想到自己經歷的這些風風雨雨,楊小天頗有感觸的說道:“是啊,現實一直比較操蛋!”

    法蘭奇教授道:“王啓年和布隆迪教授的鬥爭,完全是不公平的鬥爭,布隆迪教授是麻省理工學院的學術權威,人脈廣泛,而王啓年不過是一個普通的研究員罷了!

    很快,那篇論文就被署名布隆迪教授發表,而王啓年則被污衊爲竊賊,說是王啓年偷竊了布隆迪教授的研究成果。話語權在布隆迪教授那裏,王啓年的名聲一下就臭了,被打成了過街老鼠!”

    楊小天冷冷道:“好一個學術權威,真他媽的反動!真是顛倒黑白啊!”

    法蘭奇教授嘆氣道:“除了我這種知情人知道真相,同情王啓年之外,別的人都認爲王啓年是一個學術竊賊。而麻省理工學院,也把王啓年趕了出去,並且全球封殺王啓年!凡是有頭有臉的公司,都不會接收王啓年!”

    楊小天有些慍怒道:“這完全就是趕盡殺絕,一條活路也不給人留!有必要這樣嗎?”

    楊小天是真有些怒了!

    這布隆迪教授還當真是無恥之尤!

    侵佔了別人的學術成果,倒打一耙,顛倒黑白,這樣的手段,已經是卑鄙無恥了。

    而在顛倒黑白之後,還要封殺別人,對別人趕盡殺絕,這簡直是畜生一樣的行爲。

    就沒有這麼欺負人的!

    楊小天一個旁觀者都看不下去了!

    “內幕消息說,王啓年的關鍵性數據並沒有寫在論文裏,布隆迪雖然侵佔了王啓年的論文,但一直沒有得到關鍵性的數據。於是爲了逼迫王啓年交出關鍵性的數據,布隆迪教授發揮自己的影響力,封殺王啓年!”法蘭奇教授幽幽道,“倘若王啓年不屈服的話,就一直會被封殺下去!”

    楊小天道:“我瞭解王啓年!他一定是不會屈服的!”

    法蘭奇教授此時露出了尊重的神情,說道:“王啓年是一個勇敢的人,他一直不屈不撓的和布隆迪教授鬥爭,不過情況並不樂觀。布隆迪教授是學術權威,而他是一個無名小卒!”

    楊小天不禁問道:“難道美利堅學術圈就是這麼暗無天日,無法昭雪嗎?”

    法蘭奇教授深深的看了楊小天一眼,說了一句大實話:“美利堅學術界當然不會暗無天日,但是王啓年他不是盎格魯撒克遜人,甚至連美國人都不是。沒有人會爲一個華夏人主持公道的!”

    楊小天冷笑道:“又是該死的種族歧視!”

    法蘭奇道:“沒辦法,種族歧視已經成爲美利堅社會固有的頑疾,一時半會是治不好的。”

    楊小天點點頭道:“法蘭奇教授,你是一個好人,謝謝你告訴我這些內幕。”

    法蘭奇教授自嘲道:“我卻也是一個沒有勇氣的懦夫,明明知道布隆迪教授在顛倒黑白,我卻顧慮重重不敢揭發,只敢暗中告訴你。康德說的道德良知,我卻是丟失了!”

    楊小天道:“您已經很不錯了,在這污穢的人間,在這渾濁的世道上,能不同流合污已經很不錯了。對了,您知道王啓年現在在哪裏嗎?”

    法蘭奇搖頭道:“我只是聽說王啓年自己辦了一個實驗室,接一些小私活謀生,具體在哪裏,我也不知道。”

    “您告訴我的信息已經夠多了,謝謝。”楊小天說。

    “這是我應該做的。”法蘭奇教授道,“畢竟你曾經是我的學生,有些舉手之勞的忙,我會盡力幫助你的。看你也沒有事了,我要去喫飯了,回頭見。”

    “回見。”楊小天說。

    法蘭奇教授離開之後,楊小天也離開了工程研究所,既然王啓年師兄已經不在工程研究所,楊小天也沒有必要繼續留下來了。

    楊小天一臉陰沉,往回走着。他萬萬沒有想到,王啓年師兄竟然遭遇瞭如此黑暗之事,遇到了這樣大的不公,被人欺負到這種份上。

    “哼!好一個諾貝爾獎得主!”

    “好一個學術權威!”

    “我會讓你知道,這世界上還是有正義的力量的!”

    “我就是正義!”

    楊小天一貫充滿了正能量,就好比魯提轄,好比郭巨俠,路見不平一聲吼,該出手時就出手!

    何況王啓年這個人才,楊小天已經決定要了,以後王啓年就是楊小天的人。楊小天一向比較護短,別說是一個諾貝爾獎得主,就算是諾貝爾本人過來,敢欺負楊小天的人,楊小天也會讓他知道花兒爲什麼這樣紅。

    楊小天已經決定了,要幫王啓年討回公道!

    就算王啓年不願意投靠楊小天,楊小天也要爲王啓年討回公道。

    爲什麼?

    因爲楊小天心懷正義!

    片刻之後,楊小天來到了麻省理工學院的校門口,正打算要去停車場,開上自己的瑪莎拉蒂回去。但是楊小天卻發現校園門口,一羣學生圍成一羣,彷彿看戲一樣指指點點!

    楊小天好奇之下,湊上前去,看了一眼!

    “人間果然污穢了!”

    楊小天暗道。

    在楊小天的眼中,是這樣的一幕:

    一個金髮碧眼的白人青年,一臉猥瑣,一副被酒色掏空身體的模樣,一身的名牌,看上去非富即貴。同行之間的感覺是敏銳的,楊小天一看,就知道這個白人青年也是一個富二代。

    而且在白人青年還不是一般的富二代,而是一個超級富二代。

    因爲白人青年的身旁,有他的豪車,那是一輛全球限量版的蘭博基尼,價值兩千萬美元之巨。如果不是超級富二代,是開不起這樣的豪車的。

    畢竟車本身就已經很貴了,何況養車的費用,那更是一個無底窟窿。一般人就算送他一輛這樣的豪車,他也養不起。

    養車如養馬,都不是窮人能夠撐得起來的。

    而在白人青年的四周,有十來個跟班,他的這些跟班,居然個個大金鍊子小手錶,看上去匪氣十足。

    這些跟班,大部分是白人,有兩三個黑人。看上去都是混社會的那種,不是什麼善茬。

    能養起這麼多跟班,足以證明白人青年之富。

    養人可比養車貴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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