飄天文學 > 神祕讓我強大 >第二千五百零三章 仙人的契約
    任何一個擁有大量財富的人,他們都是儘量把自己的糧食、財產、物資都轉化成奴僕,轉化成子女。

    而不是房屋,糧食,土地。

    因爲那些東西,隨時都會被魔鬼拿走。

    房屋可能一.夜之間,房契上,寫上對手的名字。

    然後被對手拿過去,坑自己一把。

    而只有那些可以控制的家人、奴僕、死士們,這些纔是最寶貴的財富。

    只要擁有大量可以控制的靈魂,就能換來一切。

    這纔是這個世界上真正的硬通貨。

    唯獨靈魂,是魔鬼不能隨便去拿的東西。

    必須要經過人類同意。

    而死士,還有奴僕,卻是人類可以控制的。

    魔鬼不能直接拿,但人的主人卻可以驅使奴隸和死士們出賣自己的靈魂。

    所以說,這種畸形的模式,反而讓這個世界上的財富快速流動起來。

    哪怕是最最頂層的財富擁有者,他們也不能擁有固定財富。

    而是擁有大量的人,尤其是死士。

    奴隸也有很大可能拒絕主人的靈魂交換。

    而訓練死士代價是很高的。

    想將一個人訓練成死士,並不容易。

    真容易的話,古代也就不會有那麼多背叛者,古代的封建均隊也就不會動輒就譁變背叛。

    因此,聞人升看到這裏不由得一笑。

    這個世界,通過這種方式竟然巧妙解決了土地兼併,財富累積的問題。

    土地兼併在這裏並不存在。

    爲什麼古代富豪們會兼併土地?

    原因就是他們可以通過土地來佔有更多的財富。

    土地是古代社會最穩定的財富積累方式。

    可以年年獲取財富。

    然而在這裏,因爲有魔鬼和合同的存在,一個窮鬼也可以靠出賣自己的靈魂去將地主土地上生產的糧食全部拿走。

    這種情況下,佔據土地反而是喫力不討好的事。

    然而這又出現一個問題。

    那是不是就沒有人種地了?

    畢竟出賣靈魂就可以換取糧食。

    一開始是引發了很多混亂。

    直到魔鬼開始受到世界意識的限制,每個人都有固定十畝地的收成,不被魔鬼拿走。

    這就避免了沒人去生產糧食。

    當然也沒人願意生產太多。

    所以說你佔有土地,就沒有多大意義。

    當然,在聞人升看來,這裏面自然還有不少漏洞。

    但這個世界既然能運轉,肯定在某些地方進行了漏洞補完。

    而這個世界中,最有趣的一點,就是人們的力量,來自於獲取足夠多對你忠誠的靈魂。

    對你真正效忠的靈魂。

    所以那些首領們,無不是魅力99的存在。

    魅力不夠的首領,殘暴苛刻的首領,很容易被衆叛親離。

    因爲很多人都會消耗靈魂讓魔鬼去搬運他的財富。

    一個窮光蛋,很快就會衆叛親離,老婆孩子都保不住,何況是部下?

    而魅力足夠的首領,甚至能讓手下們甘心獻出靈魂給魔鬼。

    如果你缺少什麼的話,你可以驅使手下的靈魂向魔鬼進行許諾,讓魔鬼去搬運而來。

    所以說靈魂纔是這個世界上的貨幣。

    總而言之,一衆顧問,包括聞人升在內,個個都是大開眼界。

    不得不說,這個世界的確奇葩。

    看完之後,聞人升點點頭,隨後對衆人說道:“好吧,大家看都看了。”

    “現在我們可以把這些東西好好學一學。”

    隨後他們開始仔細研究這些合同了。

    首先他們就開始好好上學。

    學校總是學習新知識最容易的地方之一。

    聞人升也進入了一間學校。

    老師很負責。

    給他們上課的是一個老頭子。

    老頭子開始給他們講,與魔鬼簽訂合約的注意事項。

    當然,所有的魔鬼在老頭子口裏,都被叫做仙人。

    “如何與仙人簽訂契約?”

    老頭子看向衆人。

    聞人升明白,在他們這些世界之主眼裏面,那就是魔鬼。

    但是在這些普通人眼裏,魔鬼就是仙人。

    “想要與仙人簽訂契約,首先就要做到心誠則靈。”

    “越是誠心越容易簽約。”

    說完這話之後,老頭子接着道:“剛剛都是些檯面話,現在說些實在的。”

    “越是心誠越容易簽約,那是因爲心誠,就代表着你好騙……”

    “所以我們要仔仔細細地去觀看契約。”

    “提前告訴你們,哪怕不修仙,也不要貿然簽約。”

    “不修仙,你也能活個80歲,隨便與仙人簽訂契約,今天修仙入門,明天全村喫席。”

    “確定理解之後再去簽約。”

    “不能隨隨便便的去籤。”

    老頭子耐心說着。

    下面一羣二十來歲,和聞人升年紀相仿的年輕人們,個個聚精會神。

    沒有擡槓的。

    因爲他們或多或少都聽說過。

    隨後,老頭子開始舉例上課。

    “比如說上古年間,一個書生和仙人簽定一個契約。”

    “他想讓仙人給他力量。”

    “而仙人說,可以給他力量,但隨後就要收走他的靈魂。”

    “這個人就貿然答應了。”

    “但是,他對契約一無所知,於是沒有在契約上規定什麼時候收走靈魂。”

    “於是一瞬間他擁有了仙人的力量,然後下一刻他就被收走靈魂而死了。”

    “這就是最典型的一個不理解契約,隨意簽訂契約的反面例子。”

    聞人升點點頭。

    早年前做生意,很多人和老外簽約也是犯下這樣的毛病。

    完全沒有注意到合同上的陷阱,買了人家的設備,結果發現,零件還要繼續買,維護還只能原廠維護。

    甚至機器都不能搬動……

    一堆坑。

    坑中有坑。

    買別人一臺設備,就要養別人廠子一輩子。

    除非你將設備和生產線淘汰了。

    老頭子又道:“對我們初學者來說,一個基本契約,必須要詳細規定好時間、地點、人物,具體生效範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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