像我這樣,六十多歲的人了,因爲疾病不得不一直躺在牀上,時間就變得很多,但實際上又很少。

    很多,指的是大把的時間除了用來發呆,簡直不知道該用來幹什麼。牀頭櫃上照舊是擺着那幾本我所喜愛的書,只是我已經不再有想去翻閱的意願了。電視在腳那頭的牆上掛着,除了睡覺時間一概閃爍個不停,但它究竟在說什麼,我也失去了興趣。就算是發呆,盯着除了對面樓的窗戶以外幾乎一無所見的玻璃窗,頭腦裏面也變成了一片空白。

    很少,指的是心裏清楚明白地知道時間是過一點少一點了。年輕時讀過這樣一句話,說“生氣1分鐘,就是浪費了60秒的快樂”活到我這種地步,用這種方式來計算餘生,似乎也不誇張。

    雖然很不願意承認,但我想,我的人生大約就到底爲止了不會再變得更壞,也不會再有起色,所有的關於我的一切都像是蓋在厚厚的草木灰之下的木炭,最後的一點明火也奄奄一息我預感到自己將在這張病牀上同人生說再見。

    這些天,我一直在想一個問題:把人生過成了現在這個樣子,我滿意嗎假如能夠穿越時空是現代許多電視劇愛講的故事呢回到過去,現在的我會想對以前哪個時間的我說些什麼,勸她改變哪些做法呢

    我想回答這兩個問題。

    對於第一個問題,就算我要回答“不滿意”也無力改變已經過去的一切了。回想我自己的人生,從出生到求學到工作到走向結局,每一件事情似乎都是我自己的選擇,但是仔細想想,又似乎每一個選擇都是唯一的選項除了極少數的幾個選擇,是我執拗而固執地違背衆人的意願做出的,可以稱爲我自己的選擇,似乎我只是在既定的道路上前行,偶爾選擇該走哪一條岔路當然這種情況是極少的而已。這樣子過完的一生,當真是我自己的一生嗎我的主觀的“滿意”與“不滿意”又有多少意義呢

    所以,我決定把注意力集中在第二個問題上,假如能夠穿越時空回到過去,現在的我會想對以前哪個時間的我說些什麼,勸她改變哪些做法呢

    這個問題成了一根攪拌棒,把我腦海中關於過去的種種從已經沉澱而顯得層次清晰、清澈見底的狀態中撕裂了出來往日的記憶像尚未得到超度而帶着怨念、憤恨、不平一般重新從它們的墳墓裏爬了出來。

    就好像在過分積極的課堂上給孩子們講課,那一隻只高舉過頭頂的小手,代表着它們的主人吶喊着“快看我快看我選我選我”我的思維,就像不夠有教學經驗的實習老師,在這樣的課堂上一下子亂了陣腳。它一會兒看看這個,一會兒看看那個,簡直手忙腳亂,眼瞅着就要亂成一鍋粥了。

    是啊,當思維只在大腦裏面運作的時候,它總是不拘、總是跳躍。它一會兒還在考慮這裏的一個碗兒,馬上又跳到了那裏的一雙舞鞋、一隻手兒這樣的過程有趣嗎大抵算是有趣的,毫無疑問地幫助我從百無聊賴之中解脫出來了。但是,隱藏在這種活躍之後的痛苦是我不能視而不見的這樣思維跳躍不止,何時才能給我的問題得出一個最終的答案呢

    所以,我決定把我的答案寫下來如果它們被固定在紙面上,就不得不認認真真地排隊站好,別想再蹦過來跳過去啦。而且,另外的好處在於,如果我果真爲這個問題準備好了一份答案,那這份答案本身幾乎可能成爲某種形式的自傳。對於我這種埋沒在千千萬萬人裏面、從未嶄露頭角地度過一生的人來說,這份也許不會有任何別人閱讀的自傳大概也是唯一的一份傳記了。

    就算不會有人讀,也要寫。寫它不是爲了讓人讀的,寫它是爲了給我自己的人生一個交代,相當於結業考試的最後一份答卷。

    我是家裏的小女兒,上頭還有一個哥哥。

    在我看來,一家四口之中,除了我,剩下的人都很優秀。

    我爸爸是搞建築工程承包的,生意做得風生水起,讓我們家過上了比左右四鄰都富裕的生活。媽媽是小學老師,既善良體貼又熱心負責,所以人緣非常好。哥哥是那種典型的、完全不需要父母操心的模範生,長得又陽光帥氣。

    至於我,我覺得我來到這個世界上唯一的目的,就是實現爸爸“想有個女兒”的願望。也因此,我唯一的任務就是堂而皇之地享受被寵愛。

    從小到大我都是想要什麼就有什麼,真正地過着小公主一般的生活。唯一會對過分溺愛有所警惕的是媽媽,但她太忙了,既要在學校裏教學生她還是班主任呢,又要管家裏的種種家務雖然有保姆或是鐘點工,但他們也是需要指揮的,所以沒什麼功夫對我的溺愛問題進行糾正。

    我在這種可以肆無忌憚地任性的環境下長到了六七歲時,遭遇了我人生中第一件怎麼也忘不掉的事情。

    那大概是某一年的中秋節,爸爸、伯伯還有兩個姑姑都拖家帶口地去爺爺奶奶家團圓,本來就不大的房子裏擠滿了人。在這種場合下,當“小公主”當慣了的我總是使出渾身力氣吸引所有人的注意力一會兒表演一段舞蹈、一會兒背誦一首唐詩總之,那時的我確實是個很“人來瘋”的小孩,想當然地把自己當作宇宙的中心,以“衆星捧月”中“月”的姿態自居。

    彼時,哥哥還有堂哥、表姐、表妹、表弟在做什麼,我是完全不關心的。對同齡人,在我看來,他們也只是我的觀衆,是應該對我採取仰望態度的人如今想起這些難免又羞又惱,但是很遺憾,那時的我恐怕確實就是這麼自負是一個毫無自知之明的討人厭的小女孩。我不喜歡和同齡人玩,覺得他們都很沒意思除了比我大七歲的哥哥,因爲他總有許多故事可以講。不過後來,就連哥哥,也被我嫌棄和疏遠了。這不能怪我不能否認其中的自我辯解成分,因爲那時我身邊的小孩們想跟我一起玩幾乎都是爲了玩我的玩具小孩子怎麼會產生這種“功利”的想法呢,至少在我看來,他們並不真的想和我做好朋友。

    小孩子的才藝表演在衆人聚會的場合可當做無傷大雅的助興節目,但不可能成爲整臺晚會的核心,這是毫無疑問的。自以爲聰明伶俐、妙不可言地表現了一番之後,享受了在場其他人言不由衷的“讚美”之後,大人還是聚衆玩大人的遊戲,而小孩子自然應該和小孩子待在一起。

    那天接近晚飯時間,爺爺發現家裏的酒不夠了,就叫表姐和我一起下樓去買。小賣部就在樓下,爺爺家也只在三樓,是份輕鬆的差事;找零還可以自己留着,當作跑腿費,更是份不錯的差事了。之所以叫表姐和我一起去,也不是偏愛我們,而是隻有我們看上去百無聊賴的閒着。哥哥和堂哥表弟可能在一起玩電子遊戲,而表妹總是在大人們的牌桌前等着聽使喚她可以從中得到些零錢,我那時很瞧不起她這一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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