飄天文學 > 宇宙相親網之棄婦 >第60章 適時教育
    徹底領略到了,親爹和其他男人的區別了。

    一個是能省就省,找回來的二元還踹自己口袋裏。一個是還擔心我們餓着肚子去,又打電話來,主動提出請我們喫飯。

    足夠讓別人猜猜,哪個是親爹,哪個是其他男人?

    掛了電話,我樂滋滋地回到電腦前,繼續挑選一百元的書。過了會兒,前任從以前幼兒園羣的QQ找過來,問我是不是選好了。離婚後一週時間,我還沒將他的QQ刪除,他先把我的給刪了。真不知道犯錯的是誰,我又不會拿着號碼天天騷擾他,就算要騷擾,不是還有手機?

    大約又是那個小三鬧騰的吧,要做給我看,看到沒有,你男人不要你了,離婚後你就死心吧。

    其實不用這樣做,我都已經死心了,從臉上掛着傷,在民政局簽字時就已經死心,一點奢望都沒有。這樣的男人,離了反而是件好事,我盡力了,對得起天地良心,如果非要說對不起什麼的話,只有對不起自己。

    我將連接黏貼到了QQ上,發送了過去,隨後聽着同事聊天。今天的話題是,怎麼做糟肉好喫,什麼牌子的酒糟好,香、鮮。

    過了大約一二個小時,QQ來了。是前任:“一本有,一本已經賣完了,另外選一本。”

    廢話,六一節這個網站正在搞促銷,我選的都是最熱門又打折的書,打完折正好一百元,性價比很高。當然很快的就會被別人訂完的。

    無奈地打開網站,翻了幾頁就不耐煩了,直接回復:“你選吧,差不多價格和內容的弄一本就是了。”這樣他選一本,我選一本,也算是盡到責任。

    “好”這就是刪除我QQ號碼後,八個月沒消息的頭一次聯繫之最後一句話。一個字,簡單,無下文。

    雖然有這樣一件事,但畢竟不花錢,樂樂就有書看,所以沒有影響多少心情。

    下班去父母家喫飯,告訴他們明天要帶樂樂去過六一節,所以不回家喫飯了,外面喫完看電影。

    “好吔。”樂樂開心了,她最愛看電影了。

    “外面很貴的,還是家裏喫吧。”老媽免不了嘮叨:“錢悠着點花,樂樂才幾歲呀,以後要花錢的地方很多。你到現在才存了多少,一萬都沒有,如果以後要上大學,學費也是很大一筆開銷。”

    等到樂樂上大學時,正好是我退休的時候,現在大學每年都要至少一二萬。

    我很是篤定地迴應:“才存了八個月,一年至少也有個一萬五,等到樂樂上大學,就有十萬多了,應該夠學費了吧。再不行,也只有她勤工儉學,早點喫苦了。這次喫飯是別人請、票是他單位送的,不花錢。”

    以前我靠三四千元過日子,父母這裏不蹭飯。每天菜錢就要十到二十元,喫的好點要四五十;雙休出去喫一頓,每月要二百左右。前任衣服還要買好的,五六百一條的還嫌檔次太低。我也只能有多少錢,買多少東西,基本每月錢都花光。

    離婚後,我反而能每月存個一千來元,只要繼續努力,應該錢會慢慢多起來的。只要沒外債,一切都會好的。

    “男人?”老媽敏感地問。

    “當然。”我扒着飯,平靜地回答:“不是男人難道還是女人?真的是女人,請我喫飯看電影,你不是更擔心。”

    老爸在旁邊笑了出來:“早就告訴你,四十歲的人了,還操什麼心。今天紅燒肉不錯。”

    “放冰糖了。”老媽回了一句,隨後很關切地問:“什麼單位,做什麼的,幾歲,房子在哪裏,孩子歸他還是歸女方,男孩女孩?”

    一連串的問題,當然都是對於經濟條件必要的問題。可不能回答,宇宙移民局,一級警司,歲數不知道。

    “八字還沒一撇呢。”我微微皺眉,伸手去夾菜:“放心吧,養不活自己的男人我不會要的。”

    “我要喫肉肉。”樂樂在旁邊看着我。

    “好,來塊大的。”我在裝紅燒肉的燒鍋裏翻了一塊肥瘦適中的五花肉,夾到了樂樂的碗裏。五花肉呀,現在好的五花肉,一般般品牌的要二十七八元,象這種一般只蓋檢疫鋼印的雜牌肉,也要十八九元一斤。喫這麼一頓,需要花個三十多元,肉以後都快成奢侈品了。所以半個月裏,肉只是切成肉絲、肉片和其他菜炒、要麼就是喫十元二條的魚居多。

    但這日子不算苦。想想影視作品裏,以前窮人家,過年過節,切個半斤豬肉回家,全家那個高興樣,我的生活還是很幸福的。

    “好喫嗎?”老媽問樂樂。

    “嗯~”樂樂埋頭一個勁的喫,小嘴喫得油光光的。

    老媽看了又選了一塊放進樂樂碗裏:“多喫點菜,飯少喫點也不要緊。有外婆在,不會沒你喫的。”

    其實有我在,也不會沒樂樂喫的。但孃家永遠是我最堅實的後盾,離婚後,前任父母幹了什麼,總共打了十次都不到的電話,反反覆覆說前任鬧着玩的,要我去和他復婚。現在電話也不打了,一定知道無望。電話裏,一句樂樂怎麼樣都沒有,那裏的人女兒早晚是外人,只有兒子纔是自己家的。

    老媽好似又想起了什麼:“前幾幢樓裏,也有個離婚的,說不支付撫養費,孩子的姓可以改爲女方的姓,要不趁着孩子小,名字就改成你的吧。”

    我一個冷笑:“有那麼好改嗎?改了會起訴,到時法院會判改回來。”

    老媽好似沒弄明白:“問過了,只要不支付撫養費,就能改。”

    “他是沒支付撫養費,但是離婚協議上寫得清清楚楚,那套房子算作撫養費。”我對此事也查過資料。

    老媽愣了愣:“人家說,撫養費不付,那麼教育費、營養費呢?叫我去他公司,和他領導說。”

    我只有苦笑了,現在都什麼年代了,還找公司領導。儘量耐心地解釋吧:“最新的法律規定,子女的撫養費包括子女生活費、教育費、醫療費等費用。他爲了離婚,早就什麼都調查好了。哪怕上

    法院,他也會說,沒錢把房子賣了。”

    一聽要賣房子,老媽先是不吭聲,吃了幾口飯後嘀咕:“那也太便宜他了。”

    我笑着安慰:“便宜個什麼?要反過來想想,他把所有積蓄都給我買房子,八年的工資也都給了我,離婚後還將當月的工資匯給了我。我是找了個人,幫我一起買房,還多了個樂樂,我賺大了。光靠我一個人,三千元的工資能買房嘛,要買也是郊區的,還是小戶型,就跟他現在住的一樣。現在房價一直在漲,賣了,只要不喫喝嫖賭,足夠喫二輩子的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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