飄天文學 > 劍劍超神 >第一卷:入武道 第一章 無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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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大雲歷669年9月11日,朝陽初升,人聲、犬吠從遠處傳來,林霄驀然開眼,黑白分明的眼眸精芒一閃,凝視上方。

    房樑上,正有一隻蜘蛛在結網。

    “在嗎?”林霄低聲問詢。

    “出來聊聊半文錢的。”幾息後林霄又開口:“要不然一文錢的也行。”

    但,還是沒有任何迴應,整個屋內,只有林霄一人。

    “難道是幻覺?”林霄驚疑不定,昏迷前,自己依稀聽到什麼‘培養序列’什麼‘啓動’之類的聲音,還以爲是金手指到賬了。

    起身,林霄下意識的揉了揉下巴,眉頭微皺:“爲什麼我昨天會昏過去?按照一季度昏一次的規律,這個季度上個月我已經昏過了,理應到下個季度差不多時間纔會再次昏迷。”

    百思不得其解。

    沒有任何徵兆的昏迷是林霄的老毛病,從小如此,養父母也曾帶林霄看過大夫,一番檢查後那大夫說林霄患的是腦疾,活不過十五歲,病急亂投醫,找了個算命先生,那算命一通複雜如結印的掐指推算一番後,說他命太硬,得改名字,叫無命。

    林無命!

    命都沒了,可就不死翹翹了嗎?

    林霄有意見也沒用,只能無奈接受,但平時他都將林霄和林無命兩個名字分開,用在不同場合,也不知道是那大夫胡扯還是算命的有本事,林霄今年十八歲。

    一季度昏迷一次,每季度昏迷的時間一般都是中間月份的中旬,早已經被林霄抓住規律。

    誰曾想到,昨天晚上帶人去收例錢時竟然再次昏迷。

    想到這裏林霄連忙下牀,三兩下整理好牀鋪,將被子疊得整整齊齊,又迅速穿好衣服理順撫平,推開臥房木門走到院子裏水池邊,漱口、用粗布弄溼沾鹽刷牙、洗臉、最後將短髮捋一捋。

    只要是在條件允許的情況下,林霄都會將自身打理好,他認爲,那是對自身的一種尊重。

    “哥,你醒了。”身後傳來一道如釋重負的聲音:“昨晚你又昏了,嚇我一跳。”

    這是一個約莫十二三歲的少年,濃眉大眼,叫周正,與林霄雖然沒有血脈關係,但勝似親兄弟,因爲周正是養父母所生。

    林霄一年四季都要昏迷一次,每一次昏迷睡一覺就沒事,周正也沒有太過擔心。

    “沒事。”林霄一笑:“餓了吧,我去做早餐。”

    “哥,我來吧,你練練。”周正一副一切都交給我的口吻的說道:“也讓你嚐嚐我的手藝。”

    “好,那我等着。”林霄一怔,旋即一笑。

    平時三餐都是林霄負責的,很少讓周正動手。

    活動筋骨,林霄屏息凝神、兩腿平行略寬於肩、沉腰坐馬、含胸拔背、氣勁虛頂,正是坐馬樁。

    兩刻鐘後,林霄取劍練一趟基礎劍術。

    “噹噹噹當,周氏雞蛋青菜面來咯,哥,快來嚐嚐我手藝。”周正一手各端着一海碗,熱氣騰騰,滿臉期待。

    “阿正啊,別人煮麪要錢,你煮麪是要命啊。”林霄嚐了一口後嘆道。

    “哥,我總覺得你不是在誇

    獎我。”周正一怔,嘟囔道。

    “你的直覺是對的。”林霄正色道:“我的確不是在誇獎你。”

    “哥。”周正小臉一黑,哼哼一聲不再理會林霄,埋頭扒拉扒拉起來,結果才吃了一口,小臉皺成一團。

    面煮糊了,喫起來口感不好,青菜也煮太老,湯鹹得發苦。

    “阿正,哥今天再教你一個道理,自己約的……煮的面,含着淚也要喫完。”林霄面不改色的吃了兩口,再將剩下的面扒拉到周正碗裏:“你正是長身體的時候,多喫些,喫完記得去學堂。”

    阿正這孩子有一個特點,那就是隻是能喫的,就算再難喫,他也能吞下去。

    “哥,我……我不想去學堂了。”周正猶猶豫豫幾下後方才鼓起勇氣說道,說完怯生生的看着林霄。

    “不去上學你要做什麼?”林霄臉色一正凝聲反問。

    “我要跟你一起混幫派。”周正大聲說道。

    “不行。”林霄面色驟然大變,一聲低吼,嚇得周正面色大變:“阿正,你必須聽着,將我的話牢牢的死死的刻在腦子裏,絕對不要混幫派、絕對不要混幫派、絕對不要混幫派。”

    “記住,去學堂好好學習,將來若能做一個教書先生,受人尊敬衣食無憂。”林霄放緩聲音,但每一個字更加沉重有力:“等我攢夠錢,我就送你去縣城的書院學習,說不定將來還能考取功名混個一官半職的,到時候哥也跟着你風光。”

