飄天文學 > 紫薯精的美漫之旅 >第九十五章 錢松VS墨菲斯托(2)
    水熊蟲是地球上已知生命力最強的生物,可以在沒有防護措施的條件下在外太空生存,無視真空和高強度的宇宙輻射,在喜馬拉雅山脈之巔、溫泉、南極和深海(4000m 以下)都能生存,在零下272c和零上151c的條件下均可存活2分鐘後進入休眠(隱生現象),低溫-200c能活上幾天進入休眠,-20c的環境中起碼能存活30年。

    2017年,有科學家甚至發文表示,認爲它們足以在小行星撞擊、超新星爆發、伽馬射線暴發等毀天滅地的災難中存活下來,堪稱“太陽不爆炸,它們不會掛”。

    當然了,這種說法是否有過度誇張的成分,錢松也不知道,他一個英文專業的文科生不懂這些。

    水熊蟲太小了,只有不到50微米,即便墨菲斯托擁有超級視力,他也沒能注意到和地面上的灰塵一起揚上天空的錢松——誰讓魔王大人剛纔的轟擊太激烈了呢?到處都塵土飛揚。

    錢松變身後的尺寸,就和灰塵顆粒差不多大,混在數以千億計的灰塵顆粒裏,就算是鬼神也懶得去分辨。

    這是錢松第一次變成這種強悍的小東西,就像他變成牛頭人時可以獲得巨大的力量、變身成獵豹人可以獲得誇張的奔跑速度一樣,他想看看變成水熊蟲後,會得到什麼樣的能力。

    首先就是近乎於0的體重,讓他和灰塵一樣可以輕易地漂浮在空氣中。

    其次就是體表的奇異“皮膚”——和真正的水熊蟲不同,錢松變成的水熊蟲的外皮並不是由幾丁質(chitin)構成的角質層,而是一種外表像是水膜一樣的未知物質,魔法粒子無法在它的表面留下痕跡。

    不僅是魔法粒子,錢松懷疑甚至是光子都無法在那層“水膜”上留下痕跡,所以他覺得自己的這副水熊蟲身軀應該可以抗住任何的高能射線,包括伽馬射線。

    雖然普通的水熊蟲也能抗住伽馬射線,但是兩者的原理肯定是不同的。

    最後,錢松還發現自己可以隨意控制蟲體在空氣中的運動方向,他那四對肉肉的蟲足,像船槳一樣在空氣中快速划動,準確無誤地鑽進了墨菲斯托的耳朵。

    “墨菲斯托,你敗過嗎?”錢松的“魔音”繼續灌耳,吵得墨菲斯托火冒三丈。

    這裏的“火冒三丈”並不是形容詞,是對事實的描寫——他的眼耳口鼻,全都在冒火,滾滾的地獄烈焰彷彿將空氣都點燃了。

    因爲不清楚錢松到底在他的哪個竅孔裏,所以墨菲斯托直覺選擇“七竅生煙”,打算燒死錢松。

    地獄之火是一種異化的魔法力量,輔以無數死靈的怨恨、不甘和憤怒雜糅而成,對普通人的傷害極大,甚至能夠直接焚燒體內的靈魂——惡靈騎士的“審判之眼”,其實就是對地獄之火的運用。

    可是錢松的水熊蟲身體裏並沒有靈魂,地獄之火的恐怖高溫對他來說又完全不致命,所以等墨菲斯托七竅冒火幾分鐘之後,錢松都有點看不過去了:“行了行了,瞧把你這孩子嚇的,你剛纔不是想打嘴炮的嗎?難得我心情好陪你聊會兒天,差不多就得了啊……你火這麼大,咋不去火力發電廠發電呢?”

    “我只是在問你,你敗過沒有,這麼大反應幹嘛呀?”錢松繼續嘮叨道,黏在別人的耳膜上講話好開心呀:“你是不是不喜歡聽這個敏感的問題啊?你要是不喜歡聽,和我說清楚就行了嘛……我又不會逼你回答,大家講講道理嘛……吶,現在我數三下,你要說清楚你到底想不想回答。”

    墨菲斯托快瘋了,他覺得有一萬隻蒼蠅在他腦子裏“嗡嗡嗡”地叫個不停,可他卻抓不到。

    因爲錢松的嘮叨,他被迫回憶起了很久以前的一次敗績——當年他爲了和海姆冥界的女王海拉爭奪一個稀有靈魂而大打出手,被奧丁感知到了,然後他就輸了,輸得毫無懸念。

    誰讓他一離開自己的地獄,力量就大打折扣呢?

