飄天文學 > 戲精男神追妻日常 >第二十二章 他從小就愛穿裙子
    她離沈之嵐的理想型正好相反,她不愛運動。

    “哥,像我這麼懶的你一定不喜歡吧。”

    沈之嵐雙眼變得銳利:“弟弟跟女友不一樣,弟弟就算再懶再蠢,我也會放在心尖的。”

    盧珊珊:萬惡的弟控。

    兩人下水後,沈之嵐先是遊了兩轉,隨後陪着盧珊珊慢慢划水。

    盧珊珊趴在游泳板上,兩腿不時滑動,身子隨着她的動作慢慢前行。

    沈之嵐乾脆躺在水面,四肢伸展,隨水波流動。

    兩人有一句沒一句地閒扯着,不過話題都是圍繞沈之嶽。

    “弟,你小時候說想要一個妹妹,爸媽已經生了三個娃兒,不可能再生了,我們大姐突發奇想,襯爸媽不在家時哄你穿女裝,她說‘只要你經常穿小裙子,媽媽很快便能懷小寶寶’。”

    “噗”盧珊珊差點笑死在泳池裏。

    “你高中時有女同學喜歡你,給你寫情書,約你去星爸爸約會,結果你哄了我去星巴克,自個兒跑了。”

    盧珊珊停止爬行,睜大雙眼道:“後來呢?你見到那女生沒?你跟她說了什麼?”

    沈之嶽今年都二十多歲,當哥哥的沈之嵐還整天防着弟弟談戀愛,高中時期就更不用說了,女方肯定被他批死。

    沈之嵐開口道:“我見到那女生,瘦瘦小小,文文靜靜,看着是個很老實的孩子。我就勸她,我弟不能和她戀愛,她應該選擇更合適的時機,找個更好的人選。”

    盧珊珊覺得這話也沒錯。

    沈之嵐接着說了句:“結果她高三畢業後通過你給我遞情書表白了。”

    “哈哈哈哈哈哈”盧珊珊忍不住了。

    “哥,這下你沒法拒絕了吧,人家都高中畢業了,不耽擱學習,你怎麼拒絕她?”

    沈之嵐嚴肅道:“我直接跟她說,她個頭太矮了。”

    這真的……直接給那姑娘判了死刑。

    如果沈之嵐說那女生樣子不好看,不夠優秀,那姑娘或許還能努力努力,若是個頭太矮,只能重新投胎了。

    盧珊珊聯想到她自己,她個頭也不高,就算沒有沈之嶽隔在中間,沈之嵐也不會看上自己。

    “哥,我覺得談戀愛最重要的講究感覺,有的姑娘個頭不高,但她心地善良,廚藝也不錯,脾氣也好,長相還過得去。如果你只是因爲人家身高不行就斷了別人後路,這有點不妥啊。”

    沈之嵐一轉身,水花幾乎濺到盧珊珊臉上,盧珊珊感覺到他明顯不大高興,也不知哪兒觸碰到他的逆鱗。

    沈之嵐站在泳池中央,水波往他身上打去,本來就潔白如玉的肌膚更顯白了。

    “弟,所以你說了這麼多,無非就是怪我不同意你和盧珊珊交往?我不敢說自己看人很準,但當局者迷,我這個當外人的自然比你們清醒。你在圈內不會呆太久,一年後你會成立工作室,到時候你會逐漸轉到幕後,媽有意讓你襯着機會到國外留學,在你留學期間,還能接觸她在國外的生意。我和大姐都覺得,媽媽在國外的生意由你來接手最好。所以如果你真要和這姑娘談戀愛,一年後你們怎麼辦?你們能經得起異地戀的考驗嗎?國外的環境和國內不大一樣,當你在國外生活了一段時間,你還能對這姑娘保持當初的熱度與新鮮勁嗎?弟,我說的都是事實,回頭你再認真考慮一下。”

    盧珊珊沒想過沈之嶽居然還會有出國留學的打算。原以爲他成立了工作室後會全程自己掌管魚圈的事業,不受外力阻擾,更好的參演自己喜歡的作品。沒想到沈之嶽成立工作室居然是有轉幕後的打算,轉幕後不打緊,還會出國。若他真的出了國,自己和他幾乎就沒了聯繫了。

    想到這些,盧珊珊覺得自己心底空了一片。她自認爲離開盧家後,心裏已經足夠強大,沒什麼可以左右她,沒想到和沈之嶽互換一段日子後,沈之嶽已經成了她生活中的絕大部分,如果沈之嶽真要離開,她估計會傷心難過好一陣子。難過的具體原因,她又說不上。

    沈之嵐見弟弟沒再說話,覺得自己方纔的話題太嚴肅,或許會傷了弟弟,他把聲音放柔:“弟,時間差不多了,你不是說想起看電影,逛街嗎,現在是時候離開了。”

    盧珊珊這纔想起今天和沈之嵐出來的目的,今天只爲了沈之嵐,只爲了滿足她的少女心,和高大帥氣溫柔體貼的霸道總裁約會,哪個女生不稀罕啊。只不過一想到一年後要和沈之嶽分開,她好難過。

    接着沈之嵐把盧珊珊帶到市內高檔商場購物,盧珊珊這才意識到男人花起錢來比女人還狠。

    “弟,你以前不是一直囔囔要收藏球鞋嗎?這家店最適合你。”

    盧珊珊跟在沈之嵐身後左看右看,在她印象中,沈之嶽的房間裏似乎沒收藏幾雙球鞋。

    “哥,我很喜歡這些鞋子,只是爲什麼我房裏好像沒藏幾雙球鞋?按常理說,我這麼球鞋,應該會收藏了一櫃子吧。”

    沈之嵐轉身看向盧珊珊:“你以前確實收藏了不少球鞋,只是你後來多了一個興趣愛好。”

    “興趣愛好?”盧珊珊突然覺得,沈之嶽這個愛好一定很燒錢。

    “那就是遊艇。一次你和陳公子在青城比賽,你輸了,爲了請到陳公子的教練,你把自己辛苦收藏的球鞋送出了大半。”

    盧珊珊在心裏罵人,這個沈之嶽真敗家子,就算從來不關注球鞋的盧珊珊都知道,鞋王有多值錢。這個蠢貨爲了虛榮心,居然把自己珍藏的球鞋送出去的,太蠢了,她現在要回來還來得及嗎!

    沈之嵐倒顯得風輕雲淡,一點兒也沒覺得自己的弟弟有多敗家:“鞋子沒了,可以再買,人才可難得。你請了那個教練,跟他一段時間後進步很神速,後纔去迪拜比賽還拿了金獎。”

    盧珊珊沒想到沈之嶽有這麼多燒錢的愛好,不過他富可敵國,他不來點事,三輩子也花不完一半積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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