    “記住,不要遲到。”林霄提着連鞘一米長的劍大步走向院門,腳步一頓,回身看向周正,眼神帶着幾分危險,語氣也帶上幾分凌厲:“別想着逃學,否則……後果會很嚴重……十分嚴重。”

    “知道了哥。”周正求生欲很強的快速點頭,看着林霄踏出院門的背影,小臉上露出幾分擔憂。

    ……

    家門外,林霄重重吐出一口氣,臉色淡漠,眼神犀利,生人勿近,這樣顯得比較唬人。

    提着鐵劍,林霄大步前踏疾行如風,旁邊經過的人看到林霄時,下意識都會避讓,眼神也不敢直視,只有等到林霄走遠了,方纔鬆一口氣。

    “太嚇人了。”

    “我聽說了,那林無命昨晚帶人去武館收賬時被嚇昏了。”

    “真的嗎?”

    “他那種幫派份子也會被嚇昏?”

    “噓,小聲些,看到他手裏那劍沒有,我聽說他可是曾用那劍砍斷了別人的手,還在別人的脖子上開了個洞。”

    這裏是青桐鄉的平民區,住的都是處於生活底層的人,以王和周姓爲主,每日都在爲生計奔波,沒什麼勾心鬥角,也不會逞兇鬥狠,住在這樣的地方,唯一好的應該是比較平靜。

    平民區沒什麼油水,來這裏鬧事,沒什麼收穫還不說,反而丟了名聲。

    真正混幫派的人基本都看重面子,丟了面子,那是會被道上的人嘲笑,甚至會被幫規懲處。

    林霄和周正住在這平民區內,一則因爲房子是養父母留下的,兩間房和一間小廚房以及一間茅廁和一個不小的院子,林霄還在院子一角建了一個簡單的浴室。

    二則也是因爲平民區內有一間學堂,周正上學離得比較近。

    三則是因爲錢不夠,如果錢足夠多的話,林霄倒是想搬到富人區去,居住環境更好、學堂的

    環境也更好,再更有錢的話,那就是將周正送到縣城書院,將來考取功名的機會更大一些。

    在這個世界,當官是一條很好的出路,絕大多數人都不敢冒犯,就算是幫派人員也不敢招惹官員,那就是和王朝爲敵。

    幫派再厲害,能比得過一個國家?

    其次,則是教書先生,懂知識明禮儀,教書育人,哪怕是幫派人員對教書先生也相當的尊敬。

    這,就是爲何林霄會要求周正上學堂好好學習的原因。

    混幫派?

    如果不是形勢所迫,林霄也不會走上這一條路。

    十八年前過來時,正好是一個被周正父母收養的嬰兒,那時候還沒有周正,養父母待林霄如己出,至於爲何會取名林霄,只因爲嬰兒的身上有一塊鐵牌,養父母不識字,帶去學堂找先生看,正是林霄二字。

    林霄十五歲時,周正十歲,那一年,養父母積勞病逝,林霄接過重擔,將周正帶大,並且要讓周正能出人頭地光宗耀祖。

    帶大、培養周正,那都需要錢,養父母積勞成疾,看病就將家底掏空,林霄只能另謀出路賺快錢。

    機緣巧合之下,混入了白雲幫成爲一名普通幫衆,憑着敢拼敢打知進退以及帶頭大哥的賞識,短時間內得到一筆錢,從此越混越深,幾個月前在幫戰中表現出衆,戰後被提升爲精英幫衆,也成爲一名帶頭大哥,帶領三個普通幫衆。

    白雲幫總部位於縣城,青桐鄉是分幫,職位最高的就是分幫主,其下就是大頭目、小頭目、精英幫衆、普通幫衆。

    一個小頭目下基本會有三五個精英幫衆,而一個精英幫衆下也會有三五個普通幫衆。

    昨晚,林霄帶着三個手下去一家新開的武館收例錢,正對峙着,林霄忽然昏迷。

    估計,例錢沒有收到,需再去一趟。

    “霄哥,你沒事吧。”

    “霄……霄哥……”

    “霄哥,我們正要去找你。”

    迎面走來三個提着釘頭棍的年輕人,一個瘦得像竹竿,一個矮壯矮壯,一個身形普通但一張臉很成熟好像快三十歲,其實他只有十九歲。

    瘦竹竿叫王大牛,矮壯叫王小虎,成熟臉叫周大柱。

    都是很接地氣的名字,很有平民特色,一看就知道是家中長輩給取的,至於周正,那名字是林霄取的,要不然養父母當時給取的名字叫週二蛋。

    每當說起,周正都十分感激林霄,萬幸萬幸。

    要不然以後成了教書先生,別人怎麼稱呼。

    二蛋先生?

    每次想到這個,林霄就想笑。

    “青虎武館的例錢交了沒有?”林霄不徐不疾開口。

    “沒,他們不交。”王大牛連忙回答。

    “霄哥,昨晚你昏迷後,我們就急忙將你帶走。”周大柱曼斯條理的解釋。

    “對……對……沒……沒……錯。”王小虎用力點頭結結巴巴說道。

    “走。”林霄一步當先。

    “去……去……哪?”王小虎一怔。

    “笨蛋,當然是去青虎武館。”王大牛一邊說着一邊迅速跟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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