雪已經停了,天邊有些發亮,看起來好像要出太陽的樣子,雪後初晴,那是最好的看雪天氣了!
喫完早餐,方哲給我找了一大堆厚衣服,把我包得像個糉子似的,然後就帶着我出發了。
因爲是出去看雪,他開了越野車,還特地給輪胎上了防滑鏈。爲了不影響二人世界,他沒叫司機,他自己親自開。
我還是有些擔心他的病情,“你的頭沒問題吧?”
“沒問題,你不用擔心,我喫完藥的,就算是我不擔心自己的安全,那也要照顧你的安全,我不會讓亞寶你有事的。”方哲說。
下山的路真的是很滑了,而且雪也沒人清掃。方哲開得很慢很慢,終於到了山下的大路。
我們住的地方本來也是郊區,所以只是從一個郊區到另外一個郊區。
其實也沒什麼目的性,就是一路看雪景,然後繼續往前開,直到找到一處非常空曠的地方,方哲這纔將車停了下來。
這時太陽昇起來,照在雪地上,有些刺眼,方哲趕緊拿了太陽鏡給我戴上。雪反射紫外線對眼睛的傷害非常大,所以賞雪時一定要注意保護眼睛。
“啊……”我張開單手,對着雪地大叫。
感覺非常爽,心裏壓抑的情緒得到了很好的釋放。
方哲卻又發現我沒戴手套,於是又趕緊去車裏把手套拿來給我戴上。
在觀察我所有防護措施都到位後,他才放下心來,開始在雪地裏玩雪。
方哲玩起來也是很瘋的,他平時的嚴肅完全不見了,他像變了一個人似的。像個大孩子一樣又跳又跑,玩到高興的時候,還會在雪地上滾一滾。
玩了近一個小時,方哲見我有些冷了,說可以回去了。
上車後先把空調溫度調高,感覺暖和得都快要出汗了,這才準備返程。
因爲雪大,其實路上車並不多,但雪化了一部份後,路就更加滑了。方哲開得非常的小心。
但有時候意外不是你小心就能避免得了的,上路不久,我們就被一輛失控車給撞了。
那是一輛貨車,車速很快,撞上我們之後,還推着我們的車繼續往前。路實在太滑,根本就剎不住。
我是坐在副駕駛位置的,眼看車就要往右邊上的圍欄撞去,爲了不撞上我,這時方哲拼命往他那邊打方向盤,路太滑,我們的車也失控了,栽進了溝裏。
但因爲方哲有意保護我,所以我是一點事也沒有,只是頭稍微撞了一下。
“亞寶,你沒事吧?”方哲焦急地問我。
“我沒事,你呢?”我也很擔心他,他腦部本來就有問題,再撞一下,怕是更嚴重了。
“我也沒事,你等着,我先爬出來,然後再幫你。”
還好,方哲也沒受什麼重傷,只是頭上擦了一下,有點血痕。他爬出車外後,將我從車裏扶出來。
這時現場一片亂,因爲好幾輛車連環相撞了。
“都怪我,不該帶你出來的。”方哲自責地說。
“不能怪你,我也想出來玩嘛,沒事就好了。”我故作輕鬆。
這時一輛黑色奧迪車駛了過來,車上下來兩個男子,對方哲說,“方總你沒事吧?”
“我沒事,這裏的事你們處理吧,我先走了。”方哲打開車門,將我扶上了奧迪車。然後我們迅速駛離了現場。
“你帶有人來的?我都沒發現。”
“是啊,我只是隨便帶兩個人以防萬一,沒想到還真是用上了。沒事就好,我們去喫飯,把剛纔的事忘掉。”方哲也輕鬆地說。
他看起來已經很輕鬆了,看來男人是要比女人更大心臟。
方哲見我不說話,回過頭看我,“怎麼,不會這就嚇着你了吧?你那麼強悍的人,敢把車開落百米高橋的人,竟然怕這麼一場小車禍,這好像說不過去啊。”
我白他一眼,“所以你這是舊事重提,要報當初我製造車禍的仇嗎?要不是你害死我媽媽又不承認,我會那樣做嗎?”
“打住,我們不吵架,今天是出來看雪的,心情好好的,不要提那些不開心的事,事情總會水落石出的。剛纔車衝出去的時候,我要不是爲了保護你,我能把車往我這一邊撞嗎?剛纔的情況,如果發生嚴重相撞,那受傷的可是我,你不會看不出來吧?”
