飄天文學 > 娛樂圈最後一個女巫 >第211章 不見兔子不撒鷹
    這第二家分店都還沒開起來,姜晴就有這種打算,搞得小琴和小梅一愣一愣的。

    姜晴覺得小琴和小梅跟了自己有一段時間了,已經有獨當一面的能力,她正好可以趁機偷閒一段時間。

    可小琴和小梅一致都不同意姜晴這麼做,尤其是開新店,兩人都沒經驗,要是賠本了,豈不是辜負了姜晴的信任?

    姜晴倒是看得很開,因爲兩家店就只有一牆之隔,所以拆了這面牆,說是一家店也不是不行。小琴和小梅兩人聯手管理一家店,無非是原先店面的基礎上,擴大了規模,可能要招人,但絕對不至於幹不了。

    姜晴直接拍板了,還說趕明兒就讓人過來把牆拆了,讓小琴和小梅聯手管理幾天,她要偷幾天懶。

    “……”小琴和小梅此刻的心情有些凌亂。

    說是偷懶,無非是託詞而已,姜晴實際上想做的是尋找李金龍的屍首。

    人死了,就要入土爲安。姜晴雖然爲李金龍立了衣冠冢,但李金龍送了她這麼大的一份人情,姜晴不能不做點什麼。

    周銘波暫時殺不了,所以她所能做的,就只有這些了。

    當日姜晴拿了一百萬,和小刀會做交易,所以這件事,小刀會說不定會知道一點。

    常在沒有繞彎子,很直接地告訴姜晴,李金龍死在了亂葬崗,那裏有野狼出沒,估計屍骨早就被啃得連渣都不剩了。

    雖說常在的話令人無法辯駁,但姜晴還是抱着一絲希望。她徒步來到亂葬崗,四周雜草叢生,有的比人還高,陰風陣陣,鬼哭狼嚎。

    這聲音是天然的地勢造成的,姜晴開始展開了地毯式的搜索。但她把亂葬崗的角落都找了,也沒有發現李金龍的屍體。

    因爲有野狼,所以姜晴不敢在這裏呆太久。倒不是她怕了,而是狼羣一般都是成羣結隊的,真遭遇上了,免不了一番惡戰在其次,要是再出點什麼事情,姜晴不認爲自己兜得住。

    比如,這一路過來,有沒有人跟蹤她。

    因爲不能再使用魔法了,姜晴萬事都得小心爲上。她不想給自己惹麻煩,同樣的,她也不想別人來打破她平靜的生活。

    但這種事一旦牽涉進來,接下來發生的事情,就由不得她做主了。

    姜晴回到小漁村,就有人報案,說李金龍是她殺的。姜晴爲了奪走李金龍的房子,所以設計殺人。

    這種子虛烏有的事情,不知道是誰編出來的。報案的人不知道是誰,因爲是匿名報案,可這消息既然傳到了警方的耳朵裏,警方就不得不高度重視起來。

    畢竟,李金龍失蹤才幾天,姜晴就接手了李金龍之前的房子,種種行跡表明,姜晴確實有這個嫌疑。

    姜晴很配合警方的工作,警方沒有證據,所以做完了筆錄,就讓姜晴離開了。

    可就因爲這件事,外面各種傳聞,姜晴的烤雞店生意一下子一落千丈。

    對於這樣的變故,姜晴始料未及。她知道,有人給她挖坑,想要整死她。

    在這小漁村裏,想搞姜晴的人,不用想也知道是誰。

    密室逃生體驗館。

    姜晴看着頭上這個招牌,確定這是周銘波的店,面無表情地走了進去。

    周銘波坐在前臺,一臉無神,懨懨欲睡。

    姜晴的手掌重重地拍在前臺的櫃檯上。

    周銘波霍然驚醒,正要發怒,一看是姜晴,頓時笑着說道:“真是無事不登三寶殿,姜晴,找我有何貴幹?”

    “周銘波,你做了什麼好事,還要我說嗎?”姜晴強忍着怒意。

    周銘波攤了攤手,一副死豬不怕開水燙的表情,“你在說什麼,我聽不懂。”

    “李金龍的事,需要我說得再白一些嗎?”姜晴咬着牙。

    周銘波若有所思,點了點頭,“你確實跟我說過這件事來着,怎麼,找到李金龍了?”

    姜晴看着周銘波這副插科打諢的樣子,心裏十分生氣。她的雙手攥得緊緊的,很想衝着周銘波的臉龐來一拳。

    但她最終還是忍住了。

    姜晴冷冷地看着周銘波,說:“周銘波,既然你要玩,那我奉陪到底。”

    “你這是在威脅我嗎?”周銘波臉上的笑容微微斂起,眯着眼,斜看着姜晴。

    姜晴聳了聳肩,不可置否,“原本我是想過平淡的生活的,但既然你要來惹我,那我會讓你知道,招惹我會付出什麼樣的代價!也許高昂到你付不起。”

    “是嗎?那我可要拭目以待了。”周銘波的臉上重新露出了微笑。

    姜晴怒而拂袖,出門的時候,她狠狠地踹了一下門,周銘波在她身後高聲喊道,“這門要是踢壞了,你可得照價賠償哦!”

