飄天文學 > 酒劍四方 >人世行劍 第一百二十四章 舉劍走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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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既然要出劍,那光圖一個快可不成。”唐不楓笑道,意味深長地拍拍雲仲肩頭,“江湖當中用劍的高手,這些年下來沒見百八十號,怎個也有幾十位,雖說出手各有高下,不過大抵可分爲兩流派,估摸着齊陵以外大概亦是如此。”

    少年一愣,他還真沒聽過這等稀罕說法,即便是吳霜路上談起過不少風土人情,用劍技法乃至江湖上的劍術大家,可關於流派一說,從來未曾說起隻言片語。

    在他看來,劍術各有妙處,如何歸結爲流派一說,只可說人人遞招不盡相同罷了。

    唐不楓斜眼瞅瞅雲仲,“依我看,流派大抵分爲快慢兩式,快劍講究一個快字,行劍出招似夾帶風雷,力求在他人尚未抵住之時,破其招式,以快壓人;慢劍重勢與力,勢大力沉,乃至壓過刀勢,重若千鈞。”

    “你這劍,終歸是歸結在快劍一流,不同那幫劍術大家相比,可謂是我所見用劍之人中的翹楚,但論及慢劍,則有些差強人意。”

    唐不楓這話實則極其在理,雲仲入門以來修習的劍招,大抵以輕快迅疾爲主。除卻下樓疊瀑,便幾乎再無其他以力道壓人的招式,故而在快劍一途進境顯著,於慢劍一途則有些不盡如意。

    “的確如此,但劍術若是強行分爲二流派,似乎還是有些牽強。”少年仍是覺得不妥,於是皺眉說道。

    “理兒也沒錯,不過我們這等習武之人,最好還是一碗水端平。”唐不楓仔細想想,朝飲馬的木桶一指,“若說將你全身的本事比作那桶,邊沿一週桶木乃是你各樣本領,倘若是想令那木桶盛多些水,就得將短板拉長些纔可。”

    “習武之人行走江湖,最容易死於短處:唯擅輕功者死於正面對招,唯擅斧鉞者被數位腳步輕快者耗死,在這江湖裏的先例筆筆皆是。”唐不楓難得有些唏噓,藉着原本深沉醉意,再飲一口朔暑。

    少年朝後一倒,將酒水輕輕倒入喉中,“可這力道如何修行是好。我曾跟隨師父每日以鈍劍劈柴數月,亦曾跑山數日,每日出劍四時辰,竟還是輸在力道上。”少年如是道,並未在意唐不楓此刻麪皮上的神色。

    “雲仲,由始到今,你練劍共有多少年頭?”

    “大概七八月有餘。”

    話音剛落,唐不楓摁住雲仲腦門,朝雲仲腰上就是一掌。

    練劍不足一載,便已經達到這步境界,這還能叫天資平平?此時的唐不楓,心頭除卻想罵娘之外,再無其他。

    “沒想到,我這兄弟還是個妖孽一般的人物。”唐不楓擦擦頭上汗水,斜斜靠着車廂邊,憤然灌了一口酒,“持劍不足一載,恐怕傳到外頭去,江湖上那些個劍術大家都得坐不住。真不曉得你小子是如何練的。”

    一邊的雲仲疼得齜牙咧嘴,那一掌力道不大,可卻如無數小刺劃肉,扎人得很。再仔細瞧瞧唐不楓雙手溝溝坎坎的老繭,雲仲一時間語塞。

    “看來天資如何,的確在武道中分量極重,並非是靠着苦練便足矣彌補的。”先前出過一身大汗,醉意稍降,故而此刻唐不楓還可再飲兩口苦酒,怔怔出神道。

    “自從我爹死後,我每日出刀足有四時辰,兼修體魄腳力,與齊陵這一路的高手切磋無數次,未有敗績。可始終進境緩慢,彷彿出刀愈多,反而卻越發不敢出,皆因我太過於懂得我刀法中的錯漏,故而停滯不前。”雖說做派依舊粗獷,可少年仍可聽出唐不楓剎那間的落寞之意。

    “不過興許熬過這段,我的刀將與江湖中那些老輩高人比肩,算不得什麼。”唐不楓看向長刀,眼中一掃落寞,反而比先前的癡意更甚一籌。

    “還得多虧雲兄弟方纔那一句話。”

    “我也想出一刀,也想在天下走一圈,順道將那圈裏的不平事,盡數當成磨刀的礪石,一刀下去,都給砍得崩碎。”

    少年盯着唐不楓老繭橫陳的一雙粗手,突然出言。

    “打今兒個起,我同你一道修行體魄。”

    唐瘋子眯眼,嘴角邪邪一勾,“此話當真?”

    於是打這天起,商隊上下三五十人,都發覺商隊當中除了唐瘋子,又多了個小瘋子。

    唐不楓將老三斤那對錘借來,以堅韌枯草綁紮於劍上,令雲仲每日舉劍站樁兩個時辰,再從當家的那裏借來裹馬的氈布,注滿沙礫捆於雲仲雙腿上,意爲擡升雲仲腳力。

    僅僅舉劍一項,便累得雲仲雙臂痠痛,頭兩日若說是苦不堪言,那往後幾日,雙臂早已麻得徹底,連同臂膀也跟着腫起一週,就連尋常飲酒用飯,都得顫顫巍巍多加小心,免得酒水飯食給倒入鼻中。

    老三斤那對錘雖說不至於重不能提,可令雙錘盡數懸於一劍上,所耗費的力氣自然大了不止一倍。再說唐不楓這等人,對自個兒下手狠辣不說,對雲仲更是毫不留手,索性將兩柄錘懸於劍尖之上,如此一來,所耗的力氣更是奇大,就連劈柴數月的雲仲,都難以應對。

    倒不是說吳霜不忍徒兒受苦,而是這一路上教修劍招居多,至於筋骨打磨熬練則是其次,要曉得冰凍三尺非一日之寒,學那女子步步生蓮,並非不可。

    可到唐瘋子這兒,哪裏管什麼揠苗助長,狠命鍛熬雲仲筋骨就是,只要不落下什麼日後弊病症結,褪去層皮又能如何?難不成還要學那風塵女子,靠一張麪皮示人不成?

    除卻舉劍之外,雲仲還得於厚實沙地當中疾行,用以提升腳力。商隊上下中人皆知,就這片古國所在的荒漠,那可是良馬都不願涉足其中,稍不留神便會將馬蹄陷入沙土當中,輕則半晌不能動,重則擡蹄不及拗斷馬腿。

    更何況少年雙腿上均是綁束沙土,起落間極爲艱難,要在這等易陷的地界奔行,談何容易。

    一連四五日,雲仲連行氣的功夫都無。

    每日唐不楓都得前去將昏睡之中的雲仲拍醒。

    倒是苦了這位酒鬼,自打這以後,時常喝不着朔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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