聽完調查人的彙報後,童瀟對江凌雲說道:“老大,正是劉霜霜搞的鬼。”
“她約您妹妹之前,就聯繫好了一個手段高明的飛賊,在臨近告別的時候,趁您妹妹不注意,把一粒紅塵給偷走了。”
江凌雲搖搖頭,心中感嘆:這世上,怎麼總有人不知天高地厚,以爲別人都是傻子,就自己最聰明呢?”
見江凌雲沒說話,童瀟又說道:“老大,項鍊現在就在劉霜霜的手裏,我們要去找她嗎?”
“她在什麼地方?”江凌雲問道。
童瀟拿起手機,翻看了一下,道:“在南光大廈十一樓,萬潤地產公司,公司老闆是她老公宋輝。”
江凌雲想了一下,吩咐道:“你去抓那個飛賊,我回家接上小涵,我們萬潤地產公司見。”
“是!”
童瀟領命後,把車留給了江凌雲,自己則打車往飛賊所在的地方趕去。
同一時間,萬潤地產公司。
劉霜霜正優哉地巡視着辦公區域。
“老闆娘好!”
“老闆娘好!”
公司員工看到她,忙不迭地打着招呼。
劉霜霜雖然沒什麼能力,但卻很喜歡被這些員工尊敬的感覺。
這些員工,表面上對她畢恭畢敬,心裏其實鄙視到了極點。
“嗯,你們好。”
劉霜霜擡了擡下巴,露出一個自以爲很優雅的笑容。
可一圈下來,竟然沒有人發現她今天的特別之處。
這讓她很是惱火。
但又沒有發作的由頭。
正當她極度鬱悶的時候,突然有一位愛打扮的女員工,捂着嘴巴驚呼道:“天哪,老闆娘,您脖子上戴的該不會是一粒紅塵吧?”
聽到“一粒紅塵”這四個字,所有人的目光,刷地一下落在劉霜霜的脖子上。
一顆耀眼璀璨的稀世雞血寶石映入衆人的眼簾。
“哇,好美的項鍊,一看就很貴!”
“當然貴,那可是一粒紅塵,四千多萬呢!”
“什麼?四千多萬?天哪,我要暈過去了!”
“老闆娘,這麼貴重的項鍊,我猜一定是老闆送您的!我們老闆,對您可真捨得啊!”
女員工們七嘴八舌地抒發着心中的羨慕之情。
而男員工們,則忍不住開始幻想,如果有一天,他們也能像老闆一樣,買得起一條四千萬的項鍊,那麼想要什麼樣的女人,都要比現在容易很多吧。
她費盡周折纔拿到這條夢寐以求的項鍊,爲的就是在人前炫耀。
今天她特意化了精緻的妝容,一大早就跑來公司,這要是沒人認識,那可就是白忙活了。
幸虧那個女員工有眼力見。
劉霜霜心裏美極了,不過表面還是裝作很惋惜的樣子,道:“其實我更喜歡南非之心,可惜我老公去的時候,南非之心已經被人買走了。”
聽到她的話,有不知情的人,再次發出羨慕的驚呼。
也有去過珠寶展的人,頓時表情變得有些微妙。
有個情商比較低的女員工,小聲嘀咕道:“我聽我閨蜜說,買下南非之心和一粒紅塵的,是同一個人啊?”
此話一出,場面頓時變得有些尷尬。
成年人,很多時候講究,看破不說破。
一旦說破了,有些東西就如同被坐實了一般。
當然,他們倒不是懷疑劉霜霜脖子上的這串一粒紅塵是假的。
畢竟,老闆宋輝是個不小的富二代,狠狠心也能買下這兩串項鍊。
只不過,如果劉霜霜只知道一粒紅塵,那麼他們很有理由懷疑,宋輝外面還養着別的女人。
那串更貴重的南非之心,被他送給了外面的女人。
所以說,不是劉霜霜在說謊,而是她老公宋輝,欺騙了他。
想到這裏,衆人看向劉霜霜的眼神,都帶了幾分同情。
弄得好像她馬上就要被拋棄似的。
聽到女員工的質疑,劉霜霜臉色頓時沉了下來。
剛纔她太得意,竟是忘了這茬兒。
她冷冷瞪了女員工一眼,蠻橫地訓斥道:“你那個閨蜜知道什麼!”
“一粒紅塵都戴在我脖子上了,她能比我更清楚?”
女員工也驚覺自己說錯話了,趕緊賠笑道:“當然是您更清楚!我那個閨蜜窮得叮噹響,連珠寶展都去不起,肯定是從哪兒道聽途說的。”
“下回說話前,先過過腦子!”
劉霜霜冷哼一聲,扭頭就要離開。
只是,才走了幾步,就聽到門外傳來一個年輕男子的聲音。
“偷來的東西,也好意思在大家面前炫耀。”
“臉皮,可真厚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