飄天文學 > 重生銀蛟修成真龍 >第九十七章:人之本性
    這隻粉色的大鶴,居然也是靈動境界。

    不過那粉衣女子還算是知道輕重,也不敢太不給他師兄面子,她很快便讓自個的坐騎收起了威勢,化作十米大小,與魯文濤的金色飛輦並駕齊驅,飛在低空之中。

    敖皇潛藏在一旁,看着二人駕着飛輦和大鶴在縣城之上飛行了一圈,便落到了魯家大院之中。

    心中已然定下計策,待到晚間,便是這魯家覆滅之時。

    如此想着,他便沒有別的動作,只是暗暗潛藏在一旁,等待時機。

    至於那金袍男子和粉衣女子的來歷,他早早的用通幽祕術讀取了魯家一個低階族人的記憶,已有所瞭解。

    不過,管它什麼東平宗不東平宗的,敖皇纔不在乎。

    越是厲害的勢力,他反而越是不懼。

    因爲越是修爲高超,就越是知道神龍一族的厲害。

    敖皇纔不信他們敢來找自己的麻煩,若真敢來的話,自己修煉了萌頭祕術,對危險感知,不說有多麼清晰,但至少有所防範,只要事有不諧,就直接躲入妙順珠中,任他大羅仙神降世,也奈何不得敖皇。

    反正這魯家,敖皇滅定了。

    誰讓他們敢追殺李良,這一飲一啄,便是天數使然。

    這一邊,魯文濤落下飛輦,粉衣女子降下大鶴,兩人剛剛落地,魯家太上和魯家族長便帶着一大羣人圍了上來,又是唏噓問好,又是討好請安。

    魯文濤全程都保持着恬淡的笑容,平和而又帶着疏離。

    雖然面對的是他的親爺爺和親爹,還有一衆族人,可他自小在東平宗之中長大,眼界早就不同以往,對於這等仍舊在“凡塵俗世”之中摸爬滾打的父親還有祖父。

    他嘴上雖然不說,但是心中終究是有些看不上,瞧不起。

    只是到底還是血脈相連,要把表面功夫做上一做。

    而那粉衣女子則是挑着眉目,揚起下巴,一副高高在上不可一世的模樣,看魯家衆人都不帶正眼瞧的,真真是高傲極了。

    她乃是東平宗執事之女,自然瞧不上魯家這些小門小戶的低階修士。

    若非他心愛的師兄出生於魯家,她這輩子都不可能踏足這般低端的地方。

    而魯家衆人見到魯文濤和粉衣女子如此模樣,完全不以爲忤,反而更爲熱情。

    其實這就是人性了。

    人就是這樣,有的時候人若太好說話,顯得太過平易近人,顯得太過和善。

    別人並不會因此尊你重你,反而會覺得你很是綿軟,覺得很容易把握你的性格。

    慢慢的,就算你比他們厲害,他們也不會再敬畏你,反而會輕你賤你,甚至想去踩你、去坑你、去害你。

    像魯文濤這般,面帶笑容卻又滿含疏離之意,最是讓那些魯家之人爲之上心。

    一見到魯文濤這一番模樣,他們並不會覺得是魯文濤有什麼不對,也並不會覺得魯文濤的態度太過冷淡,反而會覺得是不是自己不夠熱情,是不是自己有什麼地方做的不對,是不是自己有些方面惹得魯文濤不開心了

    從而更爲用心。

    這就是人的本性,一個字:賤

    如果一樣東西它非常非常的好,非常非常的有益處,但是卻又非常非常廉價,那麼這件東西未必會在人的心中有多大價值。

    因爲它隨手可取,招之即來,揮之即去,不會被人放在心上。

    而一件東西,它未必非常非常的好,未必非常非常有益處,但是卻又非常非常的珍稀,價格又非常非常的昂貴。

    那麼這件東西在人的心中,可能會有更高的價值。

    若是魯文濤今日低調的回到藍田縣城,見了魯家衆人一副滿含笑容,分外熱情,就像久違的遊子回到了家園一般,那麼魯家的這羣人絕對不會覺得魯文濤是對他們有多麼深厚的感情。

    反而會覺得,原來魯文濤也就這樣,也沒有多麼厲害。

    總之,就是會把魯文濤和善熱情的態度當做是理所應當的東西,從而越來越不知足。

    反而魯文濤如今這番作態,既沒有清高孤傲,又拉開了和魯家衆人的距離。

    別看好像拉開與人的距離沒什麼用,其實大有用處。

    很多時候,都是距離產生美。

    美可以有很多種的解釋,可以因爲他漂亮覺得美,可以因爲他有威儀覺得美,還可以因爲他有其它的什麼優點之類的覺得美。

    所以,如果兩個感情不夠的人離得太過於距離近了,那就不美了。

    只有距離遠一些,纔會讓人產生敬畏感。

    因爲不可捉摸的東西,未知的東西,天生就會讓人有一種恐懼。

    而這種恐懼,其實就是一種特殊的敬畏感。

    比如敖皇前世古代的君王,頭上戴的頭冠叫做冕旒,就是要在面前垂下一串珠簾。

    主要原因是爲了擋住君王的臉,不讓臣子看到君王臉上的表情,從而增添威嚴度。

    只是很多人自己雖然能夠感到恐懼,內心卻無法解讀出自己的這種恐懼,反而把這種恐懼當成是崇拜尊敬。

    而粉衣女子,就更是如此了。

    只見她作出一副高高在上,不可一世,睥睨衆生的姿態,並沒有讓一衆魯家之人覺得有什麼不對,反而更是覺得粉衣女子威儀無雙,強大無比,對粉衣女子越發的敬畏,越發的崇拜。

    而且,不論男女。

    魯家之中的那些男子,他們見了粉衣女子這一番模樣,並沒有覺得粉衣女子有什麼不對的,反而覺得粉衣女子性格清冷,簡直就像神仙下凡一樣。

    在他們眼中,粉衣女子就是一個完美的存在,就是他們心中最最不可侵犯,最最高不可攀的女神。

    但他們卻不知道,他們這番模樣,和卑微又不招待見的舔犬根本就沒什麼區別。

    所謂的舔犬,其實就是犯賤。

    人家越是不喜歡,就越是要湊上去,越是要舔人家,越是要煩人家。

    還報以癡情之名,真真是下賤到了極點。

    最關鍵的是,大丈夫不思建功立業,修行正道,整日只想着兒女情長,見到個女的就走不動路,簡直和廢物無異。

    妙談錄有載:舔犬者,非人也。人食雞,骨舍犬,犬喜自勝,雞至死以犬不配啖起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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