飄天文學 > 富豪公敵 >第一卷 帶血的旅途 第一百二十七章 初戀,初見
    似乎是爲了報復趙青山,又或者是不願意充當一支滑稽可笑的電燈泡。

    在兩人旁若無人上演史詩級親吻的時候,何晴偷偷溜走了。

    可恨生活不是童話,不是默默無言的等待就能換來雙手相牽。

    她太幼稚了,也把愛情想得太唯美了,以至於看到趙青山和別人在一起時她竟覺得很意外,好像冥冥中趙青山應該和她在一起纔對。

    可是世間沒這樣的道理啊,誰都不會註定是誰的另一半,何況是兩個多年不見的曾經少年。

    下樓時何晴再也控制不住眼淚,似乎要把八年的等待全部付諸於這一場淚雨中,如果再加上他和她相互喜歡的那兩年,一共是十年。

    那兩年她和他相互不敢說,因爲當時他們都太年少,喜不喜歡是一個很懵懂的問題,也是一次需要莫大勇氣的行動。

    初中一年級開始她和他同班,她並不喜歡這個男生,甚至最討厭他。

    因爲每一次每一科考試男生都是第一名,而她是第二名,期中考試後他的總分遠遠超出她一截,可老師卻仍舊讓她當班長,男生仍舊連課代表都不是,這感覺讓她受到了莫大的侮辱,驕傲的自尊嚴重受挫。

    於是她那個時候努力學習的最大動力就是超過他,遺憾的是並不是所有的努力,都會有理想的結果。

    不管她如何努力也不管其他把學習成績當作奮鬥目標的同學如何不要命的努力,始終有一個人一騎絕塵着,其他人只能望塵莫及。

    期中考試過後沒多久,就聽說他殺人了,而且很快得到了證實。

    這是一件不可思議的事情,比他們班那個很擅長調皮搗蛋,欺負女同學的倒數第一名,拿到年級第一名還要荒誕,但它確實發生了。

    於是學校里人人都怕他,連老師都怕,各種傳聞不絕於耳,可她不怕,因爲她爸爸是警察,從小就告訴她壞人不可怕。

    而且爸爸說,男生是英雄,他殺的是活該千刀萬剮的人販子,所以她開始像喜歡英雄一樣喜歡他,像討厭壞人一樣討厭那些針對他的同學,而且再也不嫉妒他能考第一名了,再也不會覺得他不帥氣,不會覺得他穿的衣服跟不上潮流。

    可是原本很老實的他,開始抽菸開始打架,那些嘲諷他父母雙亡,嘲諷他是殺人犯的男生全都被他揍過。

    他打架的時候很兇狠,像狼一樣兇狠,有時候對方人很多,可他不管不顧就是要打,沒有人像他一樣兇狠,他能把好幾個人打得哭爹喊娘。

    當然,有時候他也會受傷,可他從來不會哭。

    她想着,也許有些人天生就是沒有眼淚的,否則沒有父母還總被人圍毆受傷的他爲什麼沒有哭過呢?

