飄天文學 > 重生一隻猞猁 >第6章 狼羣夜襲
    積雪山谷中

    猞猁家族飽餐了一頓,依然把剩下的大塊野牛肉用積雪覆蓋住,下次可以刨開來繼續喫。

    這種巧妙的方式沒有濃重的血腥味,不會引來更加強大的獵食者。

    作爲挑剔的食肉族羣,猞猁沒有儲存食物的習慣,這一切當然來自於王天一的智慧。

    利用天然積雪儲存的野牛肉,肉質鮮美不會腐爛,可以支持小小的猞猁族羣度過半個漫長冬季。

    沒有獵物的時候,依然不會餓肚子。

    在此期間

    猞猁族羣將會四散開來獨自獵殺,反覆錘鍊獵殺技巧,如今王天一的三個弟妹,也都學到了八成的捕獵技巧,獨自獵殺小型動物不成問題。

    距離領地相當遙遠的某處山谷

    一隻大約四、五十人的人類捕獵隊順着山腰盤旋而上,他們帶着捕獵的籠套,刀叉等工具,都是村寨裏有經驗的獵手。

    領頭的是個身材高大的中年疤臉壯漢,他走到一片平緩的空地邊,將手中的鋼叉用力的插在地上,招呼身後的衆人說道;

    “行了,都歇一歇吧,我們今天晚上就在這裏紮營。”

    這時,從後面走過來一個身材瘦高的年輕人,問道;“黑石大叔,這麼早就宿營,應該可以再趕一段路。”

    “黑南風少寨主,你第一次跟隨捕獵隊有所不知,從這裏再往前要越過一個銀背狼羣的領地,這羣銀背狼足有150多頭,深山裏還有叢林花斑豹和白頭棕熊這些食肉猛獸,要是繼續向前走,必然要到黑夜才能抵達下一個安全點,我們一定要多加小心,防止發生意外。”

    “這裏就安全嗎?”

    黑石有些不耐煩的將頭上的皮毛帽子摘下來,粗聲粗氣的說道;“自從深入魔霧森林,就不存在什麼安全的地方,捕獵隊所能做的就是儘量規避風險,才能在這危險的叢林中活得久一些。”

    “黑石大叔,捕獵隊要爲鄉親們帶去更多的肉食和皮毛,才能度過這個漫長而又寒冷的冬季,面對危險是必然的,我覺得你還是過分謹慎了一些。”

    “好了,等你當上捕獵隊長再跟我這麼說話吧。”

    黑石眼中的怒意一閃而過,看着身後不知所措的捕獵隊成員們,大吼一聲;“還傻呆呆站着幹什麼,都給我去幹活。”

    所有人一鬨而散,各自有條不紊的忙碌起來。

    有的撿拾乾枯的柴火,有的準備宿營的鍋竈,營仗,有的拿出套夾的野雞,野兔等山貨剝皮抽筋,清洗乾淨以後剁成小塊,準備夜晚的飯食。

    少寨主黑南風碰了一鼻子灰,感覺到自己的威信受到打擊,眼中不由得露出陰翳之色。

    “少寨主,你用不着和黑石那個渾人較真,他能夠活到現在也就是憑籍的小心謹慎,說到底還不就是怕死嘛。”一個矮壯漢子見黑石隊長走的遠了,巴巴的跑上來諂媚。

    “黑鼠兒,你們以前都是這麼幹的嗎?”

    “是呀,黑石隊長以穩爲主,從不會輕易犯險,更不會進入魔霧森林更深的地方。”

    “哼!”

    少寨主黑南風一口吐掉嘴裏面咬着的草棍兒,目光不屑的看了看黑石離開的方向,言語中帶着恨意說道;

    “寨子裏面五支捕獵隊,就屬黑石捕獵隊每次的收穫最少,父親特意讓我跟着來看一看,黑石果然是貪生怕死之輩,其他的捕獵隊每年都有不少死傷,但是收穫也大,唯獨他這裏四平八穩,真是個膽小鬼。”

    黑鼠兒滿臉堆着笑說道;“是啊,銀背狼的毛皮可以賣上好價錢,要是能捕殺幾十只就發財了,進山哪有不死人的?”

    “放心吧,他蹦躂不了幾天了。”

    距離宿營地兩千多米遠的地方

    有一隻毛色極爲漂亮的猞猁靜靜的趴在山石凸縫裏,側耳傾聽從人類宿營地傳來的話語,淡金色與湛藍色混合的美麗雙瞳流露出智慧的神采,極富人性化。

    幾個月前

    王天一在一次遠行中,無意的發現人類捕獵下套的痕跡,此後就會經常潛來此處,跟蹤進山捕獵的隊伍。

    一來二去,人類的語言八九不離十能聽懂了。

    還是那句話;

    野獸兇殘不可怕,就怕野獸有文化,更可怕的就是愛學習了。

    隨着一天天更加強壯,對魔霧森林的瞭解加深,王天一已不滿足於在獸羣裏廝混,每天喫飽肚皮曬太陽打發日子。

    作爲一隻有追求有文化的猞猁,擁有高等智慧的重生獸,必須要對未來做出規劃。

    基於現實;

    最少要成長爲可以修煉的妖獸,讓自己變得更加強大起來,才能奢談到其他。

    知己知彼,百戰不殆。

    想要達到目的不但要了解領地周圍強大的野獸,還應該接觸人類社會,從中必然能找到對自己有益的東西,起碼多學點東西不是壞事兒。

    持續追蹤捕獵隊,應該就是一個非常好的開始。

    王天一已經知道;

    這隻捕獵隊屬於距此兩百餘公里一個叫做黑風寨的人類聚居點,這是一個大約2000餘人的中型村落,基本上每過半個月都會出來一次捕獵,方式多種多樣。

    無外乎設陷阱下套,循聲辨味追蹤食肉動物羣,有時也會獵殺一些食肉動物。

    獵殺食肉動物是爲了價值頗高的皮毛腳爪,獵殺食草動物純粹是爲了肉食,皮毛倒不怎麼值錢。

    若是能夠獵殺一隻名貴的猞猁,肯定小小的發一筆財。

    躲在山石縫隙中的王天一微微的眯縫眼睛,一雙毛茸茸的耳朵始終高度的警覺,身上厚厚的皮毛讓他在寒夜裏也不會覺得冷,就像自帶被褥,更不需要多此一舉的宿營或者點起篝火。

    作爲一隻野獸,他確實不喜歡篝火。

    不管捕獵隊發生了什麼事,王天一隻管冷眼旁觀就好,事實上他也做不了太多的事。

    一但靠近被發現,說不定會被喜滋滋的獵人殺了扒皮抽筋,那就啥也別提了。

    夜深了

    人類宿營地燃起了幾座篝火,身穿皮毛製成服裝的獵人們,大多緊緊的偎依在一起,靠着火堆邊酣然進入夢鄉。

    火堆中央有兩個孤零零的小型營帳,一個是黑石隊長的,一個是黑南風少寨主的,階級無處不在,這顯示出二人的地位超然。

    幾名值夜的獵人不時回到火堆邊搓搓手,喝一口熱湯取暖,然後拿起刀和弓箭四處巡視。

    他們不會走遠,最多也就是距離宿營地100多米的地方。


章節報錯(免登陸)