男人站在鏡子面前,理了理棕色的大衣。

    他身後的沙發上有個女人。

    懶散地躺在沙發上,眼神迷離渙散,身材婀娜多姿的女人。

    她有着綠色的長髮,顏色翠綠到勝過夏天的樹葉,披散着的頭髮將她美麗的側臉幾乎完成遮住。

    女人冷淡地問道:

    “你去哪?”

    男人回答道:

    “工作,你什麼事情都不做,如果我還和你一樣天天躺在家裏的話,我們很快就會……”

    女人嗤笑道:

    “如果你想,我可以出門啊,只要你願意,讓我在衆人面前展現他們從未見過的那一面,還不是你自己不讓我離開這裏。”

    男人笑了笑,然後走到女人身前,低下頭幫她縷了下亂糟糟的頭髮:

    “你真美。”

    女人自信地笑了笑:

    “當然,那些凡俗之人只能擡頭看我。”

    他點點頭:

    “我理解你想出去的想法,但如果你現在離開了,那你就會有瑕疵,而我無法見到你最美的那一刻了。”

    女人哼了一聲:

    “你如果真的這麼在意我的話,就不會出門了。”

    男人無奈地笑了笑。

    女人知道自己說對了:

    “既然要去工作,那就別搞砸了,別讓傲慢和自大吞噬了你,現在我們的利益是相連的。”

    男人笑着搖頭:

    “知道了,而且雖然你很美,但是還是無法像他們一樣,綻放出極致的璀璨光芒,你也不希望我站在你的對立面吧?

    “別隨意地對凡人們動手,你也知道的,我們正處於關鍵時候,如果你毀了我的計劃,我絕不會繼續幫你掙脫亞瑟王的束縛。”

    甚至還會報復她。

    莎娜知道他的言下之意:

    “放心吧,如果最初我答應你只是因爲有趣的話,那麼現在我可以說確實相信你能夠將我脖子上的鐐銬給扯下。

    “我雖然不是什麼好龍,但也不是傻子。”

    拉蒙特露出溫柔的微笑;

    “我要出門了,不讓獵犬就要聞到我的氣味了。”

    說完,男人不再理會女人的態度,直接轉身出門。

    啪。

    他甩上門。

    陽光灑在他的臉上。

    真溫暖啊。

    自從得到了奧丁之眼,他一直都用超出凡人的視野看待這個世界,已經快忘記用人類的五感去感受世界時是怎樣了?

    如此的狹隘,如此無力,但同時又是這麼真切。

    他幾乎要以爲自己仍是凡人了。

    是啊,一直以來,他都高高在上,站在所有人身後,去影響着現實,僅僅爲了看見“有趣”的事情。

    何等盲目。

    他總以爲對於全知的自己,世界上不存在任何威脅,自己能夠做任何自己想要做的事情。

    何等傲慢。

    他還覺得自己已經凌駕於衆生之上,和自己那羣愚蠢的前同類截然不同,以爲自己真的在追求什麼“偉大”的事情。

    何等醜陋。

    其實他的所作所爲都基於人類最糟糕的那些品行,他以爲自己超脫了一切,可是他其實是卑劣如蛆蟲,如果失去了力量,那他將會成爲人羣中最讓人討厭的一類人之一。

    盲目,傲慢,醜陋,可悲,骯髒。

    他從未勝過什麼。

    力量也無法讓他強大。

    拉蒙特站在街道的一邊。

    往前走一步,前面就全是黑暗了。

    他將像是瞎子一樣,什麼都看不到,隨時都會有危險出現,奪走他脆弱的生命,他將再次成爲凡人。

    他曾以爲亞瑟和伏提庚都是他桌子上的木偶,在他的操弄上,爲他上演出色的歌劇。

    然而現實是,即使他們已經死了,他都無法左右這兩位凡人的命運。

    命運,這個詞是奧丁之眼教他。

    它告訴拉蒙特,他就是命運的織布人,但看見奧丁時,他才明白了。

    命運……

    什麼都不是,也什麼都決定不了。

    他毫不猶豫地向前踏了一步。

    他並沒有變成凡人。

    他一直都是。

    拉蒙特笑了笑,然後穿過街道。

    陽光,馬蹄聲,車輪碾過道路的聲音,街上不同穿着打扮的行人,紅色的磚牆,透明的玻璃窗,褐色的木板門。

    他這不是沒聾也沒瞎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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