飄天文學 > 沈明輝 >第三百一十六章:金莎莎的背景
    羅亮教育了幾句沈七夜就走人了,而沈七夜剛想寬慰林初雪,希望她別太把金莎莎那種女人放在心上,免得破壞了團建的心情。

    但是,她突然發瘋似的,拉過沈七夜就往各大景點跑。

    “麻煩您幫我們拍幾張照片可以嗎?”路過一個景點,林初雪總是要求路人,幫她與沈七夜牌照,而且要求他擺出各種姿勢。

    雖然沈七夜不知道林初雪到底想幹嘛,但只要她開心的,沈七夜都願意去做,兩人進了大峽谷,一路拍,一路逛,直到天快黑了纔出來。

    “七夜,你先坐一下,我待會就好了。”林初雪一邊操作着手機,還不忘安慰沈七夜說道:“我覺得羅亮這人不錯,他說的話,你也別太放在心上啊。”

    “七夜…….”

    “七夜,你人呢?”

    林初雪光顧着p圖,卻不知道沈七夜不知什麼時候已經繞到了她的身後,沈七夜沒有偷窺別人隱私的習慣,但是林初雪的玉指在屏幕上塗塗改改好一陣,作當事人,他有權利看看,林初雪到底在幹什麼。

    但是,當沈七夜看見林初雪將兩人拍的百來張照片,全都p成新郎新娘裝時,他的心突然痛了一下。

    是啊,又有哪個女人不喜歡穿着潔白的婚紗。

    而自己回來這麼久,一直沒有履行這項義務,沈七夜的心生疼。

    “初雪,對不起,我欠你太多了。”沈七夜一臉內疚的看着林初雪說道。

    林初雪捧着沈七夜的臉,在夕陽餘暉下,狠狠親了一口說道:“傻瓜,你已經把最好的禮物都送給我,我又有什麼好生氣的。”

    “什麼禮物?”沈七夜不理。

    “林氏集團啊。”林初雪一臉甜蜜的挽過沈七夜的胳膊說道:“七夜,你別太往心裏去,我就是看在大峽谷裏有這麼多人拍婚紗照,突然想找找感覺嘛,女人就是這樣,感覺到了,心意也就到了。”

    沈七夜微微驚愕,他突然覺得自己還真是一根木頭,p的婚紗能跟真的婚紗一樣嗎?

    其實,這只是林初雪安慰沈七夜的說法而已,她的內心也渴望像金莎莎那樣,穿上一身迷人的婚紗,享受親朋好友的祝福,只是她知道,她那樣說會讓沈七夜內疚,而他已經做的夠好了。

    知足常樂,這句話正是唐敏經常教育林初雪的,她有怎麼可能再用那些話,傷害到沈七夜呢?

    “初雪,你真的不介意?”沈七夜看着林初雪問道。

    林初雪使勁搖頭,小臉蛋上洋溢着幸福說道:“七夜,我很想知道,當初君文叔叔讓你跟一陌生的女孩結婚,你第一反應是什麼?”

    “我先說,我哭了整整一個星期的鼻子,可我媽堅持要我嫁給你,我絕食絕水都沒有,就差上吊了。”

    林初雪說的一點都誇張,當初不光唐敏讓林初雪嫁入沈家,林海峯看在沈君文在沈氏集團的地位,就差賣女兒了,她是在兩人的聯合鎮壓之下,才嫁給了沈七夜。

    沈七夜將林初雪的小腦袋攬入了懷裏,一臉溫柔的說道:“我很高興,因爲我已經等了二十年。”

    對於這句話,林初雪不再有疑,因爲她事後詢問過唐敏,她跟沈七夜還真是青梅竹馬,可是關於小時候的事情,她怎麼也想不起來了。

    只是她與沈七夜之間,他們倆與林家之間,經歷了這麼多,置身於夕陽下,林初雪覺得有特別多的問題想問問沈七夜。

    “沈七夜,你只是在小時候見過我,那這麼多年過去,我萬一變醜了呢,你會後悔娶我嗎?”林初雪眨巴眨巴美眸看着沈七夜問道。

    沈七夜眼神堅定的說道:“不會。”

    林初雪不死心的問道:“那如何我的臉被刀割過,或者我缺胳膊少腿,你還會娶我嗎!”

