想之前被那死老頭子坑去二十兩銀子就足夠讓她心疼了,更別如今這麼多。
但她心裏也明白,這花出去的銀子遲早會賺回來,而且還能賺回更多。
這麼服自己,心裏也好受了不少。
話現在獵隊成員多了,整體實力也強上不少,每日的收入頗高,薛琅靜這是銀子來的快,去的也快。
在還沒簽任何賣身契之前,她手上也就二百四十多兩銀子。
如今簽了三個賣身契,過去的時間也不長,還剩一百八十四兩。
按目前這個進度算,若是以後多給她些時間,想來,讓所有人都簽上還是非常可行的。
傍晚,獵隊回來後,別無選擇的陳玲玲自然只能答應。
簽完賣身契,陳家人和她了一陣子話便走了。
晚上,薛琅靜便和她籤第二份契約。
如今,家中幾乎每日都有支出,主要的消耗便是隊員們每日的喫食,像是蔬菜類的,一兩就得去買,不時地還要購置藥草。
雖然自家可以提供肉食和果蔬。
但畢竟她們從野林裏帶出來的蔬菜類大都算是偏貴的那種,過於普通的一般不會採摘,畢竟隊員們身上能帶的物資有限,採了這些不值錢而不去摘那些貴的,便是撿了芝麻丟了西瓜。
若是讓隊員們每頓都喫這類最終的蔬菜,對薛家來就有些不划算了,畢竟這從野林裏帶出來的可都是搶手貨,不愁賣不出錢。
所以它們只能當做是添頭,而不是主要喫食,一些普通些的蔬菜還是要去購買。
蔬脖然是越新鮮越好,故而一兩就要買一次。
此前,薛琅靜一般都是隔一段時日便給家裏一次錢,讓家人去購買。
以後隨着人數逐漸增加,每日的消耗也多了,再這麼隨便地來便不太合適。
再一個,薛琅靜每日出獵就已經夠忙的了,回來還要抽空唸書習字,這些瑣碎事完全可以交給別人。
一個獵隊,在錢財方面,必須要規範化,且作爲這個獵隊的擁有者,對於獵隊的收入和支出都得了解個大概。
而也只有規範化地將這些數據整理羅列出來,進行彙總比對才最清楚。
最好的辦法便是讓一個人專門來管理。
當然,這些都是鄭林楚教給她的,不然以她自己的經歷,自然想不出這些。
所以之前才讓薛琳靜做這個賬房先生。
現在她又打算,把錢財方面也讓家裏幫忙管理。
如此,她們也不用每次要用銀錢時都得找自己,自己也輕鬆不少。
但若是把讓賬交給大姐管,錢財也給她管,不薛琅靜自己覺得不太合適,就是家人也會反對,就連薛琳靜本人怕也會反對。
她自己麼,自然是覺得把什麼權力都放在一個人手上,那肯定是不合適的。
而薛琳靜本人呢,也是擔心,這近二百兩銀子呢,而且以後還會更多,如此鉅額財產放在自己手裏,要是將來出現什麼問題,這責任不都在她身上了嗎,再了,就算她自己願意,這讓其他人怎麼想呢?
家裏人麼,自然是和薛琅靜一樣的想法。
尤其是大房家的,更是反對。
覺得這錢都放二房女兒的手裏,那明顯他們大房更喫虧啊。他們自然想被更公平地對待,當然是覺得放在公中更爲合適。
所以這錢自然就不希望放大房手裏。
雖然八本人也是大房的,當她是當家人,作爲當家人,自然要維持這個家的安穩,也就不好太過偏向哪房。
但是大房的其他女兒可就不一樣了。
既然各方都不同意,那薛琅靜當然沒必要做喫力不討好的決定。
她便想了一個主意,這伯父伯母不是總在自己耳邊嘮叨,讓她給二姐一些事做嘛。
那不如就讓二姐幫着一起管吧。
這錢不好放在除自己以外的任何一個人手裏,那就讓兩個人一起管。
便乾脆買一個錢箱,配兩把鑰匙,需要兩把鑰匙合起來才能打開錢箱。
讓大姐和二姐兩人分別管一把鑰匙。
每次需要用錢時,兩人一起開錢箱,額的支出他們自己做決定,大額的支出在她這邊過一下,不管對誰而言都方便了很多。
如此一來,不管是大房還是二房也都能放心。
且二姐也算是有事做了,而且對大房來還是好差事。
管大錢吶!多了不起!
想必伯父伯母以後也不會再在她面前嘮叨了。
她自己人,以後只需要偶爾看一看賬簿,對對賬便知曉自己這些來的收入和支出,以及錢財盈餘情況。
還有,既然以後兩邊都一起喫飯了,而這銀錢都由她所出,那麼對於奶奶他們而言,每日用於家庭的消耗便少了,她再每日給家裏一百二十文錢就虧了呀。
不如干脆以後家中必要的支出都從這錢箱裏拿。
這一百二十文便不給了。
而是改成每月給大家發放月例,而這月例便屬於各饒私房錢,由他們自己分配,也省的與過去一樣,姐妹們想買個頭花什麼的都囊中羞澀,剩下的錢全都被那老頭子拿去買了田地,如今成了他個饒私產。
這就相當於原本要給大家的錢,全都落到老頭子頭上去了啊,這冤大頭她已經當過一次了,自然不想當第二次。
現在這個沒了爺爺的家裏,幾乎每個人都有爲這個家做貢獻,而不是像他那樣,什麼事都不做,整日裏閒着,反而能做這筆錢的主。
只要是對家裏有貢獻的人,而且也不會像爺爺那樣喫她的喝她的還要罵她,那她還是願意養活的。
她這個想法,自然是換來所有饒同意,誰不想身上有那麼點私房錢吶,以後自己就可以看上什麼便買什麼。
而且這銀錢可是專屬於自己的,只有自己一個人可以支配,誰都沒資格強行將它拿走。
當然,之所以選擇這個方式,這裏面也有薛琅靜的私心在。
經歷過爺爺這件事,她是更明白了個人私產的重要性。
你瞧那田地和老宅子,就在老頭子的名下,只要他休了妻子,將子女逐出去,這些就全屬於他個人。
而這新宅子就因爲掛在自己名下,自己便有權帶走,就算是縣太爺也不能將它判給爺爺。
若是當初自己扛不住爺爺的壓力,改爲他名下,自己還能帶走嗎?
農門女獵戶種田發家史