景琳生理期情緒波動不大,只是一天早上發現自己把血弄到屠墨初褲子上了,這天正好是屠墨初的生日,讓她有些尷尬,“你換下來,我給你洗。”

    屠墨初柔聲說:“你去洗漱,我洗就好。”他的姑娘養得嬌,生理期更不能碰涼水。他不僅把自己褲子洗了,還把她弄髒的睡褲也一塊洗了,那一點紅色,在水中淺淺暈開。

    景琳還沒有祝他生日快樂,屠墨初卻跟她說起另一件事情,“暑假帶你去玩。”

    景琳沒反應過來,“去哪裏玩?”

    “你喜歡哪裏?”

    景琳想了許久,這纔想起了他們雖然結婚了,但是還沒有度蜜月。她問屠墨初,“是去度蜜月嗎?”

    屠墨初點點頭,“嗯。”他頓了一下,又說道:“年前在這邊把婚禮補辦一下。”之前那個婚禮太倉促了,只走了下儀式,交換了戒指。

    景琳到底是個年輕姑娘,對蜜月覺得新奇又期待。她拿着手機查找地點,屠墨初從背後抱住她,輕輕親吻她的耳朵,“習慣結婚了嗎?”

    景琳微微一愣,臉頰微紅,有些不好意思,之前屠墨初突然提出結婚,其實還挺嚇人的。結婚在她眼裏只有一個模糊的概念,因爲驟然和他生活在一起,許多事情都需要慢慢磨合。屠墨初無聲無息,卻什麼都看得清楚。

    她點了點頭,“習慣,還很高興。”

    屠墨初沒有說話,淺淺彎起嘴角。他知道他的姑娘在努力融入他的生活,然而二十多年的習慣一時難以更改,有時候睡到半夜,她會嫌窩在他懷裏不舒服,滾出他的懷抱。他睜開眼睛,把人抱回來,把她的胳膊搭在自己的腰間。也因此有了早上她弄髒他褲子的一幕。

    屠墨初也希望她習慣生活裏有自己的存在。早上給她熱牛奶,偶爾爲她穿襪子,讓她給自己打領帶,放學後接她回家,晚上睡覺要在他的懷抱……

    這樣日復一日,他想要自己成爲她的生活裏不可或缺的人。

    屠墨初早就知道,愛並不平等。他很早就動了心,高一的一場大雨之下,是他第一次面對自己內心的掙扎,狠心離開景琳。後來的一年,他知道她沒有想過他,一次都沒有。

    屠墨初相信景琳現在喜歡他,可是比起他濃烈到無法言說的感情,她到底稚嫩青澀許多。

    他湊過去,“親親我,嗯?”

    景琳毫不猶豫,親在他的臉上。屠墨初笑了笑,沒有計較,陪她一起挑地方。

    他喜歡這個夏天,他好好學習如何當她的丈夫,也希望這個夏天,她能徹底成爲他的妻子。

    費家每況愈下。焦躁的人不只有費航,溫桑也在這種劍拔弩張的氣氛下如坐鍼氈。洪繁知似乎並不着急弄死他們,像貓耍耗子一樣逗弄。費航以前是翩翩貴公子,鮮少發火,現在每次回來幾乎都會煩躁地扯着領帶罵人。

    溫桑不是蠢人,不會在他心情不好時湊上去,但她也是第一次這麼近地感受到瀕臨破產的危險。

    溫桑勸道:“我們還是別再跟洪繁知鬥了,我們去國外,像之前那樣躲一躲。”

    費航怒氣衝衝,“躲?你想往哪裏躲?當年能順利出國,是因爲洪繁知不知道到底是誰殺了費舷,還有我爸用離婚拖住了她。現在一旦露怯,洪繁知這個瘋女人會讓我們屍骨無存。”

    溫桑捱了訓斥,有些不甘心。然而從費航話語中,她猛地想起一件事,疑惑不解地說道:“爲什麼洪繁知之前不確定費舷的死和你……我們有關?前段時間突然就確定了,像瘋狗一樣咬人。”

    他們本就心虛,當時並未多想,只想保住費家。可是現在回想起來,洪繁知沒道理事隔這麼久才發瘋吧?

    費航愣了愣,隨即沉下臉。是啊,有人在背後坐山觀虎鬥,沉着冷靜地佈局要他被洪繁知整死。想通這點,他立刻反應過來,這件事得利的是誰?只有屠墨初。屠墨初娶了他想娶的女人,現在還摘得乾乾淨淨。

    費航分了點心思去調查屠墨初,一看查出的資料,他整個人快氣瘋。他本以爲屠墨初坐牢剛出來,還是個殘疾,能有什麼出息?結果因爲輕敵,人生中第一次輸得這麼慘。

    雖然查是查出來了,但是費航自顧不暇,一時間分不出心力對付屠墨初。

    晚上溫桑躺他身邊,費航一把將人推開了,眉眼之間全是厭煩。他不再喜歡溫桑,也就理智地想明白了很多事情。

    當初他失手殺死費舷,是因爲看到費舷把溫桑壓在牀上,年少氣盛頭腦一熱就打了上去。費舷當時是怎麼說的?“小賤種,管不好自己的女人,還敢朝本少動手!”

    一句“小賤種”,和溫桑當時的眼淚,讓費航衝動之下動了手。後來兩人爭執扭打之時,溫桑幫費航扛了一下,臉被劃了很深的口子,費航也抓住機會讓費舷沒了命。兩人當時都慌了,匆匆清理現場跑掉了。

    也得虧得N市並不繁華,費舷又是玩弟弟的女人,把地點選得偏僻,現場一點蛛絲馬跡都沒留下,才讓洪繁知找兇手找了這麼多年。

    現在費航品品費舷說過的話,越想越嫌惡溫桑。若不是因爲溫桑,他根本不會落到這般境地。

    費航怕的從來都不是什麼法律判決,畢竟如果溫桑咬死說費舷侵犯,當時最多就是防衛過當。可在洪繁知眼裏,他是害死兒子的兇手,不管法律怎麼判決,洪繁知本身都是一把準備插入他心臟的利刃。

    溫桑被推開後,臉上的笑意僵住。她最近也看明白了,在費航心裏,她現在什麼玩意兒都不是,他始終惦記着別人的老婆。

    他不仁就不要怪她不義,溫桑瘋狂地想,費航被洪繁知搞死也不是壞事,誰讓這些男人都喜歡景琳?她得離開,逃出國,越遠越好,她還年輕漂亮不想死。

    洪繁知做了一件極端的事,把她手上費家的股份全部賣給了費家的死對頭。她玩夠了,把股份換成了鉅額財產,現在要痛打落水狗。

    一天晚上,溫桑上了一輛出租車,悄悄去往機場。

    屠墨初第一時間知道了這兩件事,洪繁知作爲最大股東拋售股份,溫桑也跑了。

    屠墨初在A大本來半個月的課程提前結束,開車去接景琳。

    景琳懵懵懂懂被他帶回家,“怎麼了?”

    事情很複雜,屠墨初挑重點解釋,“費家最近很亂,我怕他們報復你,給你請了假,暫時不去學校了好不好?”

    景琳向來不會在大事上纏他,這姑娘拎得清,當即點點頭。

    屠墨初笑着摸摸她的頭,“好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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