一些,這源於他常年的暗殺經歷,以及在很小的時候眼睛經常被特殊的藥水浸泡過。
所以這樣的局面,陳旭沒有失手的可能,只需要找到一兩秒的機會,馬上就又有人被割了喉。
一把鼻涕一把淚的索夫已經嚇到神經質,他像只考拉一樣抱緊史密斯,黏在他身上。
終於,即便是自己老闆,史密斯也忍受不了限制自己行動的膽小鬼了,他揮動拳頭將索夫直接打暈在地上,場面立刻安靜很多。
此刻還剩下兩個小弟,史密斯讓他們不要慌亂,調整好自己的節奏,只要穩住就能看到陳旭的動作。
話音剛落,這倆小弟就雙雙斃命了。史密斯手中出汗,索性他將手電關掉,並踩碎了其餘掉在地上的手電筒,瞬間竹林又陷入了死一般的黑暗與寂靜中了。
“不愧是陳旭,在我眼皮子底下殺人還不被我看到行蹤,也只有你了。”史密斯一邊警惕,一邊想引誘陳旭說話,試圖判斷他的方位。見陳旭沒有應聲,他開始激將,“不過你老是像老鼠一樣躲着,這樣也配稱東南亞第一高手嗎?只不過躲在暗中搞偷襲的膽小鬼罷了。”
“和你的目標保持距離,是作爲殺手的第一要點,帶你入行的人沒教過你嗎?”陳旭說着從黑暗中逐漸現身,他走到史密斯面前,不過不同於其他幾個白種人的皮膚,黑人在夜色下不是那麼容易看見的。
“教過,但他還教我對對手使用語言上的心理戰術會更管用。”史密斯看到陳旭,咧嘴一笑,從懷裏拿出一把大白狗腿,“現在,你在我的眼睛裏,已經沒了半條命了。”
“你真覺得我是因爲你的激將才出來的?”這回換陳旭咧嘴笑了,他看了眼趴在地上裝死的索夫,“我是想讓他看得清楚一點。”
“看清楚什麼?”史密斯問道。
“我是怎麼幹掉你的!”陳旭目露兇光,以極快的速度閃到史密斯面前,一拳朝他臉上砸去。
史密斯身手不凡,手中大白狗腿轉了兩圈,要不是陳旭手縮的快,現在手已經沒了。手裏拿着傢伙的史密斯看到陳旭無法近身,心中燃起一股自信,他怪叫一聲朝陳旭揮動着匕首,眼裏已經因爲興奮而佈滿了血絲。
兩人糾纏的過程中,史密斯一直處於上風,陳旭一直在防守後退,不知不覺兩人已經遠離了林區,進入更深的山裏。
在交手中,陳旭突然發現史密斯的攻擊似曾相識,這種以“進攻作爲防守”的血拼技巧,讓陳旭想到一個人。
則是很早之前死在他手上的槍手孟斯,兩人的攻擊方式有異曲同工之妙。
“喂,我想起一件事來。”陳旭突然說道,“有個拿着槍的傢伙在非洲被通緝,走投無路的他闖進貧民的家裏,在躲過追殺後那對黑人夫婦向他索要報酬,結果他們被殺了。”
“那對夫婦有個小孩,後來被殺手帶走撫養了,我有個問題,是什麼原因讓嗜血無情的殺手沒有殺掉那個黑人小孩,反而還撫養他,教他在這個殘酷世界裏生存下去的技能。你知道答案嗎?”陳旭問道。
史密斯低着頭,看着自己手裏的大白狗腿,渾身發抖起來。
如果不被人提起,他恐怕早就忘了那些陳年往事,可是那種事,他真能忘掉嗎?
天邊殘陽如血,不知道是太陽本身有這樣的顏色,還是被屋子裏滿地的鮮血映紅的顏色,史密斯只記得那個站在他面前的男人,光無法穿透他的身體,只留下一道泛着紅光的身影。
“神……神嗎?”黑人小孩連哭都哭不出來,只沉浸在那迷人的身影裏。
突然,那人舉起手槍,對準了黑人小孩,並說道:“我最討厭有人張口像我要錢了,你長大肯定和他們一樣的德行,所以我行行好,早點送你去見你的神吧。”
扣動扳機之前,黑人小孩猛地下跪,朝地上磕了一個頭,哭喊着:“您就是我的神!”
“我是無論如何也想象不到,那小孩是怎樣跪地求饒的,孟斯那種殺人如麻的惡魔能夠放過他。”陳旭繼續說道,“肯定是哭得一把鼻涕一把淚,說不定還磕頭了,想想自己父母的屍體就在旁邊,說不定眼睛都還睜着,看着自己的小孩在向殺害他們的兇手求饒。”
史密斯緊握刀把,朝陳旭怒吼:“胡說!他們明明是閉上眼睛的!”
陳旭盯着他,將一束光打在他臉上,然後問道:“你哭了?”
史密斯渾身一愣,不可思議地伸手摸了摸自己的臉,溼漉漉的,是眼淚嗎?
“噗通”一聲,他跪在地上,手裏的刀也掉了。
燈光太強,史密斯眯着眼睛,神情恍惚地喃喃道:“應該是我親手宰了他的,爲什麼你要搶在我前面,爲什麼你不給我報仇的機會?我像條狗一樣在他面前活了那麼多年,唯一支持我活下去的目的就是親手宰了他,爲什麼?”
父母慘死的畫面在史密斯的腦海中揮之不去,孟斯的邪惡的笑聲也充斥在他的耳朵裏,史密斯抓着自己的頭髮痛苦地掙扎着。
關掉手電,陳旭逐漸走上前去,說道:“看來他教你的心理戰術不管用,早知道你跟我學了。”
在靠近史密斯身邊的時候,突然陳旭耳邊傳過一陣風聲,一瞬間,史密斯已經站起來,手握一把小匕首,朝陳旭的肚子上刺過去。
四周寂靜到只能聽見風聲,順着匕首滑落出來的血液最終掉在地上,炸出一朵朵小血花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