飄天文學 > 萌寶至上:盛寵邪醫棄妃 >第614章 孃親比娘好聽多了6170
    其實鬧鬧並沒有那麼快醒來,杜秋之所以那麼說,只是想要找個地方平復一下心情罷了。

    “姐姐,你不開心嗎”杜秋閉上眼睛靠着身後的門扉想心事時,耳邊響起一個小小的嫩嫩的聲音。

    睜眼就看到身邊蹲着一隻雪白色的鳥,正是已經出卵了五年的粉粉兒。

    當初滿身粉色嫩肉的身子而今已經長滿了羽毛,純白色的,毫無瑕疵。它的模樣正與自己修練了鴻鵠舞后,所幻化出來的鴻鵠一模一樣。

    北琙說,這是一隻純血鴻鵠後裔。鴻鵠是爲白色鳳凰,因此它是與鳳凰同等級的。而鳳凰,已經是真正的太古神禽了。

    所以粉粉兒是太古神禽直系純血後裔,屬於最高等級的太古兇獸後裔。如無意外,將來它是可以成長爲真正擁有大神通的太古神禽的。

    不過說起來似乎很威風,但粉粉兒還沒出殼時就受了重傷,傳承自先祖的晶骨被別人生生挖走了。因此它沒有先祖留給它的記憶與能力,那些太古神禽後裔出生就會的神禽寶術,大神通,也一樣都不懂。

    它出卵後會的,只有一樣本領,也就是禽類的飛翔本能。

    而且,因爲還沒出殼就被人挖走了晶骨,很僥倖才留下了性命。但它身體並不好,也經不起勞累。所以一天大部分時間都在喫和睡中度過,修練的速度十分緩慢,但個頭的長速卻極快。

    五年後的現在,它蹲着還需要低下頭,視線才能與她持平。

    杜秋揉了揉它的腦袋,笑道“沒有的事,我在想下一次給你用什麼藥浴呢”

    粉粉兒沒有記憶,身體又那麼差,但它個頭卻控制不住的成長着。這個空間早晚有一天會裝不下它,她必須將它帶到外面去生活。

    真到了那時候,粉粉兒沒有自保護的本領,活着就會很艱難了。要知道就算沒有晶骨,純血鴻鵠後裔的血肉筋絡骨頭,也都還很值錢呢聽說比那霸王雕帶着晶骨的整個屍體都還要值錢得多。

    她雖然願意護着它,但在中洲,她實力太低微了。真碰到那起了壞心的人,她十有八九護不住。

    可惜她也不知道鴻鵠是怎麼修練的,不過北琙說高階太古魔禽後裔天生就擁有將自己的身體變小,以及幻化成人的能力。粉粉兒是頂階後裔,肯定也是有這種本領的。

    雖然它不知道該怎麼做,但既然擁有能那種能力,想必也是可以用跟人一樣的修練辦法吧

    於是,她就把它當成人一樣,直接用了修練九重勁一模一樣的辦法,用藥浴幫它強化身體,還教它修練鴻鵠舞了。

    “啊,姐姐可不可以不要藥浴粉粉兒好疼呢”粉粉兒一聽,頓時急了,連忙用大腦袋蹭着杜秋的臉,還間或伸出舌頭討好的直舔杜秋的臉。聲音嬌柔軟糯的,聽着就像個嘟着嘴巴跟大人撒嬌的小丫頭。

    杜秋笑着,卻堅決地說道“不可以。”

    慈母多敗兒,撒嬌也沒用。

    “嗷唔”粉粉兒垂下腦袋,一下子就變得無精打采了。

    找到了事情做,杜秋就丟開了煩亂的心境,開始一心一意地給粉粉兒準備起藥浴來。

    它個頭大,每次需要準備的藥材就很多,但杜秋從來不吝嗇。

    一個是因爲這是她爹留給她的,爹不會留一個沒用還只會拖後腿的東西給她。還有就是因爲,纔回來這個世界就知道粉粉兒的存在了。雖然大多時候它都在睡覺,但它喊了她五年的姐姐,在她心裏,早將它當成了妹妹,自然不希望它將來出事。

    藥浴準備好了,杜秋將粉粉兒趕進了那裝了大半藥汁的池子裏,看着粉粉兒在裏面悽悽慘慘的哭叫着打滾,杜秋心裏難受卻也欣慰。

    粉粉兒顯然也知道她是爲了它好,雖然每次藥浴前它都各種推辭害怕,撒嬌賣萌就想逃掉。但真到了這時候,它就是痛得再厲害也不會跑。否則,它那麼大的個頭,力氣也不小,她根本就捉不住它。

    這會兒,它就叫得很是悽慘,因爲她又用了高上一級的藥浴,痛苦是加倍的。

    杜秋怕會吵到鬧鬧,用神識在後院布了一層屏障,不讓這邊的聲音傳到前面去。

    約是粉粉兒的藥浴即將完成的時候,一個不高不矮的人影自前院裏走了進來,停在杜秋設下的屏障外。

    “娘”杜秋是可以聽到外面聲音的,她回頭,不由得笑了。

    當即收了那一道屏障,捧住走過來的小傢伙的下巴,習慣性地在他饞包的位置吮了下。可惜沒吮到肉,小傢伙從七歲開始就抽條兒了,個頭隨了他爹,才九就歲已經長到了她肩膀的位置。

    雖然飯量比以前還大,但因爲修練消耗也快,都不長肉。而今穿着衣衫,看起來還有些顯瘦,但身體卻十分結實。

    瘦下來後,五官與氣質也跟他爹越發的像了。

    現在父子二人站一塊兒,估計是沒人猜不出他們之間的

    全文免費閱讀就在我的書城

    本章未完,點擊下一頁

    關係。

    面孔精緻秀麗,臉頰上並沒有多出來的肉。杜秋一次沒吮到,又多吮了一下,直到把小傢伙臉蛋啃紅了,才心滿意足地眯眯笑着揉了揉小傢伙的腦袋“成功了呢,我寶貝真棒”

    這幾年,他們一直生活在這片小空間裏面,哪兒也去不了。

    母子二人已經很長時間沒有分開過了,鬧鬧早習慣了杜秋這樣的親暱。只是現在已經長成了帥氣的小少年,覺得被孃親這麼親着還有點不好意思,因此臉頰紅通通的。

    他泯脣笑了下,問道“娘,怎麼沒看到北叔叔”

    小少年的聲音清悅,完全褪去了幼兒時的稚氣。

    “我們已經回到皇城,他回自己家去了。”杜秋說着,給小傢伙整理了下衣裳,“寶貝,爲什麼不叫孃親啊孃親比娘好聽多了。”

    就好像孩子小時候都會喊媽媽,長大後卻只喊媽一樣。

    稱呼的轉變是孩子長大了的第一標誌,標誌着孩子已經開始懂事,要獨立了。


章節報錯(免登陸)