李楠的死再次成爲全網關注的焦點,閔姜西第一時間從秦佔口中得知,他直接來了她家,當面告訴她,閔姜西愣了一下,秦佔道:“她自己作死,還連累另一輛車裏的人,對方一死三傷,死的是個剛剛結束高考的學生,現在對方家裏殺人的心都有。”

    閔姜西連唏噓的表情都做不出來,世事無常,誰也不能保證好人就會一生平安,所謂的禍從天降,不過如此。

    閔婕生氣,“她生前逼死自己的親生女兒,死還要連累別人,真不知道這種人爲什麼要來世上走一遭,就是個害人精!”

    閔姜西不講話,安靜的坐在沙發上,兀自出神,秦佔拉着她的手說:“不用替駱佳佳難過,要是真有在天有靈,她能看見她媽都做過什麼,這是報應。”

    閔婕也勸,“不是我們心狠,有些人就是死了活該,老天有眼,沒讓她繼續活着害人。”

    閔姜西臉上無波無瀾,平靜的開口:“惡有惡報的代價太大了。”

    閔婕正要擡手抱她,秦佔已經攬住閔姜西的肩膀,溫聲說:“我讓人聯繫了死傷者家屬,支持他們跟駱家打官司,別太難受,人各有命。”

    閔婕擡起的手無處安放,順勢搭在沙發背上,出聲道:“阿佔說的沒錯,我們天天在各處尋求公平,但人從出生到死,幾乎沒有哪件事是公平的,駱家含血噴人,你背後有這麼多人幫忙才能挺到現在,放在無門無路又愛鑽牛角尖的人身上,怕是早就扛不下去了,被李楠撞死的學生,她招誰惹誰了?都是命。”

    這世上最最不公平的事,就是人各有命。

    駱振臨趕到醫院時,駱帥帥正在手術室裏搶救,李楠停放在太平間,警察讓他確認死者身份和遺物,遺物除了手機就是包,包裏面還放着產科的檢查結果,胎兒八週,發育良好。

    駱振臨捏着薄薄的產檢單崩潰大哭,身旁警察和醫護人員卻沒有多餘的同情之色,他家的事早已鬧得人盡皆知,原本網上說辭不一,不能肯定就是駱家含血噴人,但李楠闖紅燈是鐵證如山,還當場害死一個十八歲的女孩子,巧了,駱佳佳也才十八歲。

    可憐之人必有可恨之處,李楠肚子裏未出生的孩子是可憐,但別人的孩子就不可憐嗎?

    駱帥帥搶救了三個小時才撿回一條命,送進icu監護,駱振臨還沒從悲慟中回過神來,就被一羣家長圍住連踢帶打,醫院的人分都分不開,只好報警處理。

    死者母親揪着駱振臨的衣領,咬牙切齒的說:“你把女兒還給我,把女兒還給我!”

    駱振臨一動不動,在場男人有的直接出拳,有的直接上腳,失聲痛罵:“你們夫妻還是人嗎?害死自己女兒還不夠,還來害我們的孩子!”

    “你他媽說話啊,啞巴了?平時在網上不是很能說嗎?現在怎麼不說了?”

    駱振臨雙目血紅,楞衝着道:“我老婆也死了……”

    人羣中不知是誰喊了句:“活該!你老婆死了活該,你們活該斷子絕孫沒人送終!”

    這句話直戳駱振臨軟肋,他頓了一下,衝上去打人,一幫家長本就暴怒,見狀更是羣起而攻之,警察象徵性的攔了攔,實則放任,只要是個有心的人,此時都能體會家長們的心情,恨不能食他血,啖其肉。

    駱振臨被人按在地上打,死者母親打不動,雙腿發軟半癱着,滿口都是:“把女兒還給我……”

    駱振臨眼前都是血,視線模糊,不知爲何,他會突然想到駱佳佳,可能是曾經他也有個女兒,他也曾兒女雙全,可現如今,只剩下一個還沒度過危險期的駱帥帥,承認所說,斷子絕孫。

    醫院早有多家記者守候,這些畫面全都在第一時間上傳網絡,網上風評本就不傾向駱家,如此一來,更是牆倒衆人推,駱振臨是人人喊打,李楠是死不足惜,甚至有人說李楠這種人就不配火化下葬,放在誰的墓碑旁誰都膈應。

    各類惡毒的話層出不窮,一如當初駱家佔上風時,他們罵閔姜西一樣,什麼長得就是被包的臉,女承母業,祖傳的狐狸精,爸爸是在逃犯,難怪女兒跟人街頭鬥毆……

    不知從何時開始,網絡成了衆人宣泄情緒的出口,錯的也罵,對的也罵,反正風往哪邊吹就罵誰,罵的最好的說不定還能名利雙收。

    駱振臨進了警察局,受害者家屬聯名告李楠蓄意謀殺,家長們的代理律師坐在駱振臨面前,給他看起訴文件,駱振臨瞥着律師一身不菲的西裝和淡定從容的氣度,這種級別的律師,根本不是醫院裏那羣普通人請得起的,他擡起一張帶着傷痕的臉,突然道:“你是誰的人?”

    律師面不改色的跟駱振臨對視,兩秒後道:“我老闆姓秦。”

    短短五個字,駱振臨卻像是受了什麼重大刺激,猛地起身,隔桌揪住律師的衣領,警察趕緊上前來攔,駱振臨死死的抓着,一時間竟分不開,他睚眥欲裂,“是秦佔!”

    律師仍舊是那副波瀾不驚的模樣,淡定的說:“秦先生委派我替受害者家屬打這宗官司,麻煩您放手,不然我會起訴您傷害我的人身安全。”

    駱振臨一字一句的道:“是秦佔殺了我老婆兒子!”

    警察從旁道:“放手!”

    律師道:“在場超過三個人,我正式起訴你誹謗誣陷他人名譽。”

    駱振臨厲聲道:“是秦佔派人殺了我老婆兒子!”

    一個警察沒有拉動駱振臨,現場喊來其他同事幫忙,大家一起合力把駱振臨和律師分開,駱振臨像是瘋了一樣大喊:“秦佔!你們去抓秦佔,是他謀劃的車禍,害死我老婆兒子!”

    警察將駱振臨按在椅子上,警告道:“你再這樣我們要採取強制措施了!”

    駱振臨脫口而出:“我要殺了秦佔!”

    律師站在兩米外,淡定的整理襯衫,出聲道:“警察同志,我現在有理由懷疑他有過激舉動,出去後可能會有傷人行爲,建議你們扣留他七十二小時。”

    在警察局喊殺人,無論是出於哪方面的考量,駱振臨都勢必要拘留,律師從警局出去,打給秦佔,低調彙報:“秦先生,駱振臨知道我的身份,果然反應很大,當場說要殺您,我以涉嫌危害他人安全要求警方扣留他七十二小時,也會追加他對您的誹謗和名譽侵害罪。”

    秦佔道:“進去就別再讓他出來。”

    “明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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