其實我是明白的,我也看出來了的。我只是嘴上和他鬥而已,在危急關頭,我看出他在全力保全我,我又不是傻子,怎麼可能會看不出來。
“好吧,我只是隨口說說而已,你不用有壓力。我們都沒事就好,總的來說今天帶你出來是我的失誤,這種天氣本就存在很大的風險,我實在不應該帶你出來的。”方哲抱歉地說。
“這個話題不說了,本來也是我是想出來看雪景,所以根本就怪不了你。我們都沒什麼大礙,這就是最好的了。”
“所以一會我們去喫火鍋,高熱量的食物會讓我們忘記之前的驚險,還會溫暖我們的身子,多麼好的主意。”
我說那也應該回去換身衣服吧,雖然這衣服也沒怎麼弄髒,但還是沾了些灰的。你好歹也是上市公司的老闆,這麼不講究去餐廳,也太不顧形象了。
方哲想了想,“你說的沒錯,不過不用回去換衣服,一會去重新買一件就好了,這身衣服晦氣,直接扔了就好。”
我白了他一眼,“還真是土豪作風,這麼貴的衣服,洗一下就好了,沒必要扔了吧。”
“好吧,我又錯了。那就不扔,放後備箱裏,回頭讓敏姐拿去幹洗。省得你又說我土豪作風。”方哲笑道。
他再次把車開到東方商場,來到了女裝區。
上一次來這裏,我還坐着輪椅,但這一次我已經可以依靠柺杖行走了,所以生命只要不放棄,總會迎來希望。
還是去上次那家店裏,那個營業員當然早就不在了,現在的營業員非常客氣,讓我隨意看,有看中的,可以幫助我試一下。
結果方哲幫我選了一件米色的大衣,他還記得我喜歡米色,上次在這家店裏我看中的,也是一件米色的大衣,算是他有心了。
換好新外套後,我們來到男裝區。方哲站在門口,說讓我替他挑一件外套,他完全聽我的。
我給他挑了一件黑色的風衣,他皮膚白皙,穿黑色很好看,而且他衣服多數也是黑色的,我知道他喜歡黑色。
試穿後果然很好看,比之前穿的那件還要帥好幾分,但價格只是原來那件的四分之一。
我們把換下來的衣服裝進紙袋放到車裏,然後離開了商場。
商場是方哲的產業,但他沒有驚動任何管理人員,要是他下面的人知道大老闆今天來商場購物了,恐怕會驚出一身冷汗。
“去喫什麼火鍋?”方哲問我。
“百味家。”我毫不猶豫地說出這個名字。因爲這是珠市歷史最長的火鍋品牌了,我從上高中時就開始喫,一直喫到後來上班。
當然了,連高中生都消費得起的火鍋,自然不是什麼太高端的品牌,‘百味家’的價位很親民,但配菜很豐富,食材質量也可以,主要是湯調得非常的好。
方哲聽說要喫百味家,扭頭看了我一眼,“百味家?”
我知道他是嫌棄太便宜了,珠市有很多定位高端的火鍋品牌,主要就是讓方哲這樣的老闆去消費的。對於他們這個階層,平時當然不太可能會去百味家喫飯。
“怎麼了,看不起我們小百姓喫飯的地方?百味家可比你去的意式餐廳好喫多了,不過你要實在不樂意,那就不去了。”我說。
“那倒沒有,你想去,那就去啊。我都ok的,更不會有什麼看不起之類的說法。”
方哲裝着無所謂的樣子,但我知道他不太樂意。
“其實也不一定要去的,如果你有其他的好的提議,我們也是可以考慮的,也不一定要去喫百味家。”
“提議我還是有的,我知道幾家喫火鍋的地方,有包間,環境也不錯,清淨。”
他這一說,我就知道是很貴很高檔的地方了,但我恰恰不喜歡那樣的地方喫火鍋。火鍋是很平民的飲食,並不是越高端的地方,做出來的火鍋就越好喫。
“還是算了,我們還是去喫百味家吧,就這麼決定了,不考慮其他地方了。”
委屈方哲就委屈一下吧,我真的是好久沒有去喫百味家了,我想念那裏的鴨血和油炸豆腐塊,簡直不要太好喫。
“好吧,那就去喫百味家。可是百味家好多分店,哪家更好喫一點,這個你應該有經驗吧?”
這個我還真是有經驗,還真是知道哪一家好喫,那家生意最紅火,湯的味道也最正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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