披荊斬棘,
大殺四方,
越是成功,下面人的凝聚力越強,一旦成爲信仰……
太可怕了!
想到這裏,彭志賢突然一陣慶幸,最少現在這小子跟騰訊還是蜜月期,除了奢時光和真味,三個項目都有合作。
反觀阿里,尤其是潮人的出現,雙方的矛盾已經升級,雖然暫時平靜,但未來……
猛地想起幾個月前潮人拉攏順豐老王……
四通一達加阿里VS萬利配順豐?
太令人期待了!
“漲了百分之六?”
週一開盤,沈鋒看着百萬贏家一路飆升的股價,滿意點點頭,不枉老子拋頭露面!
“不光如此,您推薦的五千份書單瞬間清空,比李百度強的多。”
李南君彙報道:“在線人數最高破千萬,幾十萬條評論和彈幕,十幾萬人留言……”
沈鋒擺擺手,這種事新鮮新鮮可以,哥不是賣貨的!
以後閒着沒事去幫項目吆喝吆喝就行,或者噹噹三人行嘉賓,網紅雖好,但不能太裝逼哦。
“豐巢確定正式收費?”沈鋒聽完日常調研報告,笑道:“隔壁老王這一招曲線救國妙啊!”
“昨天國家郵政局約談豐巢負責人要求整改後,正式公告致歉並將免費保管時長由12小時延長至18小時。”
李南君解釋道:“面對各地物業來勢洶洶的詰問,豐巢直接強硬回覆:小區無權約束自己的收費和價格,還要對方賠付經濟與商譽損失……”
“硬氣的很!”
沈鋒只能呵呵一笑,廢話,人家既不違規,更不違法,你咬我啊?
15年成立到今天一直提供免費服務,快遞派件效率提升了,用戶取件也方便了,大家當然你好我也好。
可人家又不是做慈善的,五年最少虧了二十億,難道是假的?
“豐巢目前收入途徑分爲快遞員投件支付費用和廣告收入兩部分:即便按照每天單個快遞櫃八十格滿負荷運轉,取快遞員支付費用三檔中間值0.4元/單計算,每天收入不過32元。”
李南君分析道:“根據速遞易公佈的廣告費用,單個櫃體所產生的廣告費用約670元。據此測算豐巢快遞櫃每天的廣告費收益約爲2元,兩者相加約爲34元/天。”
“我查過單個快遞櫃的成本四萬元左右,租金則根據場地屬性有高有低,北上廣小區最少八千……”
“一年投入和運維成本在 10 萬元左右,櫃體每天在折舊、場地租金、維護費用、電費、雜七雜八……”
“二百八!”
沈鋒點點頭,折騰五年收入連支出的零頭都沒有?
但凡有理智的人就知道早晚會收費,誰也不是散財童子,但原本白嫖的東西突然跟你要錢……
“網友罵的主要是所謂選擇權,從前快遞都送上門,現在全部放快遞櫃,現在你還要收費?”
李南君笑道:“難怪會炸鍋。”
沈鋒嘆口氣,上次跟王衛聊天,去年全國快遞業務量和收入630億件和7450億元,而快遞小哥滿打滿算才三百二十萬人。
每個快遞員全年無休拼命送也要兩萬件,每天六十個。
這輩子都不可能!
“快遞櫃的確能解決一大痛點,在派件過程中的溝通、二次投遞又會降低其工作效率、增加送件的不確定性和各種成本。”
“現在四通一達跟順豐打成一鍋粥,江浙滬某些淘寶賣家包郵發省內甚至不超五毛錢,義烏小商品最低八毛錢發全國!”
“量走到這種地步,還想要什麼自行車?”
沈鋒有些無奈,縱觀全地球,也只有華夏能達到螞蟻咬死大象的規模,你去美國歐洲試試?
豐巢擁有三十萬站點,日均包裹處理量將逼近1900萬,能不硬氣?
可以說快遞解決最後一公里的配送難題,而快遞櫃解決最後一百米的收件難題,這是市場優勝劣汰選擇的最優解。
“五年二十億用來溫水煮青蛙,現在想往外跳?”沈鋒冷哼道:“晚了!”
豐巢瞄準的根本不是廣大用戶,而是四通一達,甚至所有快遞同行。
就按每人每天六十件快遞推算,至少每人每天需往返快遞站點106次對吧?
快遞一級站點範圍以快遞收件點或者發件點爲圓心,半徑六千米的一個圓形覆蓋區域的範圍,取三千米的中間值計算,每個快遞員每天送件路程爲318公里,這還是每次派件都順利簽收的前提下。
颳風下雨……手機打不通……半個小時磨磨唧唧才下樓……
又髒又累還受氣,
最後一算居然掙不到錢?
誰傻?
沈鋒不得不說順豐老王的厲害,暗地控制百分之八十豐巢股份,穩坐釣魚臺,直接把競爭對手逼到死角!
就問一句話:
你用不用?
一對多扯皮,還是一對一輕輕鬆鬆,選吧?
“說是十二小時,其實就是煙霧彈,明擺就是試探用戶的底線。”
李南君分析道:“用屁股想十二小時肯定不可能,現在不是上面約談變成十八小時,最後再假模假樣讓讓步……”
“二十四小時纔是他們原本的心理預期。”
沈鋒點點頭,在商言商,誰的錢也不是天上掉下來的吧?
看看現有成熟商業模式中,不管是當鋪還是旅遊景點、車站、商超附近提供貴重物品保管服務的,哪一個不是明碼標價?
更何況其他幾家快遞櫃品牌,什麼日日順、格格、速遞易、雲櫃、收件寶、速遞易……
早已推出付費模式,甚至多家並未設定超時收費上限,只要一放,馬上交錢。
之所以這些垃圾沒人罵,還不是因爲規模不夠大?
那些網絡鍵盤俠,閒着蛋疼各種樂此不疲的搞什麼投票和問卷調查?
且不論這些充滿情緒的玩意有沒有價值,首先這些抵制代表們本身就有問題。
難道快遞櫃進小區不用叫保護費嗎?
場地費、電費、安全巡查費……
難道不是錢?
既然佔用業主的公用面積,其次屬於商業用途,那麼物業是否將這筆錢分給全體業主?
尤其網上那個直接粗暴拔電源的某東新園小區物業,你們左手收錢,右手拔電源,嘴上還振振有詞,麻煩先把人家支付的各項費用退還一下好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