    她覺得那個時候的他是可憐的。

    那是一個下着暴雨的下午,她目睹着他和高年級的幾個男生在渾濁的地面上打完架,渾身髒透了。

    也不知是從哪裏偷來的勇氣,膽小的她掛着紅彤彤彩霞似的臉蛋——後來學校流傳的故事中,是這樣形容當時的她。

    她幾乎是垂着頭走到他跟前,幫他扣上了一顆被拉開的上衣釦子。

    男生注視着她沒有說話,但她能感受到他平靜的外表下洶涌澎湃的內心,而她顫抖着完成有史以來最艱鉅的動作後,馬山跑回教室趴在了桌子上,不敢去看任何人。

    從那一天開始,學校開始瘋傳,她喜歡他,有些嫉妒心強的女同學偷偷的說她不要臉。

    可他沒有任何反應。

    他膽子很大,可和別的膽大男生不一樣,他不會玩前桌女生的頭髮,不會推搡着別的男生去撞女生。

    可他會一臉壞笑的同時摟住兩個女生的肩膀,比任何一個男生更壞,有時候還會牽她們的手親她們的臉。

    會收到很多情書的他,有一次在課餘時間朗讀了一封他當天收到的情書,讀完後很無恥的拒絕了那個女生,那個女生哭的昏天暗地,第二天沒有來上課,後來聽說那個女生轉學了。

    自那以後再沒有女生給他寫情書。

    可他從不碰觸女生中最漂亮成績最好的她。

    初中二年級剛開學時,他被社會青年打破了腦袋,鮮血模糊了他整張臉,衣服染紅了一大半。

    她嚇壞了,怔怔的看着他,至今她仍懷疑那是不是錯覺,他居然向她笑了——在她以爲下一秒他就會死掉的時候。

    她說我幫你喊老師送你去醫院,他說,做你的好學生別多管閒事。

    擦肩而過,第二天她的眼睛腫了。

    她十五歲生日那天,收到了很多情書,她選了一個自己班上最老實成績也很不錯的,告訴他可以假裝做男女朋友,但是不能告訴任何人是假裝的。

    這個男生很配合,似乎所有人都以爲她和這個男生真的戀愛了。

    而他也裝作若無其事,可是她和他一樣,都知道對方是假裝。

    以往覺得可以更久一些的暑假,變成了漫長的煎熬,十六歲的少女也許不懂得什麼是思念,可她很想很想那個他,她終於決定,初三開學就跟他表白,而且是寫情書表白。

    可是,他輟學了,那麼的不合時宜,所有的情愫似乎都只能埋在心底,等待時間的沖洗。

    初三第一次月考她的成績一落千丈,年輕的班主任老師找她談話,她左耳進右耳出。

    但有一句話令她眼眸一亮:“他離開了年級第一名的寶座,你就不想代替他坐上那個位置?”

    這是個很有誘惑力的提議,她覺得自己或許可以比以前更努力一些。

    班主任老師又說:“初一期中考試後老師和他商量過,問他願不願意當班長,他說你纔是最合適的班長,他和別的男同學不一樣,老師說可以借錢給他直到他讀完大學,他不願意,可老師相信,他以後會比你們任何一個人都要有出息,會有大出息,所以你要好好努力。”

    老師言語中的意思並不含蓄,這對她而言是一種莫大的鼓勵,是一種及其可貴的支持。

    初三一年,加上高中整整三年,她果然比所有人都努力,性情大變不願與人交流,幾乎把所有的時間都埋首於枯燥的學習中。

    因爲她和那個不願意棒打鴛鴦的老師一樣,也覺得他以後會很有出息,所以她要考第一名,既然他沒機會讀大學,她就要爲他也爲自己讀最好的大學。

    在拿到京都錄取通知書的那一剎那,她終於有勇氣向人打聽他的手機號碼了,似乎四年的努力,只爲積攢一次表白的勇氣。

    可當她發信息表明自己是誰後,信息石沉大海,打過去是可恨的提示關機的系統聲音,後來打通了,主人卻已經不是他。

    大學校園裏有人問她爲什麼不談戀愛,她總是說,我有喜歡的人了。

    很多人都會很訝異,難道你喜歡的人不喜歡你?她無言以對。

    不喜歡?爲什麼不能坦然面對?

    喜歡?爲什麼不面對?

    這很矛盾,於是問的人多了,連她自己都不太確定了,就像捉摸不透的人生一樣。

    有人說,淡忘一個人最好的良藥不是時間,而是另一個人,所以後來她想着,已經喜歡八年了,該喜歡夠了吧?

    在大三那年,她嘗試着去喜歡一個追求了她兩年的男生,可是剛和那個男生面對面坐在餐桌上,她就懊惱而失望的發現,自己會情不自禁的拿男生和他作比較。

    他沒有這個男生高大帥氣,沒有這個男生溫文儒雅,沒有這個男生幽默風趣,沒有這個男生學富五車大方多金。

    可是,這個男生沒有他的英雄氣概,沒有他的兇悍無匹,更沒有他的囂張狂妄,最重要的是,沒有她想要的喜歡。

    她說,你很好,可我還是喜歡他。

    男生問,他是誰?她笑着說是一個我已經喜歡八年的初戀,我想試試,能不能再喜歡他八年,到時候我剛好三十歲,不是說三十歲的女人最有味道嗎?我不愁嫁的,也許我活不到三十歲呢。

    男生說,我可以等你,八年時間我可以無數次證明我比他更愛你。

    她起身說道,他從不說“愛”這個沉重的字眼,愛是一種感受,是不需要口頭上去包裝的,再過八年我也不會選擇你,因爲你和他太不一樣了。

    如果實在無人可以使她去愛,她只能對那個熟悉而又陌生的那個他,重複這個沉重的字眼,在他聽不到的地方,在自己心中那個柔軟的角落。

    在今天,她特意選了天涯海角餐廳,就是想告訴不被許沉魚認可的那對戀人,她不是來做考評的,而是要祝福有情人終成眷屬。

    她對李蝶飛不陌生,京都校園裏沒有人會對身爲學生會主席的李蝶飛陌生,那麼聰明的女生,怎麼會連選擇男朋友的眼光都沒有呢?

    然而生活給她開了個很冰冷的玩笑,她纖瘦的身軀,實在拿不出廣闊的胸襟去祝福她喜歡了十年的男人。

    她不喜歡這樣的結局。

    也不接受這樣的結局。

    在今天,她最狼狽的不是看着他被別的女孩挽着手,看着他們親密的表明戀人身份,也不是在別的男人眼前驚慌失措,甚至不是在他面前摔倒在地而他不肯攙扶。

    而是害怕那猩紅的指甲,讓她不復當年的清澈。

    怕他誤以爲,她不若初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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