飄天文學 > 穿成福運小娘子 >第317章 好奇
    幾個人說笑一番,院裏已經在催晚飯了。

    潘再水這纔想起,他還有事兒好奇着呢。

    “袁姑娘,下半晌時,你寫單用的那個,是什麼啊?”

    “寫單?寫單不都用紙和筆嗎?”秦向儒和周彩蘭的注意力立即轉移。

    袁冬初笑着:“你居然注意到了?”

    潘再水和張二柱黑線。

    那種場面,大小姐您親自坐了一張桌案寫單,打發主顧還那麼快,我們想不注意都難好不?

    “冬初你還寫單了?”周彩蘭很驚訝。寫單這麼高端的事情,袁冬初也是認字不久,前不久還在和毛筆較勁,怎麼這就能寫單了?

    潘再水幫忙回答:“是啊,袁姑娘獨佔了一張寫單位置。用來寫字的那個……好像不是毛筆。”

    “在紙上寫字,不用毛筆?”秦向儒表示詫異。

    袁冬初被衆人盯着,坦然道:“用鵝毛做的筆,能蘸墨水。”

    “鵝毛?”衆人有點懵。

    不都是羊毫、狼毫、紫毫這些嗎?鵝毛算什麼?沒聽說過。

    潘再水兩人更加奇怪,袁冬初寫字的時候,沒見到有什麼毛啊。

    “鵝毛的筆?沒見過,我看看啊。”周彩蘭和袁冬初熟稔,一出口便是大家的心聲。

    袁冬初看看門外,“要不,喫完飯再看?”

    天色不早了呢。

    周彩蘭再次替大家作答:“不了不了,心裏惦着事兒,大家是會食不甘味的。”

    額,這成語用的……本就是粗茶淡飯,壓根就沒什麼味道好不好?

    “那就,看看?”袁冬初無奈。

    既然早晚都得看,飯前看還省點時間。若推到飯後,這種新鮮事兒說起來,估計得說到子時宵禁才散。

    婉兒去拿筆的空檔,袁冬初先做了解釋:“這種羽毛筆很不講究,寫字時,和紙面接觸也有點硬。我是以爲自己習字時間太短,掌握不好毛筆的力度,所以才弄出這麼個東西,粗糙的很。”

    潘再水卻說道:“我專門瞧過袁姑娘寫單的包裹,字跡很工整、很漂亮,應該好用的。”

    “……”袁冬初笑了笑。對於經年累月使用毛筆的人來說,她這很工整、很漂亮的硬筆字,是在太單薄、太生硬了。

    說話間,婉兒把一個長條小匣子放在桌上。

    這裏面,就是那怪模怪樣的筆了吧?潘再水和張二柱下意識的就站起來,往桌前湊了湊。

    算起來,他們是初學寫字,有着比袁冬初還痛苦的感覺:毛筆那軟軟的筆尖,搞得他們扛大包的手臂苦不堪言。

    如果不用毛筆也能寫字,說不定學起來會容易些。

    秦向儒的視線倒是不受阻礙,但也下意識的抻了抻脖子。

    本以爲會看到很稀罕的物件,卻見匣子裏的絨布上放着的東西,不見一絲鵝毛的影子,看起來就是三支手掌長的、細細的木棍。

    若說和尋常木棍有的些許差別,便是這三支木棍打磨的還算光滑。

    另外,木棍的頂端,套了一小截細細的竹筒,應該相當於毛筆的筆帽,用來保護筆尖的。

    果然有點粗糙呢。

    “這個是?”秦向儒努力發揮他做機械的想象力,卻也無法把面前木棍,和筆墨聯繫在一起。

    主要是潘再水說的清楚:人家這東西,是要蘸着墨汁寫字的,還能寫得飛快。

    可是看眼前事物,卻是無論如何也不具備這個功能。

    周彩蘭坐在袁冬初身邊,也是困惑的看向她,問道:“這就是你說的羽毛筆?羽毛呢?”

    “額……”袁冬初黑線。

    若用了整支羽毛的話,寫字時,羽毛在手裏晃啊晃的,太過惹眼。所以,她把羽毛扔了。

    “這種筆只需要羽毛根部中空的管子。”袁冬初一邊說,一邊拿出一支筆,取下頂端的竹管筆帽。

    一支看起來很粗糙的蘸水筆,便展現在衆人眼前。

    作爲書寫門外漢的潘再水和張二柱,親眼看過袁冬初寫字時的流利,總覺的這東西很神奇。所以,雖然很眼饞,卻隻眼巴巴的盯着看,沒敢動手。

    卻是周彩蘭,注意到自家夫君很有求知慾的目光,問袁冬初:“我和夫君看看?”

