哎!林副將的女兒就是與他一樣,都是心慈手軟的人。可這世道就是這樣,人善被人欺,馬善被人騎。只要能將敵人一下扳倒,就就絕對不能心慈手軟。

    林晴雪像是被逼迫着做了決定一般, 點了點頭道:“那好吧!”

    見她點頭說好,文旭便笑了笑。“大小姐也關了幾天了,今日要不要我陪你出去逛逛。”

    這幾天,他一下職,便會來客棧看大小姐和她一起用飯。但是過了今日,大小姐就要回到將軍府了,他就再也沒有機會近距離和大小姐接觸了。所以今天,他想和大小姐一同出去走走。

    林晴雪這些天確實也悶壞了,想着明日她就能回到將軍府,沈婉那賤人,也會聲名掃地,她心情就特別的好,也想出去走走。

    她也曉得這文旭的心思,既然人家幫了她,她也得適當的給他點兒甜頭不是,說不定日後,她還會有別的事兒,要讓這文旭幫忙呢!

    她看着文旭笑道:“好呀!我也想和文大哥出去逛逛。”

    文旭心中一動,竟然生出了想將她永遠藏起來,不讓她回將軍府的衝動。

    林晴雪戴上了面紗,與文旭一同出了客棧。雖然天已經黑了,但是這皇城的街上,依舊十分的熱鬧。

    二人走了一會兒,文旭帶着林晴雪進了一間首飾鋪子。

    “這位老爺,給夫人買支簪子吧!”老闆娘站在櫃檯裏衝文旭說道。

    “不”文旭想要否認,但是扭頭一瞧,只見林晴雪嬌羞的低下了頭,他忽然就不想否認了。

    他走到櫃檯前,衝老闆娘道:“將你們這兒最好的簪子都拿出來。”

    “好勒!”老闆娘見這是來了大主顧,便忙將鋪子裏最好的簪子都擺到了櫃檯上來。

    文旭掃視了一眼,拿起一支實心的蓮花金簪,獻寶似的衝林晴雪道;“這支你可喜歡?”

    在文旭的心裏,林晴雪就是一朵絕世的白蓮花,出淤泥而不染,濯清漣而不妖。

    這樣的簪子,林晴雪以前不知道擁有多少,自然是不稀罕的。不過,她還是點着頭道:“很好看,我很喜歡。”

    老闆娘忙誇:“這位老爺你眼光真好,一挑便挑到了我們鋪子裏最好的簪子。”

    文旭立刻道:“這簪子多少銀子?我要了!”

    既然大小姐喜歡他挑的簪子,他便將這簪子,買下來送給她。

    老闆娘:“這簪子三百兩銀子。”

    文旭的嘴角略不可見的抽了抽,這小小的簪子,可是他大半年的俸銀。不過,常人有狂撒千金,只爲博美人一笑。如今,他不過花三百兩銀子博心上在之人一笑,又算得了什麼呢?

    “我買了。”文旭說着,便將簪子插在了林晴雪的發間。

    “謝謝文大哥。”林晴雪嬌聲道謝。

    文旭看着她發間那閃着金光的簪子,心口滿滿漲漲的。從懷裏掏出錢袋子,將自己好不容易攢的三百兩銀票拿了出來,遞給了老闆娘。

    文旭同一個月的俸銀不過才四十兩,家裏的開銷不用他操心,都是陳麗娘在出銀子。但是他每個月少不得還要請人喫酒,這三百兩銀子,他可攢了一年多。

    老闆娘嬉笑顏開的接過銀票,“老爺夫人慢走,歡迎下次再來。”

    二人出了鋪子,又逛了一會兒,文旭纔不舍的送林晴雪回了客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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