    “我會。”

    林初雪猛的推開沈七夜,不開心的說道:“沈七夜,你變的油嘴滑舌了,我不理你了。”

    說完,林初雪扭頭就小跑開了,但是她背對着沈七夜的俏臉,卻是幸福甜蜜到了極點。

    晚飯時間,在林初雪的熱情邀請下,羅亮這才答應赴約。

    這一次團隊,林氏集團傾巢而出,租用了一家大型民宿,旁邊就有一家環境不錯的農家樂。

    羅亮一推開包廂,見到滿桌子的菜,頓時食指大動。

    “林總,下午你們也考察了大峽谷的團建場地,還滿意嗎?”羅亮是個粗人,一邊喫菜一邊問道。

    林初雪與沈七夜對視了一眼,只要羅亮對這一桌菜滿意,那麼接下來的幾天,他們的安排估計也輕鬆,畢竟金山大峽谷內,有好多家公司在團建,有時候項目安排不過來,肯定還要麻煩羅亮。

    “滿意,那接下來的幾天就麻煩亮哥你了。”林初雪笑道。

    羅亮哈哈大笑道:“滿意就好,希望我們接下來合作愉快。”

    話音剛落,羅亮拿起一瓶酒,非常豪爽的敬林初雪,他從進門到現在沒有看過沈七夜一眼。

    但是沈七夜看的出來,羅亮這人不錯,而且豪爽,不像有點地導,拐彎抹角討要紅包,他非常突兀的端起酒杯,與羅亮對碰。

    “亮哥,下午的事情,多謝。”說完,沈七夜喝了一瓶啤酒。

    羅亮差點酒瓶沒拿穩,摔在地上啊。

    畢竟他只是一個導遊,而人家夫妻是公司的老總,身份有別,而且下午時,羅亮還以過來人的身份,教訓了沈七夜好幾句,他非但不生氣,反倒主動跟自己先乾爲敬?

    就以羅亮在社會上混了那麼多年的經驗來看,他頓時覺得沈七夜這人不簡單。

    “拿得起放得下,這個沈七夜有點意思。”

    等到沈七夜喝完一瓶啤酒,羅亮緊跟而上也吹了一瓶,然後林初雪在兩個大男人中間插科打諢,包廂內的氣氛一下子就好了起來。

    “沈總,我羅亮今年三十好幾了,看在我年紀比你大的份上,我叫你一聲沈老弟,你不介意吧?”羅亮抱拳說道。

    沈七夜也抱拳回敬:“不介意。”

    金莎莎都要賣羅亮一個面子,他人在金山市,卻對千里之外的新市開發瞭如指掌,這人一看便很有故事,沈七夜自然不介意稱呼上的高低。

    “沈老弟,你當我是哥,那哥哥有些話就不得不說了。”羅亮面色凝重的說道:“你們接下來幾天的團建,可能會不是很順利。”

    林初雪俏臉大變,趕忙問道:“亮哥,是不是因爲金莎莎?”

    羅亮點頭。

    林初雪氣的臉色鐵青,說道:“這女人怎麼能這樣,白天的事情我們都已經道歉了啊,而且我看金莎莎的老公也不怎麼樣,難道她能量這麼大,還能影響我們的團建嗎?”

    沈七夜拍了拍林初雪的香肩,讓她不要過多動怒,就是因爲金莎莎的老公不怎麼樣,所以她能買的起十萬一套的婚紗,說明很多了問題。

    羅亮特意起身去外面看了看有沒有人,然後把門關嚴實後,說道:“林總慎言!金莎莎曾是我們金山市首富的祕書。”

    “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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