飄天文學 > 喋血飛鷹在行動 >第296章惡魔伏法 沉冤昭雪
    突如其來的一場大暴雨,襲擊了華國南疆,導致山體滑坡,氾濫成災,石鳳山下的南湖裏面,突然間浮出來了一具赤身裸體的女屍,衝上了岸邊,大雨過後,湖水退潮,被人發現的時候,屍體早已面目皆非、猙獰恐怖,腐敗不堪。接到了報案,仵作陳關明緊忙到現場勘驗,發現死者的年齡大約三十二至三十五歲之間,中等身材,她是被人姦淫掐死之後,再拋入南湖中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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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驗屍結果極不樂觀,受害人的全身上下,並沒有胎記一類能夠證明其身份的明確特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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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石鳳山的知府董巨虎當即下令,在全城範圍內仔細走訪盤查,看看近十日內城中有無婦女失蹤,結果,查來查去,發現這具無名女屍的年齡、體形、衣着等,都與當地有名的富商蘇哲之女、知府衙門總捕頭李向陽之妻蘇蘭娥相吻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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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消息傳到了蘇家,舉府皆驚。前一陣子,城中曾有謠言,風言風語地說蘇蘭娥生活不檢點,水性揚花,耐不住寂寞,她揹着丈夫,在外面姘漢偷情。現在,南湖裏卻是發現了一具酷似她的可疑女屍,因而,蘇家人斷定,必是李向陽聽信了謠言,懷疑妻子蘇蘭娥紅杏出牆,一怒之下,殺妻泄恨。富商蘇哲的老伴去世多年了,他也年事已高,風燭殘年,體弱多病,聽此噩耗,當場就心臟病發作,含悲而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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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蘇蘭娥的兄長蘇連勝,強忍着悲痛,他一面料理着老父親蘇哲的後事,一面忙着給知府衙門遞狀子,暗中運作,讓管家蘇炳添悄悄地給知府董巨虎的府邸送了一筆不菲的銀子,聲言狀告知府衙門的總捕頭李向陽聽信謠言,慘絕人寰,殺妻棄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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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知府董巨虎,剛愎自用,一向自以爲是,自詡青天,他一看這個狀子,案情清楚明瞭,而且,他早就看李向陽不順眼,總想着要撒換他總捕頭的職務,苦於李向陽恪盡職守,廉潔奉公,行事謹慎,光明磊落,執法嚴明,破案有法,抓不住他任何的把柄,撤換師出無名,難以服衆,因而,他的心裏一直耿耿於懷,這下子好了,蘇家人前來狀告,暗中又送了銀子,狀子上寫得清楚明白,李向陽既有作案時間,又有殺人動機,根本就不予詳察,當即就下令逮捕了李向陽,並當堂用刑逼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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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李向陽無辜蒙冤,他被打得體無完膚,皮開肉綻,死去活來,酷刑之下,屈打成招,畫押認罪,違心地承認了自己在本月的初三夜裏,因誤信了謠言,懷疑妻子蘇蘭娥對己不忠,一怒之下,將睡夢中的妻子活活掐死,並趁夜深人靜之機,揹着其屍體,步行五里地,拋入了洶涌澎湃的南湖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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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無名女屍案件告破,消息傳出,大街小巷,輿論譁然,議論紛紛,不明真相的老百姓,一方面強烈要求嚴懲知法犯法的殺妻真兇李向陽,替死者討還一個公道;一方面盛讚知府董巨虎斷案如神,不徇私情,是個爲民申冤的青天大老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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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但是,李向陽老實巴腳的老父親李文學和老母親藍蓮花,卻是怎麼都不會相信一向疾惡如仇、爲民除害的捕快兒子李向陽,會執法犯法,幹出如此殘忍的傷天害理事情,其中定有隱情,急忙找人寫了一份狀子,遞到了知府衙門,要求知府董大人,重新勘查審理此案,爲兒子伸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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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知府董巨虎,因爲暗地裏收下了蘇家送來的銀子,加之他貪得無厭,早就看正直無私的李向陽不順眼,視爲眼只釘,肉中刺,自以爲是,先入爲主,藉機陷害,故意認定李向陽就是殺害妻子的兇手,因此,就對兩位老人遞交的狀子,擱置一邊,不予理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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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兩位老人,悲憤之下,便欲往京城擊登聞鼓,去告御狀,爲子鳴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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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知府董巨虎聽說後,害怕兩個老人告御狀,把事情鬧大,不好收拾,便以刁民滋事之罪,祕密將兩個準備赴京告狀的老人逮捕入獄,並且還各笞刑二十,且不準贖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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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如此一來,李家只剩下了年僅十五歲的李明和李月這一對孿生的兄妹了。小兄妹倆,深信父親李向陽,絕對不會是殺人的兇手,並且根據種種的跡象顯示,那具無名女屍,極有可能,不是母親蘇蘭娥,兄妹倆堅信,母親蘇蘭娥,應該還活在這個世上。因此,李明和李月小兄妹倆商量,只要能儘快地找到母親蘇蘭娥,或者有母親蘇蘭娥尚在人世的有力證據,那麼,謠言就會不攻自破,父親李向陽身上的罪名,也便不洗自清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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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爲了代父申冤,尋找母親,李明和李月小兄妹倆請了一個畫匠,讓這個畫匠根據他兄妹倆的描述,勾勒出來了母親蘇蘭娥的容貌,然後,兄妹倆就手持着這張母親蘇蘭娥的畫像,離家出走,在石鳳山的城裏城外四處的找人詢問、打聽。兩個月之後,小兄妹倆終於在石鳳山城市以北的柳溪小鎮上,找到了幾位能夠證明母親蘇蘭娥尚在人世間的證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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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據柳溪小鎮上悅來客棧的老闆馮青雲和老闆娘柳瓊芳二人的回憶說,畫像中的這個女人,他們夫妻倆都見過,並且印象特別的深刻,十分肯定的說,這個女人,在六月初五的夜裏,跟着一個小他十多歲的英俊年輕美男子前來他們的悅來客棧住宿了一晚,第二天清早就離去了,因爲這一男一女的年齡懸殊太大,看起來不像是夫妻,而像是姐弟,然而,他們投宿時口口聲聲說他們是夫妻,並且還要求同住一間客房,當時,店裏的五個夥計都在場,大夥兒對這個女人都有印象,可以上堂作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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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據仵作陳關明的推測,那個受害者女人,至少已經死了六天以上,屍體是六月初十湖水退潮後發現的,也就是說,那個受害者女人應該是六月初四之前死的。然而,六月初五夜間,蘇蘭娥和一個陌生男子投宿柳溪鎮悅來客棧,有客棧老闆、老闆娘和五個店員的證詞,由此推斷,李向陽絕非是殺妻的兇手。陳關明當即向知府董巨虎提出了複審的建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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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李明和李月小兄妹倆聽忤作陳關明向知府董巨虎提出複審父親的案子後,喜極而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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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在知曉了李向陽的冤情後,馮青雲掌櫃和他的妻子以及客棧的五個夥計都答應了李明李月小兄妹倆,願意上堂來作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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