    袁冬初二話不說,拿起一支筆便遞過去。

    秦向儒連忙伸手,提着小心接過,上下左右的仔細打量着。

    由不得他不小心,小木棍卻也罷了,尖端被細竹管護着的筆尖,果然就是鵝毛根管,還是削的很單薄,看起來很經不住磕碰的樣子。

    能寫字的稀奇東西,千萬不敢弄壞了。

    羽毛筆的筆尖,袁冬初使用後做過清洗,但尖端還能看出蘸墨的痕跡。

    秦向儒用指尖觸碰尖端,不敢相信的問袁冬初:“這個,真能流暢的寫字?”

    不等袁冬初回答,張二柱便連連點頭肯定:“能的。今日,袁姑娘就是用這個寫單、寫回執,不但流暢,而且寫的快。”

    潘再水斜他一眼,嗤之以鼻:“你知道什麼叫流暢?”

    張二柱果斷不服氣:“秦公子剛說的嘛,我懂這個意思。”

    周彩蘭好奇的不得了,本着眼見爲實的原則,她央求袁冬初:“要不,冬初你寫幾個字給我們看看怎樣?”

    張二柱小心提醒:“袁姑娘午時纔到,又忙了整個後晌。”

    “啊,”秦向儒醒悟,“瞧我,都沒問問袁姑娘的行程。袁姑娘午後剛到便做事,着實辛苦了。”

    然後,頗爲不捨的把那支筆遞回去,說道:“那算了,等有機會再向袁姑娘請教。”

    潘再水卻是心癢難耐。

    他已經好奇了整個下午,袁冬初寫單時,他在照應店裏的狀況。

    而且,大家都對袁冬初寫單的筆好奇,他就更得沉穩起來。

    萬一他湊上去看新鮮,大家一哄而上,都跟去圍觀。剛有序起來的場面,豈不是更亂了?

    那時,他們到底是辦投遞行的?還是開書法展示會的?

    於是,他一直裝作見多識廣,很有範兒的維持着秩序,很有威嚴的糾正各種不規範操作,喝止擾亂秩序的加塞兒行爲。

    原本想着先把店裏的事情忙完,再看是否有機會詢問書寫工具是什麼情況。

    現在呢?眼看機會就在眼前,當然是先睹爲快最好。

    錯過了今日,明日又是忙碌的一天。誠運大當家未來的媳婦,也不可能一直給他做白工寫單。

    再想看袁姑娘用鵝毛筆寫字,那得等到什麼時候呢?

    他推了張二柱一把,嚴肅吩咐道:“你去廚房交代李嬸子,讓她打幾個雞蛋,蒸幾個雞蛋羹招待袁姑娘和秦大奶奶。”

    然後,很狗腿的給袁冬初換了茶,把一碟新張羅來的點心,往她面前推了推,陪笑道:“袁姑娘先喝口茶,墊兩塊點心。不用多寫,隨便寫兩行,我們見識一下就行……嗯,我這就去拿紙、研磨。”

    “不用。”袁冬初笑着喊住他。

    只見婉兒已經走上前來,把一疊紙和研好的墨汁擺在桌上,嘴角還抿着一絲笑意。

    她就知道,她家姑娘做的事,哪一樣都能讓人稀罕。

    房間裏,衆人滿含期待地看着袁冬初。

    尤其是秦向儒。

    他很好奇,這種硬硬、尖尖的物什,怎樣把墨跡均勻、持續的蘊染在紙上?

    至於其他人,學習書寫的時間都短。

    在他們看來,能把字寫出來就行,用什麼才能寫,卻是完全沒概念。

    在幾個人的灼灼注視下,袁冬初用羽毛筆蘸了墨汁,刷刷點點,在紙上寫下一行字。

    她寫的是投遞章程的第一句,十幾個字。中間蘸了一次墨,但蘸墨很快,不需要像毛筆那樣,還得在硯臺邊上抿一抿筆尖。

    再看那串字,筆劃較細,寫出的字比蠅頭小楷略大些。

    和毛筆字相比,這幾個字看起來很單薄。明明是硬硬筆尖寫出的東西,看着卻有些軟,缺乏力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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