準時是路阡陌的優點,就連李明澤都不得不承認這一點。她站在春天早晨稀薄的陽光裏,亭亭玉立如一支翠竹。
再挑剔的目光看,路阡陌也是個美人,雖然只穿了簡簡單單的牛仔褲、T恤衫。寬鬆的T恤,只有他知道底下的腰肢怎樣纖細,胸前怎樣波濤洶涌。
不對,不會只有他一個人知道,她原本是幹那行的。
想到還有別的男人摸過她的腰、她的胸,李明澤心裏就蹭地躥出一股無名之火,臉色也隨之沉了下去:“穿成這樣,怎麼見人!”
路阡陌默默地拉開車門,坐了進去。
“你以爲你穿得嚴實,別人就看不出你做什麼的了嗎!”
路阡陌面色一灰。
他每句話都有刺,刺得她遍體鱗傷。
她是做什麼的,她原本是個時裝設計師,母親含辛茹苦地供她讀書,她寒窗四年,最苦最累的時候,也沒有想過退學——她現在在做什麼!
忍忍,她對自己說,總是她對不起他在先。
她能在他身邊是有時限的,就只有這半年。半年之後,羅憶楠就會學成歸來。她贏了。
她是大律師,她是陪酒女。
這個念頭讓路阡陌眼睛裏泛起痛苦的神色,她也不知道是輸給羅憶楠,還是失去李明澤更讓她痛苦。也許這兩件純粹就是同一件事——
他有沒有愛過她。
他從來沒有正眼看過她。她甚至很懷疑,在人多的地方,他會不會根本找不出她來。
李明澤從後望鏡裏看見她垂下的眼簾,眼睛裏痛苦的神色。
他說錯了,她最擅長的根本不是喝酒,而是裝無辜,有那麼一個瞬間,他甚至都相信了,相信她更喜歡穿得像個清純的學生。
笑話!那種地方,隨便跟人上牀的,裝什麼白蓮花!別人不清楚,他還不清楚嗎?那張照片,天知道她賣了多少錢。
“這、這裏?”路阡陌結結巴巴地問。
“怎麼,害羞?”李明澤換了調子,“你身上哪一寸,是我沒看過的?”
路阡陌臉上一紅,仍然矮下身子,在座椅背後換了衣裳。她足足有一米七五,腿又生得極長,縮手縮腳地可憐。
好不容易換好了,坐上座椅,就聽見李明澤閒閒地說:“對了,這纔是路小姐的風格。”
路阡陌怔了一下,低頭看時,臉色又白了。她不由自主咬緊了下脣。
這是一件薄如蟬翼的短裙,胸口開得極低,露出大片大片雪白的肌膚,深溝若隱若現,又極是貼身,貼得像又一層皮膚。
他讓她穿成這樣,打算帶她去哪裏?路阡陌戰戰兢兢地問:“我、我們去哪裏?”
“不是我們,是你,”李明澤還是那個懶洋洋的口氣,“去凱里。”
路阡陌的臉更白了,白得被窗外陽光一照,幾乎可以看見淡青色的血管。而嘴脣已經微微地滲出血來。她覺得自己抖得厲害,要扶住座椅方纔穩得住身體。她知道凱里是怎樣一個地方。
她在酒吧裏聽前輩們說過,全城頂尖的豪門公子常在那裏開party,總看見一羣一羣漂亮姑娘被帶進去,灌得爛醉出來,身上青一塊紫一塊的,誰都知道她們經歷了什麼,也誰都不知道她們遭遇了什麼。
聽說玩得很兇。
“你……李總不去嗎?”路阡陌抱着最後一絲希望問。
“我不去。阿魯問我借你,我總不好意思不借吧。”李明澤淡淡地說,就好像他說的不是一個人,而是一件東西,而且是一件他不怎麼喜歡,不介意被人借了去不還的東西。
“好好陪魯公子玩,陪好了回來給你加薪水。”像是還嫌不夠,李明澤又加了一句,“其實也不用我多說,這一向都是你的拿手好戲,不是嗎?不過我提醒你,要還有照片,可別賤賣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