飄天文學 > 三國從忽悠劉備開始 >第264章 一戰團滅蜀地奸商
    “聽王連這口氣,他莫非是想對租庸調法的實施過程進行監控?可他能做什麼呢?難道他還懂‘宏觀調控’不成?”

    聽到王連言之鑿鑿地說,應該制定幾條監管條款,降低民間執行租庸調法時的損耗,李素內心還是挺好奇的,因爲他自己也想不到王連會怎麼說。

    李素下意識看了一眼劉巴,劉巴也是一臉認真,李素就大度地請王連攤牌:“且試言之。”

    王連拱手,然後轉向劉備繼續闡述:“大王,以臣在廣漢所見,以及對民情民心的體察,臣以爲,租庸調法的自由匯兌一旦實施,有可能導致蜀郡等富庶之地,反而向缺糧的廣漢郡買糧。然後蜀郡之民自己種桑養蠶,用一部分廣漢的餘糧滿足蜀郡軍民日常飲食所需。

    因爲右將軍也說了,蜀郡有都江堰之利,未來甚至還有樂山堰之利,丘陵平緩適合種桑的土地極多,繅絲水車衆多。蜀地百姓全力織錦的所得,已經超過耕作所得,種地之人肯定會減少——這是毋庸置疑肯定會發生的,因爲當年漢武帝用桑弘羊平準均輸之法時,就發生過類似的先例。

    而大王的北伐大計,一貫是時時以‘克復長安,還於舊都’爲任,入蜀數年來,都是讓南方的糧秣儘量支援北伐前線。蜀道艱難,每一石糧食要運到北方,原先是三倍損耗,近年來水運大治,降低到了兩倍損耗。如果民間逐利反向運糧,把北糧南運,豈不是與國家的興復大計背道而馳?

    所以臣建議,就算允許租庸調自由選擇,也必須在梓潼、廣漢等地的山道要隘設置稅卡,而在長江、嘉陵江沿岸的江州、墊江、閬中等縣,同樣要設水巡兵丁與稅官,嚴查北糧南運。

    陸路綿竹道、江油道、劍閣道、馬鳴閣道、金牛道,一律只許南糧北去,準出不準入。而長江、瀘水、岷江、雒水、涪水沿線,只許糧船順江而下,逆流只許空船或者運載別的錢貨。而彙總到了江州之後,對於嘉陵江則只許糧船逆流而上,不許順流而下運糧。江州再往永安、出三峽至荊州,則不加限制。”

    王連每說一段,李素的表情就嚴肅一分,連帶劉備、劉巴也覺得這確實是抑制民間投機倒把製造無效運輸浪費的好辦法。

    而李素更是因爲歷史成績不太好,後世只通讀過《三國志》,卻沒全面看過《漢書》,而感到略微羞愧。

    《漢書》已經成書百年,有能力有文化的官員基本上都通讀總結了,連李素的弟子諸葛亮,兩年前才十二歲的時候,就全面通讀了《漢書》,而李素這不學無術的傢伙,居然至今還只是節選讀過。

    此刻聽了王連的敘述,他纔對漢武帝時候桑弘羊就用過的“平準均輸”之法及其歷史弊端總結,有了更全面的認識。

    三百年前桑弘羊當大司農的時候,雖然沒有租庸調,但光靠平準運輸這項臨時措施,也是允許各州郡百姓“在穀賤傷農、籌銅錢交稅出現困難的時候,改爲按照當地土特產時價,以地方特產代替錢稅,由大司農派出的均輸官進行官商,把這些土特產賣到價高的地區出售換錢,上繳朝廷”。

    換句話說,當年桑弘羊搞的就是國有貿易公司,親自下場賺全國差價,一方面也給百姓稍微讓利了一些,免得他們被奸商盤剝,把民間職業商人的利潤空間給擠佔得國有化了。

    但《漢書》對這個的弊端寫得也明明白白:這樣搞幾年之後,皇帝和朝廷爲了更快搞錢,均輸官和大司農爲了政績升遷,往往會強行攤派土特產種類,最後變成“均輸官直接囤積居奇,沒有中間商賺差價”,打掉了奸商之後親自做奸商。

    而王連的講述,顯然比《漢書》更加詳細,後面還一一比對了各種可能出現的奸商反撲、官府自身腐化……因爲篇幅過長,就不贅述了,否則又是一篇從人性到經濟學的大論文,水好幾萬字都行。

    總而言之,李素聽着聽着,發現自己也對歷史發展漲了一些見識:原來宋朝王安石的時候搞均輸法,也只是把古法拿來稍微修改了一下。王安石最初也想過革除‘均輸者殺了奸商自己變奸商’的弊端,但最後還是被抓住把柄噴“與民爭利”,淪陷到了清華大學秦暉教授說的“尺蠖效應”裏。

    有人的地方就逐利,這是不可能完全管得住的,李素也只能是謹慎,不敢說徹底根治。

    估計新法剛實施的前幾年,官員和姦商都還沒經驗,找不到空子鑽,卡BUG刷錢的人會少一些,五年十年後就不好說了。

    李素只能指望諸葛亮成長起來,藉助諸葛亮千古罕有的依法治國清廉吏治解決問題了。

    劉備在上位聽王連、李素、劉巴反覆辯駁,他讀書少,就更是一頭霧水了,畢竟很多空對空的推演劉備已經聽不懂。

    他只能是等三人聊完,認真地問李素:“伯雅,王連之議,你以爲如何?”

    李素誠懇承認:“臣以爲此議可行,確是老成謀國之論,新法實施之日起,就該在江州、梓潼等地設置稅卡,嚴查北糧回運。

    不過,王連之議也只是一時一地的特例,時間上無法成爲常年之法,北伐成功後,不出數年,就要重新評估。而地理上,他也是結合了蜀地的地理環境、運輸困難,無法推廣於益州以外之地。從目前設置的稅卡位置而言,對趙雲所治的荊州地區也無影響。所以不宜作爲條文寫入法典,只能作爲臨時的王誥。”

    李素這番話的意思,就像是借鑑明朝朱元璋立法時,一以貫之的東西寫進《大明律》,臨時司法解釋寫進皇帝的《大誥》。劉備現在只是權攝漢中王,就寫進漢中王誥裏面。

    法律是法律,司法解釋是司法解釋。

    劉備看向王連,王連也連忙承認:“右將軍所定,百年之法也,臣之補充,一時之議也。”

    劉備終於拍板:“既如此,把王連之議寫入王誥,《租庸調法》原文就不改了。下一個”

    王連之後,又有一些人跳出來議論,但都不是什麼有戰鬥力的,李素也都一一駁斥,或者稍微吸收點滴可取之處。

    整個法條討論會議,開了整整一天,中間劉備還請大家吃了頓午飯。最後,總算是拿出了大家都覺得沒問題的稅法。

    ……

    “臥槽,原來開個立法的會議那麼累,我前世還以爲那些開會的人都是進京旅遊的呢,再也不敢小看他們了。”

    立法結束之後,從漢中王行宮離開時,李素覺得自己骨頭架子都快累散了,幸好他前面十幾天放鬆健身了很久,偶爾一天還扛得住這種高強度連軸轉的腦力勞動。

    千萬別小看他的用腦,這不是簡單的堆加班時間,也要看動腦強度。其他提意見的人可以只在自己發言辯論的時候才動腦,別的人提議時他們就能休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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