英雄王俊美的臉上帶着一絲猙獰,那對豔麗的紅瞳閃動着兇光盯着雷恩。
他此刻雷霆震怒,渾身散發出的強大氣勢幾乎猶如實質,凝滯的氣氛和懾人的壓迫感令在場衆人臉色一變。
從者們還好,不過御主們就不好受了。
衛宮切嗣眉頭一擰,身體緊繃起來,韋伯更是臉色蒼白,額頭微微冒冷汗。
雷恩的表情很平靜,迎着金閃閃幾欲擇人而噬的目光,他漆黑瞳孔中一片淡漠。
比中二閃更強的威勢他又不是沒感受過,在蒸汽世界洛斯特古城外的斷山上,他親眼看到過那條可怕的空間裂縫。
青之劍聖卡羅迎戰亡靈君主布拉德利,卡羅用至強毀滅之劍“一線天墊”擊破了黑暗君主的領域“亡靈國度”。
不是單純的切割空間,而是粉碎一線真空!
將時間,空間、物質、能量……連同概念都一併抹除和毀滅的極致破壞力。
故而,那道對世界造成的“傷疤”,過了一千五百年都不曾癒合,後人還可以去觀摩,感受一下什麼叫暴躁。
雷恩一臉平靜的看着金閃閃,語氣淡漠:
“嚇唬誰呢?吉爾伽美什,你也沒有資格教訓我,少在我面前擺什麼英雄王的架勢!”
面子是互相給的,沒誰會無緣無故一直容忍一個人。
對於這個一口一個雜修傢伙,雷恩可沒打算給他面子,他現在又不慫金先生。
他做那麼多準備都是爲了提高勝率,但哪怕現在就拼命,誰殺了誰還不知道呢。
下一秒。
猶如深淵血海般的煞氣掃過整個大廳,和英雄王煊赫的王者氣場直接相撞。
兩人眼中充斥着可怕的殺意,漆黑的眸子和血色的瞳仁互相盯着對方。
一邊是高高在上俯視人間,唯我獨尊的霸道氣焰,另一邊是屠戮衆生,殺神閻羅似的磅礴兇威。
兩道屹立於從者頂點的氣勢糾纏在一起,無形的交鋒,彼此傾軋碰撞。
不過誰也沒能壓垮誰,呈現出分庭抗禮的趨勢。
驚訝的表情浮現在金閃閃臉上,這一刻,他有種當初第一次迎戰恩奇都時的錯覺,對方的實力可想而知。
但讓他驚訝的還不是這個,而是他居然看走眼了。
在無銘毫無保留地展露出實力前,他真沒有察覺到對方的力量到了這種程度。
事實上,金閃閃很少看錯人,五戰時他一遇到紅A,就發現對方是Faker(贗品)。
但直到現在,閃閃也沒從雷恩身上發現這一點,因爲雷恩本質上一個“異類”。
他目前的存在形式很複雜,沒有靈基,也沒有靈核,只是披着從者的外殼。
可他這次也不是肉身降臨,融合同化了“無銘”的力量後又算不上單純的靈魂,加上羣星之氣,不怪閃閃會看走眼。
連雷恩自己都不知道他現在屬於什麼鬼情況,總之情況很神奇就是了。
不過,金先生此刻從雷恩身上感受到了真正的威脅,足以威脅到他生命的那種。
他們兩個氣機交鋒,其他人可就難受了。
衛宮切嗣不動聲色地後退了兩步,面無表情的靠在牆邊,韋伯嚇得一屁股坐在了地上,牙齒不停地打顫。
今天,無論是言語交鋒,還是氣勢對拼,英雄王都沒在無銘面前佔到上風。
他們並不認爲無銘比英雄王更強,但也能意識到兩者之間即使有差距,差距也很小,算得上同一水準。
顧不得驚訝,察覺到無銘和英雄王有掀桌子幹架的趨勢,大帝輕咳一聲。
他正準備說些什麼,卻發現兩人幾乎同時收斂了氣勢,臉上微微一愣。
英雄王嘴角翹起,臉上露出一個殘忍而肆意的笑容,用手指着對面的傢伙:
“無銘,無畏之人,我決定了,要親手殺了你!”
“吉爾伽美什,唯心唯我的最古之王,希望你足夠強大,別讓我失望。”
雷恩面帶詭異的微笑,目光猶如刀鋒一樣看着他的脖子,恐怖的殺意不加掩飾。
他也承認自己心理有問題,越是強大的敵人,他就越享受那種殺掉他、把他砍成八段時,沐浴鮮血的暢快感。
金閃閃最討厭兩種人,一種是靈魂醜陋的人,一種是對他抱有殺意的人。
但這一次,看着無銘臉上那副迫不及待想砍死他的表情,金先生只是冷哼一聲,雙手抱胸卻並沒有發作。
螻蟻挑釁他,和強者挑戰他是兩碼事。
前者是不自量力,他會有點生氣,後者值得一戰,他會興奮並賜予他死亡。
何況──
不敬天,不敬神,不敬王,沒有信仰,一個無畏之人……對方當然會恐懼,卻根本沒有對他或對誰的敬畏之心。
這是他對無銘的判斷。
閃閃也知道身份和恐嚇對這種缺乏敬畏的人毫無意義,說再多都不如直接擊敗他。
今天他不打算動手,所以收斂了氣勢。
雷恩同樣如此,他發現根本沒法和金閃閃講道理,
他知道閃閃討厭對他抱有殺意的人,這其實很好理解,沒幾個正常人會喜歡想殺了自己的傢伙。
但“靈魂醜陋”是什麼鬼?
可以確定的是,金閃閃很喜歡言峯綺禮。
他費了很多口舌去忽悠對方,又是傳教,又是一起偷稅。
難道麻婆神父的靈魂很漂亮?是香噴噴的?
從正常人的角度,言峯綺禮的本質非常扭曲邪惡,完全算得上靈魂醜陋。
但金閃閃顯然不這麼認爲,他覺得麻婆很有趣,至少不討厭他。
久聞不如見面,剛剛那一次對視和氣勢比拼,也讓雷恩大致瞭解到中二閃是個什麼人。
表面上孤高傲慢,本質上唯心唯我。
兩者當然有區別,雖然嘴上說“不孤高不爲王”,但金閃閃也有摯友恩奇都。
唯心唯我也不是唯我獨尊。
英雄王對一個人善惡美醜的評判,和世俗道德的標準顯然是不一樣的。
他對一個人的評判標準就是他自己的喜惡。
同理,他所謂的法,他的“王道”,也是由他自己來確定一套評判標準。
因此金閃閃這人爭議極大,喜歡的很喜歡,討厭的非常討厭。
因爲他做事不顧忌世俗道德,不講正義,也不一定只做惡事。他追求“愉悅”,他認爲的愉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