她的人生信條是,人若犯我十倍奉還。
她覺得張易頂撞了她,讓她失了顏面,一想起張易,就如鯁在喉,所以想親手將張易重殘。把口舌之爭上升到人身傷害。
她覺得白澈算計了她,害得她在牢獄中受刑,所以想將白澈千刀萬剮。
她從來沒想過。
何謂咎由自取。
張易並不是一開始跳出來,要針對她的。
白澈也不是閒的沒事親自緝拿她歸案,他那時正在畫舫和他的紅衣姑娘計劃着未來的點點滴滴。
開始的開始。
是蘇眠不對。
夏景明已經成婚了,金銀花來找一個成了親的男人當然不對。蘇眠可以冷眼嘲諷,但不該想逼金銀花去死。喜歡一個人始終求不得,那個人另有所愛還是忘不掉,該死麼?
要爲這卑微而不自愛的喜歡,賠上性命?
金銀花從頭到尾,沒有對夏景明用過任何手段,沒有想過要害蘇眠一星半點。
如果這樣子都該死的話。
這世間。
有多少人配活着?
兩情相悅的喜歡,本就稀少難覓,誰又能保證自己愛一個人,那個人也恰好喜歡你?
那個人只要不喜歡你,又一定會踏入婚姻的話,那對自己來說就一定是一樁傷心事。
若喜歡足夠真,是不是短時間不會忘掉。
忘不掉,是不是想見?
見了,就該死麼?
金銀花知道自己不對,覺得理虧。所以在夏景明成婚前,在夏景明成婚後,她默默忍受了很多指責。那是她該承擔的。沒有什麼喜歡是不需要付出代價的。
千夫所嘲,已經夠償還她的錯了。
沒人有資格要她死。
因爲心裏有怨,所以要將痛苦轉移到別人身上。又覺得看別人受罰不痛快。
所以想要別人付出更多的代價。
想要別人十倍奉還。
如果人人都遵這個規則,什麼都要別人付出十倍的代價,世界會變成什麼樣?
聽見幾句自己覺得刺耳不中聽的,就想把人打個半死。在路上遇見個醉酒的流浪人,被罵了幾句,就想把人打個半死。
孩子上了私塾,被其他的公子哥笑話了幾句,就想把別人的小孩父母暴打一頓。
然後,你打我一拳,我打你十拳。
捱了十拳,就想打對方一百拳。
對方捱了一百拳,沒命了。
然後就要殺你。
殺了之後發現還缺九條命,就殺你的家人。
有意思麼?
這些事,蘇眠不會去想。
她疼的咬破了下脣,臉貼在冰冷的刑板上。連着捱了十幾個板子後,已經沒什麼力氣說話,氣息變弱了。白澈默不作聲,稱職的監刑。
他在心裏數着。
十九。
二十。
二十一。
二十二。
……
到三十的時候,蘇眠已經昏過去了。
白澈:“小心看管。”
準備離開。
突然。
原本已經昏過去的蘇眠睜開了眼,艱難的撐着腦袋,擡頭看白澈,聲音很小,但足夠白澈聽清楚,“我想和金銀花說說話。”
白澈眸光一閃,這是,真蘇眠?
他早就知道有兩個蘇眠。
但沒親眼見過。
看着那雙怯弱的眼,“爲什麼想見她?”
蘇眠:“我喜歡和她說話。自從被奪了身體,只有她願意好好的聽我說話。”
白澈盯着她看了很久,“好。”
走出大牢後,白澈去找金銀花。她正守在張易的牀前,眼睛紅腫。他覺得心彷彿被揪着,不知道說些什麼。她先開了口,內疚,“我在想,這帳算來算去,都是我的錯。”
如果當日不去找夏景明,就不會被夏景明和蘇眠聯手欺負。
如果不被人欺負,爹爹就不用爲了她,當着那麼多人和蘇眠對上。
也就不會有今日之災。
白澈:“你沒有錯。”
錯的是旁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