飄天文學 > 興宋 >第354章 恨不相逢未嫁時
    第354章恨不相逢未嫁時

    第354章恨不相逢未嫁時

    旁邊的凌飛輕聲插嘴:“師傅,既然如此,不如我們往沭陽團練裏調去一些人手,那沭陽團練幾乎都是劉家人,真要有什麼事,一定以劉家人的利益爲主,恐怕咱們指揮不動。不如我們調去三五百號人,往沭陽團練裏摻一點沙子,也好便於指揮……

    嗯,師傅,還有,才調去青州的知州張叔夜聽說我淩氏火器世家的名氣,想讓我哥哥帶百餘號團練過去協助剿匪,碼頭上那些花膀子我過去也相熟,不如我從中招上一百個人,交給我哥哥,也算解了師傅的難題。”

    時穿搖頭拒絕:“不妥,左斜街上的花膀子都是海州城裏人,突然讓他們背井離鄉去沭陽,沭陽在他們看來是鄉下,弄不好,調去沭陽的會產生怨恨心理。更況且這些花膀子終究是我使喚熟的人,寧肯養着他們做閒人,以備不時之需,也不能讓他們各自飄零——這是原則問題,決不能讓跟我混的人喫不上飯

    ……乾脆,讓他們當社兵吧,濱海大道將來會越來越富裕,治安狀況更需要強化,乾脆我跟縣裏報備一下,咱們成立一個拳社——錦繡拳社。不須官府出一分錢,這些人我掏錢養着,就以左斜街花膀子會館爲拳社總部,平常讓這些人訓練一下拳腳,每日分隊上街巡視,負責維持兩條街的治安,官上只要不自己掏腰包,想必也會願意——不用花錢與操心,就近有一支可以隨意調用的治安力量,縣上怎會不願意?”

    凌飛暗自翻了個白眼:新來的知州跟你走得近,知縣大人的考評捏在知州手裏,他能不願意嗎?

    時穿輕咳幾聲,又繼續說:“張叔夜張大尹要調用你們淩氏啊……淩氏經過改進的火藥威力巨大,但你哥哥是打算拿霹靂彈出去,還是把火槍拿出去?”

    凌飛扭捏了一下,小心的問:“師傅,如今我哥哥手上有你給的兩杆火槍——我的那杆槍與哥哥的那杆……若師傅許可,能多發一點火槍,比如從碼頭抽一百人,全部武裝成火槍兵,如此,哥哥必將感激不盡。”

    大宋朝對正規軍隊管制很嚴,但對於團練等地主武裝則比較寬鬆——《水滸傳》中爲了征剿梁山,太尉高俅調集了三十六路團練,這個借兵措施倒是符合大宋軍規。但一般來說,各地的“縣”一級團練最多也就百人上下,能夠跨縣助戰的“州”一級團練,五百人已經算規模龐大了,所以《水滸傳》裏的三十六路團練,兵力加起來也沒多少。

    如今,凌飛的兄長凌鵬想組織百餘名火槍兵,這未免超越了縣一級團練的限制,時穿理解凌飛想爲密州淩氏的火器世家揚名,並因此光宗耀祖的期盼,但他卻不想那麼早的把火槍兵成建制投入戰場,尤其是不在自己掌控之中。

    “這不可能,崔莊團練到目前爲止,不過只有六十名火槍兵,這火槍兵訓練起來耗費龐大,維持一支百人的火槍隊,以你哥哥的家底,那是根本不可能的。

    再者說,你哥哥真的引起官府重視了,又能怎樣?汴梁城火器作坊連綿成片,正缺一位高級匠師過去指引,你哥哥如今只是一個大將,官家之前幾次調用,都被你哥哥拒絕。這次你哥哥既然出來幫助張大尹,那就算正式的官吏了,朝廷以命令形式要求你哥上京,讓你哥哥去主持火器作坊,那你們凌家就不是火器世家了,以後世代都是奴隸匠工,這種日子是你哥哥希望的嗎?。”

    凌飛很認真地想了想——其實時穿說的話,忽悠的成分佔大多數,宋代是一個比較注重發明創造的時代,官府比較重視知識產權,而且宋代是當今世界上唯一擁有版權法的時代。凌鵬掌握了獨家祕製的火藥祕方,他是他的私產,官府不“與民爭利”,只要他不是極度想表現,那麼朝廷不會逼迫他獻出配方。

    不過,凌飛並沒有看穿歷史的眼光,他只是時穿的一個小跟班,對於官場上的那些竅門以及潛規則並不瞭解。聽了時穿的話,他實實在在被嚇着了。這年頭,做皇家的工匠是一件極度危險的事情,李師師一家的遭遇擺在那,如今誰敢往皇宮裏伸那個頭。

    凌飛還隱約聽說,其實師傅的手很巧,製作的那些首飾巧奪天工,而很多箱包常常是由師傅親手做好了款式,然後交給工匠們仿製而已,但師父最終拋棄了這個愛好,就是受到褚素珍姑娘的勸解,擔心被世人誤解成一個手藝工匠,從而被官府強行徵召……

    連師傅都想躲避的事情,凌家那麼淺的根基,確實是不能炫耀的,凌飛馬上回答:“噢,我得趕緊去信給哥哥,把師傅的擔憂告訴他。”

    時穿忽悠完了,見到目的達到,他稍稍點撥說:“依我看,淩氏現在的掌心雷已經夠威力了。至於火槍嘛……我建議淩氏暫時採用火繩槍,這種槍結構簡單、維修方便,然而威力也不小。你可以從碼頭上招三十個相熟的人,由你訓練好之後交給你哥。

    我希望你個做事要低調再低調,有了這三十名火槍兵,再加上你哥的掌心雷,剿匪的時候護住張大尹,那是足夠了。若張大尹要求你哥訓練手下——我認爲掌心雷可以開放,讓青州團練們都學學投擲,而後你哥可以開個火器作坊,專門製作出售掌心雷給密州,順便發點小財,但火槍就不要擴散了。這玩意製作成本昂貴,維護起來很麻煩,不如將他掌握到自己手裏……“

    時穿說的這些凌飛都懂,隨着在海州跟師傅混的得意,凌飛已逐漸有了與密州本家分家的心思。他去沭陽訓練團練,是沭陽引進的人才,黃知縣看在他是時穿徒弟的份上,逢年過節常常邀請他去縣衙過,沭陽的豪紳劉半城對他很尊重,連帶着,沭陽當地士紳覺得他也算一個人物,交往時常常高看他一眼。於是,有許多士紳流露出與他結親的念頭——這種“上人”生活凌飛以前在密州不曾獲得過,想到自己藝滿出師,要重新回到密州做個普通地主,凌飛就有點抓狂。

    閒着沒事時,凌飛將自己的想法通報哥哥,他哥哥凌鵬也以爲:凌飛現在所能爬到的位子,比密州淩氏單槍匹馬奮鬥幾輩人所能爬到的位子還要好,所以凌飛留在海州,對密州淩氏也是最大的助力。

    哥哥支持凌飛分家單過,對大家族來說這是“開枝散葉”的絕好機會,剩下的事就是凌飛成家,而後與密州淩氏分家,在海州獨立宗族等瑣事了。密州淩氏以火器擅長,海州淩氏自然也要有一項絕活,才能站穩腳跟。所以凌飛想來:既然哥哥擅長掌心雷,那麼自己就在火槍上努力吧——那麼,爲了跟密州淩氏有區別,最先進的火槍就不能拿出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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