飄天文學 > 冒牌小縣令 >第799章 可怕的嗜血之物
    在此之前,羅不凡也曾經遇到過一些詭異的案件,比如青龍城的八位將軍中蠱,清江知府被殺等等,但都沒有這次來的恐怖。那些案件,多少有些蛛絲馬跡,經過推理,還算是輕鬆破獲。可是,這一次,柴桑城的百姓是原地消失,真的沒有留下任何有用的線索。

    什麼蹊蹺,快帶我去看看!

    羅不凡跟着士兵們,一直走到城門口處,這才停下來。

    元帥,就是這裏了!一位士兵說道,剛剛我聽到這裏好像有聲音,於是就注視過來,只見一道黑影飄過,不知道是什麼東西,地上就留下了一些骨頭渣子!

    羅不凡喫驚地注視上去,只有巴掌大小的地方有骨頭渣子,其他地方卻是很乾淨。

    不過,這整片地面,都充斥着濃重的血腥味,讓人感覺有些不妙。

    羅不凡慌忙取出火摺子,輕輕吹了吹,火苗竄動,照亮了這片空間。

    元帥,這骨頭渣子,看樣子好像是咱們柴桑城某位百姓的!雖然留下來的很少,但卻不同尋常!

    你何以判斷?羅不凡眼眸一亮,注視到這人身上。

    這是一位年輕的士兵,約莫十七八歲的樣子,說話之時,還透露出一些稚嫩的氣質。

    剛剛問完,羅不凡又追問一句:你叫什麼名字?

    回稟元帥,小的名叫方華。

    方華又接着話茬道:元帥,小的祖上世代都是仵作,從我記事開始,我爺爺就解屍破案,那個時候,我年紀小,但已經跟隨爺爺觀摩解剖屍體了!後來我父親做了柴桑城的仵作,就讓我跟着打下手,有時候屍體見的多了,自然也就熟悉人體的各種結構。人的骨頭跟動物的骨頭略有不同,故而,我判定,這是人骨。

    人骨的薄厚跟動物骨頭有很大的區別,並且,上面的紋理,也有着細微的不同。如果仔細觀察的話,並不難判斷!

    說着,方華手裏拿出一個小小的鏡子:這個東西,是我爺爺傳下來的,據說是海外的奇物,能將人骨的紋理放大數十倍,在通知元帥之前,小的已經用這東西觀察過。不能說百分百,但基本上跟人骨的紋理吻合。

    羅不凡在方華身上注視了一會兒,沉聲道:小小年紀就跟屍體打交道,也真是爲難你了!你膽大心細,卻是個人才,在軍中當小兵可惜了。

    你的父親呢?羅不凡又是問道。

    只見方華臉色一僵,眼睛慢慢紅了起來:父親常年跟屍體打交道,有些人是中了劇毒而死,即便處理得當,也難免危害身體。因此,父親的身體本就不好。有一次,他又處理一起毒案,不小心吸入劇毒,暴斃身亡了。

    父親在臨死之前囑咐小的,以後不要再做仵作,好好取一房媳婦,把方家的香火傳承下去就行了。說着說着,小兵差點哭出來。

    那你娶來媳婦了嗎?羅不凡輕鬆地攤攤手,打趣道。

    嘿嘿嘿嘿嘿呵呵呵方華搓着發紅的眼睛,回稟元帥,俺尚未婚配!這兵荒馬亂的,能保住性命就不錯了,哪裏有什麼媳婦可娶。

    羅不凡心下嘆了一口氣:是啊,這兵荒馬亂的,尋常百姓,誰的日子好過啊?

    即便是王侯將相,誰的日子又好過啊

    羅不凡拍拍方華的肩膀:小夥子,不必喪氣,有朝一日你娶媳婦的時候,領來給本帥看看,讓本帥給你參謀參謀,生的好看不好看,是不是個好女子。

    嘿嘿,元帥言重了,小的怎麼敢勞煩元帥。俺不求娶個生的好看的,只要能爲俺老方家傳宗接代就行了!

    呵呵

    羅不凡重新蹲在地上,火摺子湊上去,忽然,他目光一凝,又是問道:方華,你僅僅是憑藉骨頭的紋理就判斷是人骨嗎?還有沒有別的說法?

    哦,不僅僅是憑藉紋理,還有別的原因。

    還有什麼,說來!

    哦,還有直覺。

    什麼?羅不凡差點一口老血噴出來。

    對,元帥,且不要怪小的荒唐,就是直覺!有時候,跟某些事物相處的時間久了,就會產生一種特殊的能力,我自幼就跟人的屍體打交道。所以,一見到人的屍骨,哪怕只是一小塊,我就會產生一種別樣的感覺,那種感覺很特殊。彷彿是靈與靈之間的交換,讓我當即就肯定,是人的屍骨!

    羅不凡皺了皺眉頭,對於方華的說法,他並不否定。人的世界,神奇的事情多着呢,凡是人,或者其他動物,都有其靈性,故此,方華所說的靈與靈的交換,並不算荒唐。

    有些能力,譬如對於某些事物的直覺,並不是所有人都能夠獲得的。

    羅不凡也經常憑藉直覺辦事,而事實證明,每一次他都能對。

    方華所說的話,別人不信,羅不凡卻是不會不信。

    好了,你們都退下吧,以後入夜之後,就不要再出來。除了城頭哨兵和需要堅守崗位的守兵,其他人都老實安生着,以免發生不好的事情。

    是,元帥,小的遵命。

    等士兵們走後,羅不凡手裏的火摺子又往這片血腥的土地上面靠近了幾分,忽然間心砰砰直跳:這裏的地面有點溼潤,並且,沒有什麼塵土,彷彿是被某種奇怪的生物舔舐過。

    羅不凡開始在內心之中想象:那應該是一種怪物,在咬死人之後,將人吃了個乾淨,連地面都舔舐乾淨了。

    這說明,那種動物極度嗜血,並且,它們的食量大,連骨頭都喫。是真正的喫人不吐骨頭。

    羅不凡細思極恐:今天若不是這小仵作發現了蹊蹺,恐怕這具屍體連這一點骨頭渣都不會留下。他應該是在經過這裏的時候,那些怪物剛剛好將屍體喫完。並且,本來那些怪物並不是只有一隻,方華經過的時候,是最後一隻打掃戰場的怪物,它被方華髮現,但只有它自己,不敢再發起進攻,於是,它就快速掠走,才留下這些痕跡。

    那東西,應該是一種極度可怕的嗜血之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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