飄天文學 > 賀逸寧 >第一千五百一十六章結局篇之混血小王子
    這些當然都是後話了。

    從婚禮籌備到正式結束,整整過去了半年的時間。

    這半年,大部分人都是忙的雞飛狗跳。

    婚禮結束之後,大家總算是回過神來,能夠悠閒自在一把了。

    沈睿跟於小宛去了孃家度蜜月去了。

    沈禾就跟喬爾去南太平洋玩漂流度假去了。

    剩下的弟弟妹妹們,也都繼續忙活自己的事情。

    這天,已經十九歲的沈陌正抱着兩本書,跟班裏的其他同學一起從實驗室裏出來。

    還沒走幾步,就跟一個人迎面撞在了一起。

    經過這三年的打磨,現在的沈陌比以前的身手更利索了。

    她一把撐住了對方身體靈活一側,躲開了對方手裏握着的試管。

    “啊啊啊啊,對不起,對不起!”一個頭發亂糟糟的捲髮小美男,一臉驚慌失措的叫了起來:“啊啊啊,我的營養劑!”

    沈陌一低頭就看到這個小美男手裏的試劑朝着地面墜了下去。

    沈陌想也不想一個下叉,單手穩穩的抓住了即將墜落地面的試管。

    這一幕把周圍的人們都給驚呆了!

    過了很久之後,他們才反應過來,紛紛爲沈陌的身手鼓掌:“好棒!好厲害!”

    沈陌從容的從地上站了起來,將手裏的試管遞給了那個頭髮亂糟糟的小美男,說道:“走路小心點!”

    小美男這纔回過神來,目瞪口呆的看着沈陌,嘴巴張的大大的,半天都沒有回過神來。

    沈陌沒有再搭理他,抱着書本拽着同樣目瞪口呆的同學一起離開了。

    直到走出了實驗室,那幾個同學纔回過神來,忍不住問道:“哇塞,陌,你是怎麼做到的?”

    沈陌站定腳步,回眸一笑,陽光在她胸前彆着的代表着k國最高學府標示的校徽熠熠生輝。

    “沒什麼,從小就會練習的技能。我這點本事跟我姐姐比,直接不能看。”沈陌謙虛的回答:“好了,我們該去交實驗報告了!走吧!”

    在沈陌十八歲那年,就被沈陸送到了這個學校進行深度的修習了。

    大概所有人都沒有想到,沈陌對別的都不感興趣,唯獨對化學感興趣。

    並且似乎繼承了她從來沒見過的祖父的基因,特別熱衷於研究人體極限,並且熱衷於研究各種藥物對人體極限的影響。

    這個愛好,崇明只是愣了一下之後馬上選擇了贊成和支持。

    對崇明這種人來說,根本不存在什麼善惡,只存在喜歡和不喜歡。

    只要自己的閨女喜歡,管她學什麼呢!

    就是研究毀滅地球那都是ok的!沈陸看到自己的寶貝閨女忽然對生化感興趣,琢磨了一下,反正自己家的閨女不愁嫁,學什麼都無所謂的,然後就把沈陌送到了k國,沈陌憑藉自己的本事,考進了k國的最高學府,專門研究生物化學領域

    。

    至於最後鑽研的方向和題目,那就看她自己的樂趣了。

    現在,沈陌已經在這個學校讀了一年的書了,跟這裏的本地學生也都打成了一片,混的熟的不能再熟了。

    不過,剛剛差點撞在一起的小美男,沈陌卻是不認識的。

    因此,同學們最近似乎都在議論這個小美男。

    沈陌沒事也就在旁邊聽着。

    “你們聽說了沒有?那天跟陌差點撞一起的那個人,是k國的小王子呢!”一個戴着眼睛的典型歐美長相的女同學開口說道:“據說這個小王子的家族超級的有錢!家裏是做新能源的。”

    然後有其他同學說道:“再有錢也沒有賀家有錢吧?”那個同學解釋說道:“我們不能總是拿賀家做標準。賀家,已經是不能超越的存在了!就說最近的新貴,這個小王子可是特別的矚目的。他的伯父是現在的國王,他現在也算是王儲了。不知道爲什麼,好好

    的政治不學經濟不學,竟然對生物化學感興趣,於是就跑到這裏讀書做研究了。嘛,誰叫我們的學府是全球最頂尖的生化專業學府呢?也不奇怪了!”

    沈陌沒想到這世界上,居然有人跟自己一樣,不愛賺錢不愛跟人打交道,偏偏喜歡跟試管和無數枯燥的實驗打交道。

    難道說,那個人跟自己都是異類不成?

    幾個人正說着話,這個時候有人開口說道:“對了,聽說隔壁系組織了一個聯誼活動,開放式的,誰想去就去,你們要不要去湊湊熱鬧?天天跟試管打交道,沒事的時候也該放鬆一下了。陌,你去嗎?”

    沈陌看到對方問到自己這邊,頓時猶豫了一下:“可是晚上我還要準備明天的實驗……”“實驗是永遠做不完的!就是一晚上,又不會耽誤太多的事情。”這個同學說道:“不如大家都去放鬆一下吧!聽說隔壁系的,還邀請了不少的明星去了呢!我們這羣被人遺忘在世界角落的可憐人,可是難得

    有機會參與這樣的場合啊!”

    這個同學一說,其他人果然都有點心動了。

    其他人紛紛看着沈陌說道:“陌過去的話,就把那些什麼大明星都給比下去了呢!”

    沈陌頓時笑着說道“哪裏有你們說的那麼誇張?”

    這個時候,有人提議說道:“不如我們也問問實驗室的男生去不去?大家要放鬆就一起放鬆嘛!”

    “好啊好啊。”大家紛紛點頭附和。

    沈陌不知道怎麼就一下子想到了那個頭髮亂糟糟的小王子。

    正好有人說道:“不如我去叫着拜倫一起去吧!拜倫可是王子,他去的話,肯定會很熱鬧的!”

    那個混血小王子,名字就叫拜倫·k·扎爾思。

    “好啊好啊,這個任務就交給你了!”同學們紛紛表示贊同:“有拜倫,有陌,這個聯誼活動,可算是熱鬧了呢!”

    就這麼着,沈陌還沒說去不去,這個事情就這麼定下了。

    不過,沈陌想着自己最近確實是很久沒有放鬆過了,因此也沒有反對。

    到了晚上,大家都脫下了身上皺巴巴的實驗服,換上了很久都沒有穿的時裝,打扮一新,開開心心的就去隔壁系參加聯誼活動了。聯誼活動的主辦人,聽說沈陌過來了,簡直的喜出望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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