飄天文學 > 大唐農王 >第五百四十九章 保官還是保命
    案子就是這麼一個案子。

    說大不大,說小也不小。

    本來,這事牛凡自己搞定也就沒啥事了,陳家人說不定還高興的很,可眼下吧,卻是把他牛凡給告了。

    民告官。

    放在別的地方,壓一壓基本也就過去了。

    可這裏是離着長安僅幾十裏地的鄠縣。

    誰敢壓,王大同不敢壓。

    哪怕就是李衝元也不敢壓,更何況李衝元也不會壓這樣的案子。

    事已至此,李衝元擡起頭來,看向牛凡。

    牛凡見李衝元冷不丁的看向自己,剎時臉上掛起了一絲的寒氣,腦袋一低,很是垂敗一般。

    堂下的人,見新來的縣令一直看着案卷,一看完案卷就望向一邊的主簿牛凡,心中都在打着鼓。

    而那位陳家主事人見狀後,頓時大嚎一聲,“啊,青天啊,明府啊,還請替我家女兒申張正義啊。我女兒年才十八,如今卻是被他給污了,又有了身孕,以後該怎麼活啊。”

    陳家主事人一嚎。

    立馬帶動了陳家其他人開始大嚎。

    瞬間。

    堂下所有的陳家人猶如殺豬一般,把整個二堂給嚎的啊,那叫一個沒法呆。

    李衝元聞聲,雙眉一皺,眼睛一眯,實在煩燥的很。

    “王縣尉,依着審案子的章程,如此多的人在此,是否符合規制?”李衝元看向王大同。

    王大同搖了搖頭,“回李縣令,若都是苦主,即符合。若非苦主,必然是不符合的。陳家人前來告狀,皆說是苦主,所以本官也無法阻止。”

    李衝元聽後,無奈的搖了搖頭。

    依此情況來看,王大同估計是看不爽牛凡了。

    要不然。

    哪怕陳家人都是苦主,可案子就這麼一件,只需要讓主要人物過堂即可嘛。

    可王大同到好。

    陳家人這麼多人都被允許來到二堂,這明顯就是針對牛凡的。

    二人之間到底有什麼恩怨,李衝元也猜不到。

    可就王大同到任也才半年時間,依着情況,也不可能跟着牛凡鬧出矛盾出來的。

    ‘看來,這兩位有可能是在我去西鄉這段時間鬧出事來了。這樣也好,即然你們有矛盾,那也就可以多多監督了。’

    李衝元看出些問題來了,心中暗暗想着。

    可這耳朵邊依然聒噪的很。

    想要審案子,那就得把這聒噪清除纔行。

    李衝元冷眼看向堂下衆陳家人,怒拍案堂。

    ‘砰’的一聲。

    頓時。

    本來還在嚎叫的陳家人,一聽這一聲後,紛紛看向案堂的李衝元,這嚎叫聲,也戛然而止了。

    “禁聲。本官審案,最煩的就是有人在公堂之上無禮的嚎慘叫屈。苦主留下三個即可,其他人等一律到外頭等候,否則,本官將視他爲擾亂公堂罪。”李衝元望着堂下的陳家人,大聲放言。

    陳家人一聽縣令之言,頓時傻了眼。

    本欲再嚎聲叫慘,可一句本官將視他爲擾亂公堂罪。

    這到了嘴邊的嚎聲,立馬給縮了回去。

    擾亂公堂罪,雖不重,但那也得打二十大板的。

    在這個時代的二十大板,那可不是簡單的二十大板。

    身子骨差一點的,那基本都去了半條命了,老人小孩,說不定在二十大板下來後,都一命嗚呼了。

    王大同聞聲後,暗暗的嘆了一口氣後,吩咐起衙差,把這堂下的陳家人給弄出去。

    沒過多少時間。

    二堂內終於是清靜了,耳朵邊也沒有聒噪聲了。

    待二堂清靜後,王大同起身走近李衝元,附耳提醒道:“李縣令,這陳家乃是本縣的大戶人家,如我等偏向牛主簿的話,這陳家肯定不會善罷甘休的。所以,請李縣令在審案之時,多多考慮一番。”

    李衝元側頭看向王大同。

    好傢伙。

    你這也太明顯了吧。

    有什麼仇非得把牛凡搞垮啊。

    牛凡雖說不怎麼着調,但人家上頭好歹也有一位縣侯的叔父啊。

    你到好。

    這不是要把人家牛凡往死里弄嘛。

    王大同見李衝元看向自己,眼神閃躲,趕緊回到他的位置坐下。

    到了此間。

    李衝元越發的開始有些不明瞭。

    二人之間到底有什麼仇啊,更或者二人之間到底有什麼恩怨。

    “堂下何人,有何冤事要言。”李衝元也不再去想二人之間的問題了,望向堂下的陳家人後問道。

    李衝元這也算是第一次審案了。

    流程什麼的他也不是太清楚,只能依着所見所聞的,以及前世的一些記憶發話了。

    好在沒出什麼差錯,要不然可就要被人笑掉大牙了。

    陳家主事人聞縣令問話,雙眼落淚,趕緊言道:“回明府,小的陳炳,家住東大街。小的今日所來,就是要告他牛凡牛主簿欺我女兒,還請明府爲小的申張正義,還我女兒清白之名。”

    “陳炳,你可知道,你所告之人是何人嗎?”李衝元問道。

    陳炳突見縣令如此一問,先是一愣,心中悽悽不已,“回明府,小的知道,民告官如是誣告,必反坐。但小的句句屬實,如小的誣告,小的願意接受明府的判責。”

    如他所言。

    民告官,如是誣告,那可是反坐之罪名。

    如你告的要是某位大臣的話,除了反坐之外,說不定還要被判以徒刑。

    當然。

    這個誣告也只能算在非大罪的情況之下。

    如是謀反等大罪的事情,那可就另當別論了。

    誣告在當下。

    基本都以反坐定罪。

    不管你的身份如何,或者你的頭上掛了什麼官職爵位。

    只要你是誣告,那就是一個反坐之罪名。

    律法雖是這麼定的,但真要實行起來,基本還是有些難度的。

    就好比某位皇子妄告了誰,李世民總不能真的把反坐的罪名安在自己兒子的頭上吧。

    所以。

    律法這玩意,主要還是用來限制普通人,而非上面的人。

    “即然你如此肯定,那本官可就要發問了。”李衝元瞧了一眼不遠處的牛凡後,又向着堂下的陳炳說道。

    陳炳點頭應道:“明府所問,小的不敢有所隱滿。”

    “那好。本官所問也簡單,但你必須如實道出,要不然,你應該知道後果的。”李衝元繼續說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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