    所以,從那次慘敗之後,如無必要,墨菲斯托絕對不會冒險讓本體離開地獄了。

    “難道……這個卑鄙的傢伙也是來跟我搶奪靈魂的?他也看上了那個名叫簡·福斯特的女人的靈魂?”墨菲斯托突然恍然大悟了。

    “哼!別以爲你就喫定我了!你這個卑鄙的法師!”墨菲斯托咒罵一聲,整個身軀突然霧化般散開了。

    這傢伙現在只是個投影化身,構成身體的元素是魔法,既然是魔法,自然就能拆分再重組。

    這招的確很奏效,化成了魔法基本粒子後,他在領域的另一個角落重組了身體,算是暫時擺脫了錢松的騷擾。

    平常的時候,墨菲斯托不會輕易使用這一招,因爲這招十分耗費魔力,高頻使用的話,他一個投影化身不太喫得消。

    爲了防止再次被錢松“寄生”,魔王大人封閉了自己的七竅和魔法身體上的一切毛孔,僅使用魔法元素作爲自己唯一的感官手段。

    堂堂魔王被逼到這個地步,其實也挺心酸的。

    “唉,要是我這水熊蟲的身軀可以變大就好了。”遠處的錢松喃喃自語道,這麼小的身軀雖然看似有着BUG般的防禦力,物防魔抗化學抗性全部點滿,但要說到傷害輸出……

    對不起,沒有。

    別說魔王了,就算是隻螞蟻,給這個體型的錢松咬上一個月也咬不死。

    墨菲斯托只是從未見過這種“攻擊”方式,被唬住了而已。

    說白了,就是因爲信息不對稱,他經過自己的腦補,把錢松誤認爲是某位高深莫測的存在了。

    本來,錢松還準備繼續陪這位魔王好好玩玩的,他還沒過癮呢。

    但是算了算時間,他決定還是下次再說吧。

    一來,估計復聯和附近的超能者應該快到了,再戰鬥升級的話,恐怕會讓整座城市陷入恐慌。

    二來嘛,他之前已經準備好的“暗兵”,已經到了。

    第三嘛,這個魔王化身的實力也就這樣了——遠離地獄,不是本尊,恰如雞肋,食之無味,棄之可惜。

    但是錢松的行爲主旨從來都是“蚊子腿再小也是肉”,所以這個魔王化身,他要定了。

    “啊!我的天啦!您居然是魔法實體嗎?”錢松變成了一隻鳥人,一邊振翅,一邊誇張地表演道:“看來是我有眼不識泰山了,我是無法抗衡您這樣強大的存在的,我投降!”

    說完,錢松直接扭斷了自己的脖子,頭身分離,掉落到了地上,死去了。

    墨菲斯托緊閉的雙眼睜開,瞪大,大腦一片紊亂。

    他無法理解錢松的行爲邏輯。

    怎麼就投降了?

    明明是你佔上風好嗎?

    好吧,就算投降了,你自殺幹嘛?

    這麼決絕的嗎?

    自己扯斷脖子?

    這是什麼操作?

    狠人!

    神經病!

    墨菲斯托謹慎地用魔法力量探查了一下地上的“屍體”,嗯,的確死了,不僅死了,屍體還在迅速腐朽,相信過不了多久,就會爛掉,成爲草地上的肥料。

    …………

    墨菲斯托的渾渾噩噩地回到了醫院,再次進入了簡·福斯特的病房。

    他打算繼續收走簡的靈魂。

    重新掏出惡魔契約,墨菲斯托走到簡的身邊,直接抓起她的手腕,準備強迫她滴血簽約。

    “噗!”

    一柄純白的長劍,透過契約,對着墨菲斯托當胸穿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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