    這種不要臉的人,怎麼不去死呢?

    姜晴有些氣昏了頭,等她冷靜下來,她覺得這樣做並不明智。現在烤雞店的名聲已經被周銘波搞臭了,她接下來要做的事情,不是跟周銘波死磕到底,而是應該想怎麼挽回聲譽。

    唯一有效的辦法,就是警方發一則聲明,證明這件事與她無關。但警方是不會這麼做的,從來沒有這樣的先例,所以不會因爲姜晴破例。

    除了以上的辦法,剩下一個,就是讓真相大白,水落石出。

    姜晴必須幫助警方破案,找出證據,證明周銘波是兇手,然後將其繩之以法,這樣才能徹底證明她是被人陷害的。

    但周銘波怎麼可能會在案發現場留下證據,況且李金龍已經屍骨無存了,要想找到證據扳倒周銘波,絕對不是一件容易的事情。

    就算再難,姜晴也得去做。

    現在已經不單是爲了幫李金龍伸張正義了,還有恢復自己的名譽,姜晴不得不做。

    可要從哪裏入手,姜晴一點頭緒都沒有。

    小琴和小梅看着烤雞店的生意一天不如一天,心裏着急,卻什麼也做不了。

    姜晴知道,再這麼下去,烤雞店非得關門不可。她把小琴和小梅叫到櫃檯,跟她們說:“一會兒我付清你們這個月的工資,你們就離開這裏,另謀生路吧。”

    “姐,你不開烤雞店了嗎?”小琴急道。

    小梅不明白姜晴這話是什麼意思,問:“姐,是不是你擔心會連累我們?”

    “不是你們想的那樣。”姜晴說,“你們應該也聽說了,有人誣陷我殺人,我得證明自己的清白,讓真兇繩之於法,否則的話,這烤雞店以後的生意,只會越來越艱難。”

    “姐,到底是誰要陷害你呢,難道是周銘波?”小琴可沒忘記,周銘波三番兩次來店裏找茬。

    姜晴沒打算把自己的想法告訴她們,小琴和小梅都是勤勞的女生,沒必要和她拴在一起。憑着她們勤勞的雙手,不管到了哪裏,至少養活自己是沒問題的。

    雖然姜晴有錢,可以每個月給她們付工資。可一旦沒了生意,小琴和小梅也不好意思要她的錢。

    這是小琴和小梅的善良之處,姜晴不想利用她們的善良,也不想讓她們難做。

    有些事情,不必明說,大家心裏都很清楚。

    小琴和小梅最終還是離開了,姜晴只說大家常聯繫,如果以後有機會,等這件事解決了,小琴和小梅要想回來的話,她無任歡迎。

    離別的那天,三個人抱在一起,眼眶有些溼潤。大家在一起生活這麼久了,已經有了感情。姜晴從來沒跟小琴和小梅說過去的事情,待兩人就像自己的親妹妹一樣,而小琴和小梅也把她當親姐姐看待,所以三人的感情特別的好。

    現在就要離別了,難免鼻子會酸,眼淚在眼眶打轉。

    送走小琴和小梅後,姜晴就關了烤雞店,燒烤店都沒有開始裝修,就這麼結束了,姜晴覺得對不起李金龍的一番心意。

    她一定會讓烤雞店再開起來的,這是她的心血,不能白白葬送。

    姜晴去了小刀會,如果是小漁村誰最瞭解周銘波,這個人一定是常在。

    常在和周銘波是死對頭,雙方長年處於敵對狀態,如果常在肯幫姜晴,那麼姜晴肯定很快就能讓事件水落石出。

    只是姜晴找到常在的時候,常在接見了她,聽說了她的來意,並沒有立刻表態,而是態度平淡地問:“我爲什麼要幫你?”

    “周銘波是你的對頭,我們聯手除掉周銘波,對你來說,百利而無一害。”姜晴一臉正色地說道。

    常在搖了搖頭,“我手底下那麼多兄弟都要喫飯,這件事牽連太廣,我要冒的風險太大,如果你不能給我一個更好的理由,恕我不能答應。”

    姜晴在心裏暗罵,常在所謂的更好的理由,指的是什麼,當真她聽不出來嗎?

    枉他曾經也是軍人,居然變得如此世俗,全然沒有了正義感,姜晴替常在感到悲哀。

    但現實面前,姜晴也不聊虛的,直接說:“一百萬,讓你的人配合我,我們共享信息,你意下如何?”

    “至少這個數。”常在比了三根手指。

    姜晴蹙眉,反問:“你覺得我有那麼多錢嗎?”

    “上次你來找我的時候,我可能會認爲你沒有,但從你一擲百萬之後,我覺得你有。”常在微笑。

    姜晴咬牙。

    這個不見兔子不撒鷹的老狐狸!


章節報錯(免登陸)