飄天文學 > 我真的只是個包租公 >第一百二十七章 有點發愁
    “王貝你腦子裏都是米田共麼我怎麼跟你說的是不是寧願自己補點錢也要買下這首歌”

    金娟一聽,火立馬就上來了,她沒想到王貝居然會如此做。

    “我想着對方是個新人,能省則省。”

    王貝低頭頭,兩隻手絞在一起小聲道。

    “新人你沒看出來他跟鄧朝一起喫飯麼你不知道最近大火的葉小小的專輯主打歌的作者麼啊”

    王貝這麼一說,金娟更是火大,鄧朝能跟對方一起喫飯,而且喫這種小館子,很明顯兩人的關係不一般,更何況最近一段時間勇氣這首歌如此火,你作爲一個經紀人你就沒注意到作者是誰麼

    你一個經紀人,這些重要的事情你都不留心,你一天到晚就想着怎麼省那幾毛錢,有什麼用

    “表姐,我....”

    王貝喏喏的道,想說點什麼又不知道該說什麼。

    “你簡直是氣我了,你要不是我表妹,我真....”

    看着王貝的樣子,金娟真的是氣不打一處來,跟着自己這麼多年了,這丫頭是一點長進也沒有,要不是看在她是自己表妹的份上,自己早就開了她不知道多少遍了。

    “表姐,我真知道錯了,可是朝哥根本不給我解釋的機會。”

    王貝覺得自己也委屈,我不就說錯幾句話麼,至於連解釋的機會都不給麼

    “這誰會給你解釋的機會你辦的這事要是我,我也不會給你解釋的機會”

    還好意思說人家鄧朝因爲自己之前提起過一次這事,留着心專門找了人給自己寫歌,就先不論歌的好壞,就這份心就非常難得了。

    更何況能寫出這樣歌曲的人,是一般人麼

    我找了那麼多作詞人作曲人,拿到的東西跟這份歌詞一比,那都是要扔到垃圾筒裏的

    你居然還當着鄧朝的面,想算計人家

    你特瑪的腦袋裏裝的那玩意有什麼用

    “表姐,你就先別說我了,你先跟朝哥打電話說說這歌的事吧”

    王貝趕緊轉移話題道,她怕再這麼聊下去,表姐真的會動手打她。

    “你給我滾出去吧”

    瞪了王貝一眼,金娟怒喝道,真是成事不足敗事有餘的傢伙。

    金娟的電話,鄧朝還是接了,畢竟這事本身只是王貝的過錯,並不是金娟的本意。

    “朝兒,真的對不起,我沒想到王貝會這麼做,我之前還交待她不管什麼價格都要拿下,即使我自己掏錢也要買下,可沒想到她居然自作主張想要殺價。”

    金娟在鄧朝一接通電話,立馬就是連聲的道歉。

    “娟姐,這事王貝是真的惹怒沙司了,他告訴我如果你打電話來,讓我給你他公司負責版權業務的電話,所以沙司的電話我是真不能給你了。”

    鄧朝沒有隱瞞沙司的原話,直接了當的告訴了金娟,他覺得既然沙司特意囑咐了這事,那自己就不能再把沙司的私人電話給出去了。

    “我明白,朝兒,我不會讓你難做,你把那個電話給我就好,另外,沙先生的地址方便告訴我一聲麼我想親自登門道個歉。”

    金娟沒有覺得鄧朝不告訴自己電話有問題,反而她很欣賞鄧朝這種行爲。

    “地址我沒有詳細地址,只有他學校的地址,以你的身份出現在他們學校恐怕不太好吧”

    對於金娟想要登門道歉的事,鄧朝覺得這倒比較有誠意,不過他確實沒有沙司的地址,只知道他是西京信息管理大學的學生。

    “沙先生還是個學生”

    金娟是真沒想到沙司居然還是個學生,她還以爲沙司即使年輕也得大概三十來歲了,不然怎麼能寫出這麼深入人心的歌詞。

    “嗯,今年才上大一”

    “也就是說沙先生剛十八歲”

    “是,年少有爲,才華橫溢這種詞應該就是形容沙司這種人的”

    鄧朝的話讓金娟更堅定了要親自登門道歉的想法,這樣一個音樂天才如果因爲這件事對自己有了看法,以後想從他手裏買歌可就難了。

    何況擁有這樣才華的人,未來必然會大放異彩,到時候在那個節目或者訪談中提到這個事,那可就丟人丟到全聯盟了。

    “朝兒,你最近檔期排的緊麼要是不緊的話,能不能幫我約下沙先生”

    金娟此時覺得自己直接去沙司學校找沙司,不是個好主意,還是讓鄧朝幫着約個局更爲合適一些。

    “娟姐,我今天剛從西京回來,而且這兩天我的新劇要上了,需要跟着跟一些宣傳。”

    鄧朝想了想,發現到他的新劇上映前,基本都沒有時間。

    “這樣,你先忙你的,過兩天你有時間了,就幫我約下沙先生,我隨時等你電話你把他公司版權業務的電話先給我。”

    金娟也明白鄧朝不可能爲了自己的事,就改變預定好的檔期,她覺得自己首先要做的是把歌先買下,不管對方這次開什麼價,也算是爲王貝之前的行爲付出的代價。

    至於道歉的事,倒不急於一時,此時對方正在氣頭上,或許也不是一個合適的道歉時間。

    “那行,我發你唯信上”

    “謝了,朝兒”

    另一邊,接到沙司電話的劉敏第一時間將沙司發過來歌曲,按照版權註冊格式變成文件,然後上傳到了版權註冊網站之上。

    而對於沙司說的,這首歌不能低於五十萬,她是真覺得自家老闆是不是喝多了。

    一首歌的價格,她是清楚的,五十萬的價格絕對是非常高的了,即使這首歌她看到後就覺得這歌有成爲經典的潛力,但是以目前市場上這些音樂公司的揍性,五十萬真心不太可能。

    不過,既然老闆說了,那她這個做員工的就得聽着,她覺得既然老闆說不能低於五十萬,那要是有人問的話,自己怎麼也得在五十萬的價格上往上再加個十萬。

    不過這個價格,自己怎麼拿出去找音樂公司推銷呢

    頭得多大才能花這個價格買個歌

    別人會不會把自己當傻子一樣打出來

    或者說被那些音樂公司直接拉進黑名單

    她有點發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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